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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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分类号: F323.2
页数: 1
页码: 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县自1990年起开始收取外资企业土地使用费,随后逐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逐年完善土地管理体系,建立了土地储备中心和市用地联席会议制度。2007年,南安市开始对工业用地进行招拍挂,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关键词: 南安市 资源 土地使用制度

内容

1990年起,南安县对外资企业用地开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收取土地使用费。
  1991年,南安县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由土地、物价、财政、体改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乡镇企业有偿有期使用土地试行规定》,对乡镇企业用地全面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当年开始在英都荣星、丰州金山、码头康安三个村,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1994年,南安市初步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在市区和官桥、水头、石井、丰州、洪濑、美林等6个镇区规划区内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出让制度。规定全市房地产企业用地一律实行以出让方式提供。
  1994年5月,市土地管理局、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联合向市政府请示获批准,确定推出市区东区三幅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因市场发育不够,三幅土地未能以拍卖方式成交。
  1997年5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南安市成立非农建设用地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历时一年的非农建设用地大清查。同时,从1997年4月15日起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
  1999年下半年,南安市第一次上报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于2000年获批准。非农建设用地占用集体农用地管理逐趋规范。
  2000年,南安市成立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和出让前期等工作职能。
  2001年,组织进行南安市首次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此后,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2005年8月,建立市用地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土地收储及出让的重大事项,包括宗地的规划设计指标、出让方案、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问题,必须提交联席会研究决定。当年相继出台《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的意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益分配暂行规定》等文件。
  2007年7月,南安市工业用地开始招拍挂。成立南安市工业用地出让协调小组,作为南安市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协调机构,审查确定工业项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指导、监察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实施。工业用地拍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当年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南安市2007年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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