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态环境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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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0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生态环境建设
分类号: X5
页数: 1
页码: 55-57
摘要: 本节介绍了南安市生态环境修复、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活动。
关键词: 南安市 生态环境 建设

内容

一、生态环境修复
  2003年开展封山育林、水土保持、“青山挂白”治理等工作。南安市编制《南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明确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全面推行砂、土、石采矿权有偿出让及新建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当年,全市收取复垦保证金134万元,投资145万元治理“青山挂白”点39个,治理面积19.4万平方米;全市制定水土保持方案8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63公顷;完成造林更新26953亩,植树538万株;培育以道路绿化、园林、小区等各种绿化要素互为补充的城市绿化体系,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5%,城区外围生态体系明显改善。
  2006年完成晋江流域沿江两岸植树造林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南安市重点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及《南安市重点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至2008年累计投资475万元,其中:投资226万元,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3873亩;投资249万元,完成重点流域沿江两岸植树造林6920亩。
  二、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活动
  2000年,南安市委、市政府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泉州市生态建市行动方案》,完成生态环境调查和功能区规划工作。组织参与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和泉州市级生态示范乡镇活动。2006年,九都镇、向阳乡、诗山镇、蓬华镇、翔云镇等5个乡(镇)获得“泉州市级生态示范乡镇”称号。2008年1月,九都镇被省环境保护局授予“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九都镇秋阳村、英都镇龙江村和康美镇兰田村等3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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