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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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06
颗粒名称: 卷三 资源
分类号: P565.7
页数: 16
页码: 61-76
摘要: 本卷记述了南安市资源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土地资源与管理、矿产资源与管理、水资源与管理等。
关键词: 南安市 资源

内容

第一章 土地资源与管理
  南安市土地资源具有林地多耕地少和人均占有量少的特点。2008年,全市土地面积203525公顷,林地面积占土地面积43.24%,耕地面积占土地面积16.52%,人均耕地仅0.0223公顷。1992年起,实行县、乡两级土地垂直管理,逐步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990年开始建立耕地保护区,1997年起明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2001年开始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规范土地市场的运行和管理。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989年,南安县土地总面积2035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6068.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72%;园地面积19957.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81%;林地面积89540.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3.99%;牧草地面积1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1%;居民点工矿面积20527.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09%;交通用地面积1895.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93%;水域面积11514.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66%;未利用地面积2400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80%。
  1998年全市开展第一次土地详查,全市土地总面积20352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5563.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47%;园地面积21586.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61%;林地面积89437.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3.94%;牧草地面积13.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1%;居民点工矿面积219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78%;交通用地面积2030.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水域面积1152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66%;未利用地面积214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53%。
  2008年,南安市土地总面积203525公顷,包括农用地面积149809.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3631.7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2.45%;园地面积20171.4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3.46%;林地面积88023.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58.76%;牧草地面积13.2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01%;其他农用地面积7968.9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5.32%),占土地总面积73.60%;建设用地面积32210.76公顷(其中居民点工矿用地26727.3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82.98%,水利设施用地3593.89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11.16%;交通运输用地1889.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4.76%),占土地总面积15.83%;未利用地面积2150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57%。
  第二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90年起,南安县对外资企业用地开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收取土地使用费。
  1991年,南安县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由土地、物价、财政、体改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乡镇企业有偿有期使用土地试行规定》,对乡镇企业用地全面实行有偿有期使用。当年开始在英都荣星、丰州金山、码头康安三个村,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1994年,南安市初步建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在市区和官桥、水头、石井、丰州、洪濑、美林等6个镇区规划区内全面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出让制度。规定全市房地产企业用地一律实行以出让方式提供。
  1994年5月,市土地管理局、市建委、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联合向市政府请示获批准,确定推出市区东区三幅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因市场发育不够,三幅土地未能以拍卖方式成交。
  1997年5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南安市成立非农建设用地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历时一年的非农建设用地大清查。同时,从1997年4月15日起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
  1999年下半年,南安市第一次上报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于2000年获批准。非农建设用地占用集体农用地管理逐趋规范。
  2000年,南安市成立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和出让前期等工作职能。
  2001年,组织进行南安市首次经营性用地招拍挂。此后,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2005年8月,建立市用地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土地收储及出让的重大事项,包括宗地的规划设计指标、出让方案、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问题,必须提交联席会研究决定。当年相继出台《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的意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益分配暂行规定》等文件。
  2007年7月,南安市工业用地开始招拍挂。成立南安市工业用地出让协调小组,作为南安市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协调机构,审查确定工业项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指导、监察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的实施。工业用地拍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当年公布实施新修订的《南安市2007年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
  第三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编制
  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000年,《南安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开始实施,该规划基期为1996年,近期目标年为2000年,远期目标年为2010年。要求至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稳定在3.63万公顷,保障粮食自给率60%,果园面积发展到3.48万公顷,林地面积稳定在8.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至40%以上,活立林蓄积量增加至90.88万立方米以上。同时要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33.34公顷(泉州市下达指标),其中城镇占259.84公顷,村镇占109.5公顷,独立工矿占140公顷,交通用地占93.33公顷,水利占28公顷,特殊用地占2.67公顷。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5年开始编制《南安市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南安市域行政范围内所有土地,土地总面积2035.2平方千米,包括3个街道、21个镇、2个乡和雪峰开发区。至2008年底,该规划仍在修编中。
  二、局部调整与修改
  局部调整:1989—2008年,向泉州市政府申请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共18个批次,局部调整面积为595.441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87.5632公顷。
  局部修改:1989—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3个批次,面积2166.2212公顷,其中耕地1134.185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包含福厦铁路、泉三高速、泉三惠南支线、沈海高速扩建等重要线性工程,以及1989—2008年向省政府申请追加的指标。
  三、第一轮规划目标实施情况
  耕地保有量目标没有实现。2005年末,南安市耕地保有量为34494公顷,比第一轮规划确定的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36752.2公顷少2258.2公顷,没有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
  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第一轮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520.28公顷,保护率为85.49%1997—2005年,南安市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和晋江防洪堤(金潘段)、福厦铁路、惠南支线、泉三高速、光伏电子信息基地等重点项目的选址要求,几次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并委托明溪县、长汀县、宁化县、安溪县等异地代保基本农田282.42公顷。2005年末,市域内实有基本农田31189.86公顷,加上异地代保面积,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致,切实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超标。1997—2005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511.89公顷,是第一轮规划期间14年控制指标633.33公顷的3.97倍。
  超额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目标。第一轮规划确定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1126.67公顷,规划执行至2005年,南安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共计补充耕地1280.62公顷,超过规划指标153.95公顷,相当于整个规划期间补充耕地指标的1.14倍。
  第四节 耕地保护
  一、土地开发复垦
  1989—1993年,按照耕地“用一造一”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土地开发,全县共开发耕地122.21公顷。1994—1997年,贯彻落实《福建省开发耕地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开发耕地优惠政策,乡(镇)政府纷纷组织开展耕地开发。1998年,成立南安市土地整理领导小组,下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整理的通知》,编制土地整理专项规划,提出开发整理措施,当年,整理农用地153.34公顷,增加耕地44.34公顷。1999年、2000年分别新增耕地29公顷和300公顷。
  2001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1560亩。眉山乡耕地开发700亩,省新镇土地整理1500亩,2个项目被省国土资源厅立项。金淘镇南丰村土地整理项目405亩,上报泉州市立项,向上级争取土地开发整理补助款90万元。2002年,英都、水头、翔云3个耕地开发整理项目(面积6200亩,可新增耕地890亩),被批准为省国土资源厅重点项目;组织霞美、罗东等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面积240公顷。当年新开发耕地面积68.1公顷。2003—2004年,继续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63公顷。
  2005年,在柳城办事处、东田、官桥等3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38.72公顷。2006年,在篷华、洪梅、梅山、康美等4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109.16公顷。2007年,在梅山、英都、东田等3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开发新增耕地82.77公顷。2008年,在石井、向阳、眉山、九都、英都、东田、康美、省新、金淘等9个乡(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新开发耕地100.66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1990年,贯彻《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建立耕地保护区,至1993年,南安市共建立耕地保护区517片、14200公顷。1999年,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1473.2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0606.6公顷,园地和土质养殖池866.6公顷,保护率为85.49%。
  1997—2005年,南安市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和一些重点项目选址需要,几次调整补划基本农田,并委托明溪县、长汀县、宁化县、安溪县等异地代保基本农田286.6公顷。2005年末市域内实有基本农田31186.6公顷,加上异地代保面积,基本农田总面积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致。
  2005—2008年报经国务院批准因建设占用涉及委托异地补划、代保的基本农田面积约1313.3公顷。2008年底,南安市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义务数核减为29873.3公顷,加上1997—2005年异地代保面积,总面积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致。
  第五节 用地管理
  一、用地管理制度沿革
  1986年开始至1998年底,县(市)级人民政府有权征用3亩以下的耕地或10亩以下的其他土地。1999年以后,凡征收土地,须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1986—1995年,土地可以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1995—2007年,工业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2007年以后,工业用地全部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2002年开始,全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二、建设用地审批
  1999—2008年,南安市实行建设用地全程管理。南安市共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用地89个批次,总面积2367公顷,其中:单独选址8个,面积699公顷,已全部供地;批次81个,面积1668公顷。其中,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有:
  1989—1999年,报批了漳泉肖铁路、泉厦高速公路南安段等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用地;;1996—1998年,报批省道305线丰州至梅山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国道324线南安段拓改工程、省道305线金淘至诗山路段拓宽改造工程、泉州山美水库扩蓄工程等省重点工程建设用地;2000—2008年,报批泉三高速(南安段)、福厦高铁(南安段)、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支线(南安—惠安)南安路段等3个重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646.8042公顷;2004年,上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10.7972公顷。
  1999—2008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划拨方式供地13宗面积88.4384公顷;以协议出让和招拍挂出让工业用地705宗面积1511.45公顷;成功出让经营性土地27宗面积74.77公顷,出让金近14亿元。
  附:2000—2008年南安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况
  2000—2002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0个批次总用地面积77.82公顷。
  2003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1个批次总用地面积237.23公顷,其中:滨海工业基地163.41公顷,扶茂岭工业区29.45公顷。
  2004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个批次总用地面积42.12公顷,其中城市批次2个面积10.57公顷,单独选址2个31.54公顷(其中,南安市污水处理厂10.80公顷)。
  2005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8个批次总用地面积116.76公顷,其中城市批次7个面积96.77公顷(包括滨江基地13.39公顷、福山工业区16.19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19.99公顷。
  2006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29个批次总用地面积926.31公顷,其中城市批次28个面积554.6公顷(包括滨江基地63.49公顷、成功开发区36.81公顷、阀门基地21.66公顷、扶茂岭工业区92.16公顷、官桥粮食城40.03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371.72公顷(泉三高速公路)。
  2007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5个批次总用地面积542.22公顷,其中城市批次14个面积392.92公顷(包括滨海基地51.47公顷、滨江基地53.87公顷、观音山基地10.39公顷、扶茂岭工业区31.66公顷、官桥出口加工区33.05公顷、光伏基地24.10公顷、鞋业基地19.8公顷、罗东银河新城13.37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149.29公顷(福厦铁路南安段)。
  2008年度,获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11个批次总用地面积372.52公顷,其中城市批次10个面积265.73公顷(滨江基地65.68公顷、观音山基地22.98公顷、官桥出口加工区32.93公顷、会展中心17.68公顷、市民中心12.54公顷),单独选址1个面积106.79公顷(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支线)。
  三、土地收储与管理
  2000年,南安市率先在泉州地区建立和推行土地储备制度,成立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和出让前期等工作职能。同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作为全市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制订土地收购储备政策,审定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2002年,南安市政府制定《南安市土地收购储备暂行规定》:对闲置土地实行收回、收购;对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拟改变用途为经营性房地产的土地等进行收购储备;对市区以及城乡接合部的控制性集体用地和其他新增土地等,一律纳入土地储备。随后,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的意见》《南安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益分配暂行规定》等文件。2005年8月1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用地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南政文〔2005〕181号),建立用地联席会议制度。这些政策规定的实行,有效地控制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截至2008年,全市共收储土地58宗281.47公顷,共出让经营性用地27宗74.87公顷,土地出让金137767.12万元。
  四、土地市场
  2001年,南安市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当年10月16日,2001001号拍卖地块(柳城原建委、邮政局用地)以拍卖方式出让,泉州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6.68亩,成交价款740万元,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此后,南安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
  2007年,南安市经营性土地出让活动全部进入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交易。
  2007年12月28日,根据《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闽政办〔2007〕127号)文件,关于政府出让工业用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南安市首次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9宗工业用地,面积36.37公顷。
  第六节 地籍管理
  一、土地使用权登记
  1990年开始开展土地使用证发放工作,当年在11个建制镇发放土地使用证235件。1992年起,土地使用证发放工作在全市展开进行。至2008年,全市土地使用权登记共计242217宗,其中宅基地201815宗,集体建设用地386宗,国有建设用地7699宗,城镇个人住宅用地32317宗。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5991宗,抵押土地面积4751.16万平方米,抵押金额达191亿元。各年度土地使用证发证情况如下:
  二、土地所有权登记
  2002年8月起,南安市逐步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05年底工作基本结束。此次发证涉及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共计核发417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面积177046.67公顷。
  第七节 机构
  一、行政机构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1989年,南安县土地管理局为正科级政府机构,内设人秘股、用地股、监察股、土地资产管理股、地籍与测绘管理股,编制15人,下辖22个乡(镇)土地管理所。1995年,乡镇土地管理所改制为市土地管理局派出机构。
  1998年5月,成立南安市地质矿产局,为正科级政府机构。
  2002年,撤销市土地管理局和市地质矿产局,组建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同时,乡镇土地管理所更名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市国土资源局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
  2008年,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内设人秘科、计划财务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地籍与绘测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质矿产管理科、法规监察科和行政审核审批科等8个科,下设26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共有编制143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93人。实有125人,其中,市局15人,乡镇所110人。
  二、事业单位
  南安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1988年,成立南安县土地监察队。1996年,更名为南安市土地监察大队,2006年,更名为南安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编制25人。
  南安市地产开发公司1992年,成立南安县地产开发公司。1993年,更名为南安市地产开发公司,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5人。
  南安市土地登记事务所1999年,设立南安市土地登记管理站。2001年,更名为南安市土地登记事务所,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
  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2000年成立,国土资源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
  南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2006年,设立南安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站。2007年更名为南安市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为国土资源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
  第二章 矿产资源与管理
  南安市境内已发现矿产资源33种,金属矿藏大多不具开采价值,花岗岩、辉绿岩、高岭土、绢云母、陶瓷石等是南安市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矿产。1990年起,南安市逐步加强矿产开发管理,提高矿产开采准入门限,整治无序开采,同时加强对矿产资源和矿山生态保护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走上有序发展轨道。
  第一节 矿产资源
  一、种类
  2008年,南安市境内已发现矿产资源:饰面用花岗岩、工艺用辉绿岩、建筑用花岗岩(凝灰岩)、建筑砂、高岭土、陶瓷土(瓷石)、绢云母、伊利石、叶蜡石、铁、锰、铅锌、钨、钼、泥炭、地下热水等33种,产地306处。矿床规模:大型4处、中型8处、小型152处,矿点105处,矿化点37处。地质工作程度:评查3处,普查151处,矿点检查17处,踏勘125处。列入省资源储量表的有溪美乌页山铁锰矿,仑苍蔡西钼矿,东田高山、官桥岭兜、官桥云溪高岭土矿,康美大埔山工艺用辉绿岩等6处。
  2008年,全市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15个矿种,其中铁锰矿1.7万吨、钼金属1.11万吨、钨矿0.69万吨、泥炭矿石57.5万吨、饰面用花岗岩6648万立方米,饰面用闪长岩75.42万立方米、工艺用辉绿岩497.8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2012万立方米、建筑用凝灰岩812.5万立方米、建筑用砂4961万立方米、陶瓷土453.7万吨、高岭土244.7万吨、绢云母248.9万吨、伊利石58.3万吨、叶蜡石57.8万吨。
  二、产地
  (一)金属矿产产地
  铁矿矿点:主要分布在诗山镇钱塘村、九都镇青林、罗东镇罗溪村等地的20多个矿点,估计储量10多万吨,矿石品位20%—70%不等。
  锰矿矿化点:主要分布在罗东镇高塘、徐内等地,呈细脉状,储量6万多吨,含锰约10%。
  铁锰矿矿点:主要分布在五台山大坪、罗东镇青杨山和溪西、溪美街道乌页山等地,矿体呈脉状、细脉状,含锰约10%,储量近2万吨,其中溪美乌页山探及储量1.7万吨。
  铅锌矿点:主要分布在诗山镇贞坑村,矿体长10米,宽6—8米,品位铅0.51%,锌2%,储量不详。
  多金属矿点:位于乐峰镇狮山,矿脉8—10条,长几米至百余米,宽数厘米至数米不等,矿石呈细脉状或浸染状,常见矿石矿物有方铅矿、闪锌矿、辉钼矿、黄铜矿及孔雀石等,矿石品位:铅0.2%—1%、锌0.12%—1.63%、钼0.02%—0.1%、铜0.02%—0.21%、银6.5—69.5克/吨,储量不详。
  铜矿矿化点:位于诗山镇西上村,含铜磁铁矿脉,长度不大,宽1.5—3厘米,含铜1%—3.6%,储量不详。
  钼矿矿点:主要分布在仑苍镇蔡西村、官桥镇内都村、金淘镇苏坑等地,其中仑苍蔡西探明钼储量1.11万吨。
  钨矿矿点:主要分布在官桥镇岭兜村大帽山、水头镇后坑、码头镇莲花山、洪梅镇山溪等地,大多呈脉状。官桥大帽山钨矿属小型矿床,矿石品位较高,平均品位0.6%,探明储量0.69万吨。其他均属矿化点。
  铝土矿矿化点:主要分布在水头镇邦吟、西锦、官桥镇漳里、后曾、周厝、前梧等地,呈脉状,品位较低,三氧化铝含量35%左右,储量不详。
  金矿矿化点:主要分布在水头镇后坑,产于石英细脉中,含金14—34克/吨,储量不详。
  稀土金属:主要分布在洪濑镇西林、金淘镇时潮等地,属于风化壳离子吸附性,其他不详。
  (二)非金属矿产产地
  硫铁矿矿点:主要分布在乐峰镇寮山、官桥镇九溪等地。矿化脉于石英斑岩、次生石英岩中,含硫约8.6%—12.8%。估计储量7000吨。
  蜡石矿点:主要分布在洪梅镇杜星脚、官桥镇九溪等地。查明储量57.8万吨。
  花岗岩类石材矿:南安市主要开采矿种,分布在石井、丰州、柳城、官桥、水头、东田、洪濑、罗东、省新、康美、霞美等乡镇(街道)。矿体大面积出露。饰面用花岗岩矿石、普通建筑用花岗岩预测资源量超过10亿立方米。主要品种有垄石(泉州白)“雪里梅”“锈石”“虾红”等。
  辉绿岩矿:主要分布在向阳乡杏田、洗米坑,乐峰镇飞云、诗山镇红星、梅山镇东垵、罗东镇蔡厝、溪美街道长富、省新镇油园、柳城街道榕桥、康美镇东旭等地,呈脉状,查明储量497.8万立方米。
  建筑用砂:主要分布东溪、西溪河段,查明储量4961万立方米。
  石灰岩矿点:位于官桥镇九溪,呈透镜体,长12—50米,厚1.5—5米,矿石矿物为方解石,氧化钙含量47.11%,规模小,质量差。
  水晶矿点:主要分布在金淘后坑埔、洪濑四都、新圩尾、丰州镇大坑、石井镇后井和虎眠山等地,规模小。
  脉石英矿矿点:主要分布在金淘镇布厝井、柳城街道施坪、官桥镇梅花岭、九溪及枫垵头等地,矿体呈脉状。柳城施坪矿点二氧化硅含量97.5%,适用于铁合金和工业用硅,储量4万吨。官桥梅花岭矿点储量23.24万吨,质量达到一般工业要求。
  明矾石矿点:位于蓬华镇路珩村,品位基本达到工业要求。
  磷矿矿点:位于诗山镇鳌峰、联星、社星等地,呈脉状,含磷0.6%,五氧化二磷2.7%,估计储量900吨。
  泥煤矿:主要分布在诗山镇社二、罗东镇蔡厝和新明、洪濑镇都心、省新镇省新村、丰州镇屏仙、霞美镇杏埔等地,储量57.5万吨。
  绢云母矿:主要分布在向阳乡的西湾、铜石旗、陈三墓、大埔等地,矿体长500—900米,厚0.45—7.74米,储量248.9万吨。
  煤矿化点:位于金淘镇深垵、码头镇南科等地,踏勘发现。
  瓷石矿:位于溪美街道大埔大潭内,出露矿脉100多米,宽20—30米,三氧化铝含量15%—18%,估计储量100万吨。
  高岭土矿:主要分布在东田镇岐山村、南坑村、兰溪村,官桥镇岭兜村、席里村、芸溪村,向阳乡杏田村,诗山镇青林,金淘镇保福岭等地,三氧化铝含量13.6%—18.8%,储量244.7万吨。
  伊利石矿点:主要分布在向阳乡马迹村、九都镇新峰大湖山等地,查明储量58.3万吨。
  紫砂陶矿点:主要分布在溪美街道宣化大深、洪梅镇山溪、三梅和洞内坑等地,储量估计5万吨。
  钾长石矿点:主要分布在官桥镇梅花岭、石井镇后井、后店等地,估计储量500吨。
  石墨矿点:位于码头镇南冬村九黄山,系火成岩中炭质(捕虐体)变质而成,矿脉出露约20米,宽20厘米左右。
  温泉:主要位于码头镇新汤、罗东镇罗溪、官桥镇黄山等地。码头新汤水温38.5℃,日出水量86吨;罗东罗溪泉眼3个,水温38℃,日出水量50吨;官桥黄山泉眼2个,水温43℃,日出水量110吨。
  第二节 矿产开发
  1991年,全县办理登记发证的矿山和采矿点3000多个,开采矿种以建筑用花岗岩、辉绿岩、绢云母、陶瓷石、伊利石、机砖黏土等为主,开采方式均为露天人工开挖,矿山开采规模都较小。
  随着南安经济发展和对矿产开采管理的加强,一些采矿业主纷纷退出矿山开采,矿山开采数量逐年大幅减少,同时,矿山开采逐步引进机械工具。1998年,全市办证采矿点589个,主要开采饰面用石材、普通建筑用石料、陶瓷土(石)。2000年,全市已建矿山6处,采矿点400多个,矿产品加工企业1500多家,矿产品加工业总产值25亿元,采矿业总产值5亿元。
  2008年全市持证矿山171家,采矿登记面积2.16平方公里,其中,饰面用石材矿山99家,年开采荒料30.43万立方米;普通建筑用石材矿山60家,年开采石料387万立方米;陶瓷石矿山12家,年开采矿石106万吨。采矿业总产值3.1亿元。
  第三节 矿产资源保护管理一、矿山生态保护管理
  2001年市政府颁布《南安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明确划定南安市域内矿产资源“三区”(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提出“三区”的对应管理办法;要求处在禁止开采区内的已建矿山在1年内关闭或搬迁,矿山采矿权人必须负责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治理,严格控制“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至2008年,全部关闭禁采区内的已建矿山(采矿点),共9个,同时,对封闭的采矿点进行生物工程治理。2007年7月起,为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向矿山企业征收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保证金。至2008年,共有43家矿山企业缴纳矿山土地复垦和环境恢复保证金629.85万元。
  二、矿业秩序整顿
  2002年以前,矿业秩序管理以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为主。
  2002年7月成立南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后,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由市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大队负责,矿业秩序整顿治理进一步加强,常年开展矿山动态巡查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取缔关闭一批无证非法采矿点。2002年,关闭取缔无证采矿点295个,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197家,吊销和暂扣采矿许可证5本。2003年查处无证采矿点642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拘留11人。2004年,查处非法采矿行为200多宗,没收违法所得10多万元。2005年,重点打击石井、官桥、柳城、丰州、霞美等5个重点镇(街道)的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共查处无证非法采矿点432个,强制拆除或捣毁开采设备300多台套,捣毁发电机组6台。2006年共取缔无证采矿点545个,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1.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查处6人。2007年6—8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煤矿山无证开采集中整顿,对官桥、霞美、丰州、柳城等4个镇(街道)无证采矿进行重点整治。共取缔无证采矿点80个,捣毁空压机、发电机225多台套,割断航吊、桅杆吊180多支。2008年共取缔无证采矿点335个,立案查处130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47万元。
  2006—2008年,开展对沿溪、沿路、水库一重山可视范围的矿山整治,共捣毁采矿动力设备143台、空压机142台,切割桅杆(索)吊144副,没收风钻机53台、电路板4块,扣押挖掘机2部,切断电力供应21处,强制取缔关闭无证矿山137家。
  三、“青山挂白”专项治理
  根据省政府有关通知精神,2004年3月—2006年12月,南安市对高速公路,国道324线,省道307、308线两侧各1500米范围内的丰州后田村厝仔山、倒其山、素雅村函官山,康美镇福铁村、国营石料厂,官桥镇前梧村马索山、周厝村马索山,水头镇康店村,石井镇牛贵山、扬子山等12处“青山挂白”点进行专项治理。共投入治理资金260万元,实施治理面积50多万平方米,种植巨尾桉3.96万株,厚美相思1.55万株,奏芦37.3万丛,葛藤1.97万株,治理工程通过省“青山挂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验收。四、整顿河道采砂
  2000年后,开展全市河砂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确定全市河砂开采规模,重新整合河砂开采点,划定禁采区,实行定点限量开采,编制完成西溪河段采砂规划。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整治力度,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采砂行为,2006—2008年,共取缔非法抽砂点25处,缴获非法抽砂船16艘、抽砂管道38条、扣押非法运砂车辆24辆、装载机9辆、刑事拘留1人,行政罚款12.6万元。
  第三章 水资源与管理
  南安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泉州市平均水平,西北部山区水资源较丰富,南部沿海地区水资源紧缺。1989—2008年,南安市开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积极防治水污染,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第一节 水资源
  一、水资源划区
  1996年10月,南安市以水资源丰缺程度、地形地貌、气候、降水等影响水利的自然地理条件为基础,兼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保持行政区域的完整性,进行综合分析,将南安市水资源划分为3个区:
  Ⅰ区:西北部山区蓄、引水区。该区雨量较丰沛,水资源较丰富,包括蓬华、诗山、码头、九都、向阳、罗东、乐峰、金淘、眉山、翔云、仑苍、英都、东田13个乡(镇)。
  工区:中部丘陵平原蓄、引、提水及防洪除涝区。该区水资源量中等,有大量过境客水,少部分可利用,包括洪梅、梅山、洪濑、康美、美林、省新、溪美、柳城、丰州、霞美等10个镇(街道)。
  工区:南部沿海丘陵台地蓄、提、调水区。此区水资源紧缺,社会经济较发达,用水量大,包括官桥、水头、石井3个镇。
  二、地表水资源
  (一)境内水资源量
  境内水资源量系指南安市境内,晋江水系产生的径流量和沿海水系产生的径流量之和。河川径流等地表水资源是南安市的主要水资源,皆以天然降水为补给来源。河川径流又与河道两侧地下潜水互为补给。
  (二)入境水资源量
  南安市入境水主要来自晋江西溪上游和东溪上游,包括龙门滩跨流域引水入山美水库。东溪上游以山美水库站为控制站,西溪上游以安溪水文站为控制站。
  经计算,南安市多年平均入境水资源量为41.406亿立方米,各种保证率(P)的入境水资源量:P=50%时为39.253亿立方米,P=75%时为32.297亿立方米,P=90%时为27.534亿立方米。
  三、地下水资源
  依计算得出,全市多年平均允许开采地下水资源量为1.027亿立方米。东、西溪上游入境地下水径流,因河道切割而排入河道,已计入入境地表水资源量内,故入境地下水不再考虑。各分区允许开采量见表3-3。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和地下水资源量。根据逐年实测水文资料统计,1989—2008年,最高年水资源总量为75.109亿立方米(2008年);最低年水资源总量为12.225亿立方米(2004年)。
  第二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
  一、开发利用状况
  1989—2008年,随着南安市经济发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全面展开,水利事业建设持续进行,先后兴建机电灌站、水轮泵站、拦河闸等一批水利工程。至2008年,南安市境内各类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1.4万处,其中:小(二)型以上水库149座,万方以上山围塘426座,蓄水工程总库容9.05亿立方米;引水工程2501处,有效灌溉面积6.02万亩;提水工程1921处,有效灌溉面积5.33万亩;水力发电站73座,总装机容量4万千瓦;自来水厂和乡镇供水工程40个,供水能力19万吨/天,供水人口近60万。
  二、开发利用特征
  开发利用形式多样化。有山泉取引,河流中直接取水,水库供水,干渠、分支渠(管道)引水,机电排灌,水轮泵提水,还有地下水取用、自备水源取水等形式。
  开发利用区域不均衡。根据2006年11月统计资料,全市水资源多年平均开发利用程度为33.4%,其中山区为28.5%,官桥、水头、石井沿海三镇已达60%以上。沿海三镇当地水资源已无开发潜力,山区水资源还有一定的开发利用潜力,主要集中在境内的晋江西溪部分支流。
  开发利用率低。境内晋江东溪和西溪属于山区河流,除山美水库外,没有控制性大的骨干工程。各支流虽有中小型水库,但控制面积小,汇流时间短,洪水汇集后大多通过溢洪道排泄下游,无法利用。特别是沿海三镇河流集水面积小,汇流时间极短,水量又集中在汛期,利用难度大。
  水资源互补能力低。山区受地形地貌及水系分布等条件限制,当地水资源利用多以小型蓄引提工程为主,数量多,调蓄能力小,属于山前水利工程开发模式,水资源的互补能力低。
  三、开发利用水平
  据统计,南安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173立方米,而沿海地区仅有825立方米,均低于泉州市1330立方米、福建省3400立方米和全国2200立方米的水平。1989年以后,南安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镇规模日益扩大,人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全社会对水的需求量越来越大。1993—2004年,南安市用水总量增加0.93亿立方米,平均年增长率1.6%,其中工业用水增长速度较快,农业仍是第一用水大户。2004年,工业、农业、生活用水量比例为30∶55∶15,人均综合用水量和单位GDP用水量分别为409立方米/人和265立方米/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448立方米/人和362立方米/万元)。总体用水水平和效率虽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与国内发达地区(单位GDP用水量大部分低于200立方米/万元)和发达国家(单位GDP用水量25—60立方米/万元)的先进水平相比,用水效率较低,这表明南安市还有较大的节水潜力。
  第三节 水资源保护管理
  一、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2005年1月,南安市水利局组织编写《南安市“十一五”期间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研究》。2006年5月,委托泉州市地质矿产技术开发服务中心对南安市东南部地区地下水资源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形成《南安市东南部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告调查该区域地下水分布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可采区,拟定地下水可采总量,为南安市东南部地区地下水资源的合理规划、取水许可总量的控制提供依据。2006年11月,南安市委托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南安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规划报告》,对南安市现状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水资源配置作出规划,为南安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提供水资源的决策依据。 二、取水许可和监管
  1995年底南安市开始依据《福建省取水管理办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取水监督管理,至2008年共办理取水许可证87本。
  2002年5月1日开始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对新、扩、改建的建设项目,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按分级审批的权限进行水资源论证审批,至2008年共有16家取水户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水源地保护
  2005年,在南安市6个饮用水源区及4个水工程经济开发区竖立10块界碑,协调区内用水部门之间的关系;划定官桥、水头等8个建置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并落实保护责任和措施。连年在山美水库库区、金鸡水闸上游一级水源保护区、美林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地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确保水质安全可靠。
  第四节 机构
  一、行政机构
  南安市水利局1989年南安县水利电力局为正科级政府机构,人员编制10人,内设人秘股、工程股、工管股、电力股。1997年3月,撤销南安市水利电力局,设立南安市水利水电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人;内设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科、水利电力科,南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挂靠该局。2002年6月,改设南安市水利局,核定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人;内设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科,南安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挂靠该局。2008年,机构、编制不变。
  二、事业机构
  南安市坂头水库管理处1990年8月,机构规格确定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
  南安市文溪水库管理处1990年8月,机构规格确定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
  南安市笋塔水库管理处1990年8月,机构规格确定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
  南安市后桥水库管理处1990年8月,机构规格确定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6名。
  南安市西溪防洪堤管理处2008年5月,编制重新核定为25名。2010年2月,机构规格确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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