第四节 老干部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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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8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老干部工作
分类号: D267.2
页数: 3
页码: 149-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的老干部局,经过多次改制和更名,主要负责管理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服务和待遇,包括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系和活动,关心和照顾老干部的实际问题,并提供医疗保健和经济待遇。
关键词: 南安市 中国共产党 老干部工作

内容

一、机构
  1989年,南安县老干部局为县政府正科级工作机构。1990年10月,县老干部局列入党委系列,更名为中共南安县委老干部局。
  1997年3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关工委)、市老年大学列为市委老干部局管理的挂靠单位。2007年6月,设立南安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加挂南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牌子),为市委老干部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2008年3月,重新核定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事业编制4名。
  2008年,市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服务管理科2个科室,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挂靠单位:市关工委,事业编制2名;市老年大学,事业编制2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事业编制4名;市老年人活动中心,事业编制4名。
  二、老干部服务管理
  1988年,全县健在的离休干部521人。1999年9月,对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5月12日前参加工作并享受供给制待遇的退休干部(简称“5.12”退休干部)共34名进行宏观管理,并在生活待遇上给予适当照顾。2002年6月,增加宏观管理原任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和军队离休干部(含军队转业退休团级以上干部)职能。2008年,全市健在的离休干部213人(含垂直管理9人,外来安置17人),平均年龄83岁;“5·12”退休干部27人;老干部遗属204人;宏观管理的县处级退休干部36人。
  1989年后,实行市(县)领导挂钩联系老干部制度,通过挂钩联系,及时帮助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向老干部通报工作,走访慰问、联系老干部,组织老干部传达和阅读文件,请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就近参观考察等制度。1989—2008年,每年组织老干部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1994年,市直机关离休干部按隶属关系所在系统和单位,实行归口管理。是年,市委、市政府确定6月份为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直各系统党委、各国投公司党委(党支部)领导联系老干部活动月,11月份为市领导联系老干部活动月。2001年10月,新建的南安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占地面积1566平方米,建筑面积809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261万元)竣工,2002年10月投入使用,为老干部提供一个学习、娱乐、健身场所。2007—2008年,市委老干部局多渠道筹集资金近300万元,扩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教学用房、活动场馆等基础设施和添置多媒体投影机、电脑、音响等设备,增强和完善活动中心的各项服务功能。
  三、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
  1989—2008年,市委、市政府切实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市委老干部局每月11—15日组织老干部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市委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每半年一次向离休干部通报工作情况,邀请老干部代表出席(列席)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活动,通过举办老干部读书班和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组织老干部学习时事政治。
  1994年11月,建立每年不少于一次邀请老干部参观考察本市经济发展的制度并在当年开始施行。2001年,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0个,党小组1个,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小组38个,老干部在这些组织中参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至2008年,全市有12个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四、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一)离休费
  1989—2008年,全市离休干部离休费除社保统筹外,地区补贴、地区津贴、住房补贴、高龄补贴、归侨补贴、护理费、公务费、特需费和医药费等均由市财政负担,离休干部离休费足额按时发放。此间,执行国家出台的工资政策,多次按时足额调高离退休费,以及提高各项津补贴费,多次调整提高老干部遗属的生活补助标准。
  (二)公费医疗
  20世纪80年代起,实行老干部就医凭公费医疗证记账,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卫生院)直接同县公费医疗办公室结账,县财政拨款支付。2001年3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南安市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医疗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享受医疗费待遇范围、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和医疗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等作具体的规定。对床位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自付比例作适当调整,给予报销医疗差旅费补助,减少老干部的自付医疗费用。当年,市医保中心设立老干部医疗费报销的服务窗口,每月11—16日定期为老干部报销医药费。
  (三)企业离休干部经济待遇
  1995年7月,中共南安市委决定自1995年元月起,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医疗保健费和离休费按“单位不变、工资不变、政策兑现、困难补助”的原则,由市财政统一管理,以确保企业离休老干部经济待遇落实。当年,南安市113名企业离休老干部、29名企业离休老干部遗属享受此待遇。1997年6月起,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确实没有经济支付能力,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费和离休费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1998年,市财政对微利、亏损、停产、半停产的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的离休老干部(含遗属)的各项补贴共659540元。2000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困难企业老干部离休费的差额补贴,由市财政每半年拨补一次,改为按月拨到市社保公司,与原统筹的离休费一并发放,保证企业离休干部每月都能按时领到离休费。2002年,对企业和差额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死亡抚恤金、高龄补贴、归侨补贴和住房补贴实行财政保底。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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