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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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8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分类号: D267.2
页数: 4
页码: 142-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创建基层安全单位、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治理、安置帮教等。
关键词: 南安市 中国共产党 治安

内容

一、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1993年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与各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政领导责任书》,并向58个综治成员单位下达《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政领导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与下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一直延伸到车间(班组)和村民小组。2005年开始,进一步完善日常抽查、半年初检、年终总评的综治责任考核机制,每年年终各综治责任人填写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绩档案表,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每年组织2次以上综治工作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2006年,市综治委制定出台《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查究机制的实施意见(暂行)》,对综治工作实行综治问责制,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倒数末两位且满意率未达90%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和派出所所长需向市委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2007年,印发“平安南安”创建责任分解表,明确“平安南安”创建要求,落实各部门单位责任。
  (二)一票否决制
  1992—2008年,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先后审核各类参评先进参评模范的单位和个人14450多件,对326个单位和个人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与有关单位对全市历年5378名应征青年进行“征兵联审”,依法对其中358名不合格人员提出否决意见。
  二、创建基层安全单位
  1995年,南安市创建基层安全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织开展创建基层安全单位活动。当年,各乡(镇)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单位”为载体,开展创安活动,推广电子防盗报警措施。1996年,重点抓好重要企事业、金融系统及有关基层单位的“三防一保”(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员工人身及单位财产安全)工作,全市132个内保单位、2232个企业全部签订“三防一保”责任状。1997年,继续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建立校园特别管护区,聘请校园综治副校长29名。1998年,开展“百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派出148名干部,组成22个工作队到22个乡(镇)开展重点整治和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1999—2000年,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成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机构,开展护路联防活动。
  2001年,大力推进“11211“(每个村建立一个治安工作领导小组,一个警务室,健全调委会和治保会,设立一个流动人口登记服务管理站,建立健全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工程建设,各村(居)委会建立综治办、警务室、治保会、调解会、治安巡逻队等组织,把物防、技防设施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提高防范水平。2003—2005年,开展治安体系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构建“一区、两点、三线”治安防范体系格局。2005—2006年,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创安工作途径。市区成功开发区由各企业厂家出资,组建一支治安巡逻队,维护开发区治安。官桥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十厂联防”“十店联防”活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网络。2007—2008年,全市在“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海域”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系统带单位,推进“五个工程”(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均获得泉州市级“平安乡镇、街道”称号,“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达标率分别达95%、83%、96.8%。
  三、社会治安重点整治
  1991年,对全县治安问题突出的地方进行排查,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的方针,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是年,保福岭、梅花岭、福厦路一带拦路抢劫犯罪活动比较突出,市委政法委协调公安机关攻坚破案,在水头、美林和官桥挖出4个抢劫团伙,破获抢劫案51起。1992年,水头镇下店村、江崎村、巷内村、山前村多次发生封建械斗,同时这一带车匪路霸案件多发。县委、县政府抽调政法机关及有关乡(镇)干部组成整治工作队进驻,制止封建械斗、打击车匪路霸,摧毁14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1993—1994年,针对部分沿海地区走私、偷私渡活动屡禁不止的问题,政法委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及反偷私渡”专项斗争,遣返审查偷私渡人员230名,查获海上走私物品价值200多万元。1994年8月,市委、市政府从市直机关抽调88名干部,会同省、泉州市下派的20名干部,组成整治农村治安工作队,进驻全市20个重点村,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1995—1997年,分期分批整治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居)。1995年,针对沿海地区吸贩毒犯罪蔓延势头,协调政法机关组成工作队进驻官桥、水头、石井三镇,专项整治打击毒品犯罪活动。1996年,组织112名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工作队员,进驻27个重点整治点开展社会治安整治。1998年,抽调270名工作人员组成重点整治工作队,集中打击溪美崎峰、美林、康美、丰州等地的地痞流氓和地方恶势力。工作队举办7期法制教育班,557人接受教育,25名批捕在逃犯投案自首。
  2000—2002年,重点整治制售假冒香烟违法活动,打击黑恶势力和治理农村基金会。2000年,先后3次组织整治崎峰地区制贩假烟突击行动,捣毁制假窝点147个,查处涉烟违法案件1119起。2000—2001年,开展农村合作基金会问题专项整治,市委派出7个清理基金督查组,分别进驻14个重点乡(镇、街道)开展清理整顿。至2001年底,全市农村基金会实现整体清盘关闭。
  2003—2008年,每年都排查确定一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单位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单位,分别由泉州市级单位和南安市有关单位指导开展重点整治工作。
  四、专项治理
  (一)流动人口管理
  1997年,成立南安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户政科。制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意见》,推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站式、多证合一”新模式。1998—2000年,外来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员不断增多,各乡(镇)、街道先后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村(居)和企业厂家聘任流动人口协管员。2001年,市综治委牵头组织“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房屋5400家8189间,其中取缔18家,限期整改50家,重新办(换)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4865本;清查建筑工地441处,公共场所296处,特种行业场所1084处,路边店509家;清查流动人口25101人次,清理遣送“三无”(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外来人员1725人次,新登记暂住户口20123人,办证53066人。2003年,制定《关于实行租赁房屋委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消除治安隐患。2006年,公安机关先后抽调警力1600多人次分赴溪美、水头、霞美、官桥、丰州、洪濑、诗山等地,协助当地派出所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打击流动人口犯罪,促进当地治安的好转。2007—2008年,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乡(镇、街道)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至2008年,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所29个(其中石井3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109个,聘请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130人,兼职协管员338人。当年,登记暂住人口43万人,登记租赁房屋38000万户,办理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12000份,办理新版暂住证14.3万本。
  (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1990年起,大多年份都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重点打击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师生的各种犯罪活动,查封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歌舞厅、电子游戏机室、不健康书摊等。1997年,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的通知》要求,在全市中小学校建立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聘请校园综治副校长29名。1998年,市综治委联系泉州劳教所“现身说法演讲团”,到石井延平中学、石井中心小学和溪美西溪中学给6000多名学生进行现身说法演讲。1999年起,每年市教育局局长与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人。2002年,市综治委成立南安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自2005年起,在全市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2006年,制定《南安市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增强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能力。2007年,对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查封一批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至2008年,全市459所中小学被确认为市级“平安校园”。
  (三)铁路护路联防
  2000年,成立南安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工作小组,制定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案。当年,在美林街道办事处召开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签订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建立定期排查、督查通报和联防例会制度。铁路沿线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非法道口、侵界种植、违章建筑和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及整治铁路桥下两侧非法采沙行为。2001年起,把护路联防工作列入综治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抓落实。当年,开展创建“平安铁道”和“争创百日无铁路交通事故”活动。200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市综治委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美林街道3次组织镇综治办、派出所和工商所人员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共清理15家,罚款11600元,取缔无营业执照站点6家。
  2000—2008年,南安市铁路沿线各地共建立18支专兼职治安护路队(联防队),队员388人;取缔非法采沙点38处,抓获非法采沙人员342人,没收、炸毁非法采沙船350艘;清理整顿铁路两侧废品收购站点56处,取缔无营业执照站点17家,移送有关部门处罚46人,罚款21000元,发放整改通知书42份。2008年,南安市铁路护路办被评为“全省清理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泉州市铁路护路工作先进集体”。
  五、安置帮教
  1997年,成立南安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1998年,建立乡(镇、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村(居)安置帮教小组。村(居)治保组织建章立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帮教卡,并落实帮教人员。当年,溪美镇个体劳动者协会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显著,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进一步落实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定期回访制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2001—2008年,全市共组织排查清理刑释解教人员3020名(其中刑释2962人),其中重新犯罪24名,重新犯罪率0.7%,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市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核查纠正脱管漏管监外犯罪专项活动,共清理刑期或考验期未满的监外执行罪犯339人,核查发现脱漏管67人,对监外执行的脱漏管罪犯逐一走访考察,纳入监管。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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