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资源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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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0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土地资源与管理
分类号: F323.211
页数: 8
页码: 61-6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南安市土地资源与管理的详细情况,其中主要包括了土地资源、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用地管理、地籍管理、机构等。
关键词: 南安市 资源 土地资源

内容

南安市土地资源具有林地多耕地少和人均占有量少的特点。2008年,全市土地面积203525公顷,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43.24%,耕地面积占土地面积16.52%,人均耕地仅0.0223公顷。1992年起,实行县、乡两级土地垂直管理,逐步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990年开始建立耕地保护区,1997年起明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2001年开始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规范土地市场的运行和管理。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989年,南安县土地总面积2035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6068.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72%;园地面积19957.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81%;林地面积89540.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3.99%;牧草地面积1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1%;居民点工矿面积20527.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09%;交通用地面积1895.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93%;水域面积11514.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66%;未利用地面积2400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80%。
  1998年全市开展第一次土地详查,全市土地总面积2035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556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47%;园地面积21586.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61%;林地面积89437.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3.94%;牧草地面积1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1%;居民点工矿面积219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78%;交通用地面积2030.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水域面积1152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66%;未利用地面积214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53%。
  2008年,南安市土地总面积203525公顷,包括农用地面积149809.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3631.7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2.45%;园地面积20171.4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3.46%;林地面积88023.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58.76%;牧草地面积13.2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01%;其他农用地面积7968.9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5.32%),占土地总面积73.60%;建设用地面积32210.76公顷(其中居民点工矿用地26727.3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82.98%,水利设施用地3593.8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11.16%;交通运输用地1889.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4.76%),占土地总面积15.83%;未利用地面积2150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57%。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90年起,南安县对外资企业用地开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收取土地使用费。
  1991年,南安县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由土地、物价、财政、体改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乡镇企业有偿有期使用土地试行规定》,对乡镇企业用地全面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当年开始在英都荣星、丰州金山、码头康安三个村,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1994年,南安市初步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在市区和官桥、水头、石井、丰州、洪濑、美林等6个镇区规划区内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出让制度。规定全市房地产企业用地一律实行以出让方式提供。
  1994年5月,市土地管理局、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联合向市政府请示获批准,确定推出市区东区三幅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因市场发育不够,三幅土地未能以拍卖方式成交。
  1997年5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南安市成立非农建设用地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历时一年的非农建设用地大清查。同时,从1997年4月15日起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
  1999年下半年,南安市第一次上报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于2000年获批准。非农建设用地占用集体农用地管理逐趋规范。
  2000年,南安市成立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和出让前期等工作职能。
  2001年,组织进行南安市首次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此后,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2005年8月,建立市用地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土地收储及出让的重大事项,包括宗地的规划设计指标、出让方案、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问题,必须提交联席会研究决定。当年相继出台《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的意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益分配暂行规定》等文件。
  2007年7月,南安市工业用地开始招拍挂。成立南安市工业用地出让协调小组,作为南安市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协调机构,审查确定工业项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指导、监察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实施。工业用地拍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当年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南安市2007年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
  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编制
  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000年,《南安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开始实施,该规划基期为1996年,近期目标年为2000年,远期目标年为2010年。要求至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稳定在3.63万公顷,保障粮食自给率60%,果园面积发展到3.48万公顷,林地面积稳定在8.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至40%以上,活立林蓄积量增加至90.88万立方米以上。同时要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33.34公顷(泉州市下达指标),其中城镇占259.84公顷,村镇占109.5公顷,独立工矿占140公顷,交通用地占93.33公顷,水利占28公顷,特殊用地占2.67公顷。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5年开始编制《南安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南安市域行政范围内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2035.2平方千米,包括3个街道、21个镇、2个乡和雪峰开发区。至2008年底,该规划仍在修编中。
  二、局部调整与修改
  局部调整:1989—2008年,向泉州市政府申请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共18个批次,局部调整面积为595.441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87.5632公顷。
  局部修改:1989—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3个批次,面积2166.2212公顷,其中耕地1134.185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包含福厦铁路、泉三高速、泉三惠南支线、沈海高速扩建等重要线性工程,以及1989—2008年向省政府申请追加的指标。
  三、第一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
  耕地保有量目标没有实现。2005年末,南安市耕地保有量为34494公顷,比第一轮规划确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36752.2公顷少2258.2公顷,没有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
  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第一轮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520.28公顷,保护率为85.49%1997—2005年,南安市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和晋江防洪堤(金潘段)、福厦铁路、惠南支线、泉三高速、光伏电子信息基地等重点项目的选址要求,几次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并委托明溪县、长汀县、宁化县、安溪县等异地代保基本农田282.42公顷。2005年末,市域内实有基本农田31189.86公顷,加上异地代保面积,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致,切实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超标。1997—2005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511.89公顷,是第一轮规划期间14年控制指标633.33公顷的3.97倍。
  超额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目标。第一轮规划确定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1126.67公顷,规划执行至2005年,南安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共计补充耕地1280.62公顷,超过规划指标153.95公顷,相当于整个规划期间补充耕地指标的1.14倍。
  第四节 耕地保护
  一、土地开发复垦
  1989—1993年,按照耕地“用一造一”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土地开发,全县共开发耕地122.21公顷。1994—1997年,贯彻落实《福建省开发耕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开发耕地优惠政策,乡(镇)政府纷纷组织开展耕地开发。1998年,成立南安市土地整理领导小组,下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整理的通知》,编制土地整理专项规划,提出开发整理措施,当年,整理农用地153.34公顷,增加耕地44.34公顷。1999年、2000年分别新增耕地29公顷和300公顷。
  2001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1560亩。眉山乡耕地开发700亩,省新镇土地整理1500亩,2个项目被省国土资源厅立项。金淘镇南丰村土地整理项目405亩,上报泉州市立项,向上级争取土地开发整理补助款90万元。2002年,英都、水头、翔云3个耕地开发整理项目(面积6200亩,可新增耕地890亩),被批准为省国土资源厅重点项目;组织霞美、罗东等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面积240公顷。当年新开发耕地面积68.1公顷。2003—2004年,继续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63公顷。
  2005年,在柳城办事处、东田、官桥等3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38.72公顷。2006年,在篷华、洪梅、梅山、康美等4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109.16公顷。2007年,在梅山、英都、东田等3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开发新增耕地82.77公顷。2008年,在石井、向阳、眉山、九都、英都、东田、康美、省新、金淘等9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100.66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1990年,贯彻《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建立耕地保护区,至1993年,南安市共建立耕地保护区517片、14200公顷。1999年,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1473.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0606.6公顷,园地和土质养殖池866.6公顷,保护率为85.49%。
  1997—2005年,南安市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和一些重点项目选址需要,几次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并委托明溪县、长汀县、宁化县、安溪县等异地代保基本农田286.6公顷。2005年末市域内实有基本农田31186.6公顷,加上异地代保面积,基本农田总面积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致。
  2005—2008年报经国务院批准因建设占用涉及委托异地补划、代保的基本农田面积约1313.3公顷。2008年底,南安市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义务数核减为29873.3公顷,加上1997—2005年异地代保面积,总面积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致。
  第五节 用地管理
  一、用地管理制度沿革
  1986年开始至1998年底,县(市)级人民政府有权征用3亩以下的耕地或10亩以下的其他土地。1999年以后,凡征收土地,须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1986—1995年,土地可以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1995—2007年,工业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2007年以后,工业用地全部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2002年开始,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二、建设用地审批
  1999—2008年,南安市实行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南安市共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用地89个批次,总面积2367公顷,其中:单独选址8个,面积699公顷,已全部供地;批次81个,面积1668公顷。其中,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有:
  1989—1999年,报批了漳泉肖铁路、泉厦高速公路南安段等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用地;;1996—1998年,报批省道305线丰州至梅山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国道324线南安段拓改工程、省道305线金淘至诗山路段拓宽改造工程、泉州山美水库扩蓄工程等省重点工程建设用地;2000—2008年,报批泉三高速(南安段)、福厦高铁(南安段)、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支线(南安—惠安)南安路段等3个重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646.8042公顷;2004年,上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10.7972公顷。
  1999—2008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划拨方式供地13宗面积88.4384公顷;以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705宗面积1511.45公顷;成功出让经营性土地27宗面积74.77公顷,出让金近14亿元。
  附:2000—2008年南安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
  2000—2002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0个批次总用地面积77.82公顷。
  2003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1个批次总用地面积237.23公顷,其中:滨海工业基地163.41公顷,扶茂岭工业区29.45公顷。
  2004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个批次总用地面积42.12公顷,其中城市批次2个面积10.57公顷,单独选址2个31.54公顷(其中,南安市污水处理厂10.80公顷)。
  2005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8个批次总用地面积116.76公顷,其中城市批次7个面积96.77公顷(包括滨江基地13.39公顷、福山工业区16.19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19.99公顷。
  2006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9个批次总用地面积926.31公顷,其中城市批次28个面积554.6公顷(包括滨江基地63.49公顷、成功开发区36.81公顷、阀门基地21.66公顷、扶茂岭工业区92.16公顷、官桥粮食城40.03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371.72公顷(泉三高速公路)。
  2007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5个批次总用地面积542.22公顷,其中城市批次14个面积392.92公顷(包括滨海基地51.47公顷、滨江基地53.87公顷、观音山基地10.39公顷、扶茂岭工业区31.66公顷、官桥出口加工区33.05公顷、光伏基地24.10公顷、鞋业基地19.8公顷、罗东银河新城13.37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149.29公顷(福厦铁路南安段)。
  2008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1个批次总用地面积372.52公顷,其中城市批次10个面积265.73公顷(滨江基地65.68公顷、观音山基地22.98公顷、官桥出口加工区32.93公顷、会展中心17.68公顷、市民中心12.54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106.79公顷(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支线)。
  三、土地收储与管理
  2000年,南安市率先在泉州地区建立和推行土地储备制度,成立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和出让前期等工作职能。同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作为全市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订土地收购储备政策,审定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2002年,南安市政府制定《南安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对闲置土地实行收回、收购;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拟改变用途为经营性房地产的土地等进行收购储备;对市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的控制性集体用地和其他新增土地等,一律纳入土地储备。随后,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的意见》《南安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益分配暂行规定》等文件。2005年8月1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用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南政文〔2005〕181号),建立用地联席会议制度。这些政策规定的实行,有效地控制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截至2008年,全市共收储土地58宗281.47公顷,共出让经营性用地27宗74.87公顷,土地出让金137767.12万元。
  四、土地市场
  2001年,南安市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当年10月16日,2001001号拍卖地块(柳城原建委、邮政局用地)以拍卖方式出让,泉州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6.68亩,成交价款740万元,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此后,南安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2007年,南安市经营性土地出让活动全部进入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交易。
  2007年12月28日,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07〕127号)文件,关于政府出让工业用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南安市首次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9宗工业用地,面积36.37公顷。
  第六节 地籍管理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
  1990年开始开展土地使用证发放工作,当年在11个建制镇发放土地使用证235件。1992年起,土地使用证发放工作在全市展开进行。至2008年,全市土地使用权登记共计242217宗,其中宅基地201815宗,集体建设用地386宗,国有建设用地7699宗,城镇个人住宅用地32317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5991宗,抵押土地面积4751.16万平方米,抵押金额达191亿元。各年度土地使用证发证情况如下:
  二、土地所有权登记
  2002年8月起,南安市逐步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05年底工作基本结束。此次发证涉及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共计核发417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面积177046.67公顷。
  第七节 机构
  一、行政机构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1989年,南安县土地管理局为正科级政府机构,内设人秘股、用地股、监察股、土地资产管理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编制15人,下辖22个乡(镇)土地管理所。1995年,乡镇土地管理所改制为市土地管理局派出机构。
  1998年5月,成立南安市地质矿产局,为正科级政府机构。
  2002年,撤销市土地管理局和市地质矿产局,组建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同时,乡镇土地管理所更名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
  2008年,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内设人秘科、计划财务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地籍与绘测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法规监察科和行政审核审批科等8个科,下设26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共有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93人。实有125人,其中,市局15人,乡镇所110人。
  二、事业单位
  南安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1988年,成立南安县土地监察队。1996年,更名为南安市土地监察大队,2006年,更名为南安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编制25人。
  南安市地产开发公司1992年,成立南安县地产开发公司。1993年,更名为南安市地产开发公司,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5人。
  南安市土地登记事务所1999年,设立南安市土地登记管理站。2001年,更名为南安市土地登记事务所,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
  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2000年成立,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
  南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2006年,设立南安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站。2007年更名为南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为国土资源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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