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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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0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分类号: X-125.7
页数: 9
页码: 52-60
摘要: 本章介绍了南安市1989—2008年,南安市工业生产快速发展,各种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南安市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环境监管,落实环境治理和保护措施,开展陶瓷业、石材业、造纸业、漂染业、电镀业等行业专项治理,环境污染状况逐步好转,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关键词: 南安市 环境保护 水土保持

内容

1989—2008年,南安市工业生产快速发展,各种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南安市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依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环境监管,落实环境治理和保护措施,开展陶瓷业、石材业、造纸业、漂染业、电镀业等行业专项治理,环境污染状况逐步好转,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第一节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状况
  1991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TSP)年平均为0.16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为0.01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为0.045毫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2001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为0.12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为0.01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为0.028毫克/立方米,大气质量仍保持一级标准。
  2008年,南安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为44,空气质量为一级,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状况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的平均浓度分别为0.013毫克/立方米、0.019毫克/立方米、0.044毫克/立方米。在湖滨监测点(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降尘均值为4.5吨/平方千米·月,低于全省统一推荐标准8吨/平方千米·月。降雨量为1225.3毫米,pH值范围为4.34—6.57,降水pH值的加权平均值为5.70,酸雨出现频率为36.9%。
  二、水环境状况
  1991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2.95%,城市地表水达标率为88.6%,2001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地表水达标率为94.4%。
  2008年,每月对饮用水源地美林水厂和洪濑水厂取水处水质进行监测。以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评价,2个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均为100%;英溪公路桥、金光大桥、南安大桥、柳城大桥4个地表水监控断面达标率都达到100%。省控晋江水系南安霞东大桥、诗南港龙桥、康美大桥、石砻丰州大桥4个交接断面由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表明晋江水系南安段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声环境状况
  1991年,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3.8分贝。2001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9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7分贝。
  2008年,全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点数为市环保局、成功工业区和市第一幼儿园,2008年上、下半年对各测点分别进行1次昼夜24小时的连续监测。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的达标率均为100%;市区区域噪声以社会生活噪声为主,交通噪声为次。区域噪声定期监测点位为100个,2008年下半年对各测点进行监测,全年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6.3分贝。
  第二节 污染治理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
  20世纪90年代以后,石材业成为南安的重要经济支柱产业。1998年,全市石材企业1500多家,年产值近40亿元。在石材业发展过程中,由于行业布局不当,生产工艺落后,企业治理污染不力等原因,造成石材生产对水体、土壤、空气及声环境的严重污染。
  1998年5月,南安市政府制定《石材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关停一大批小石材加工厂,开展石材生产污染专项整治。1999—2003年,全市投入6000多万元,用于流域、区域、矿区污染综合整治和石粉集中处置场建设、管理。投资5亿元,引进国外先进石材生产设备300多台套,引进国内外先进实用新型石粉综合利用技术并建成生产线5条,900家石材加工企业对生产废水进行有效治理,28处石粉集中处置场进一步完善了防渗、防水、防洪措施,建成15家石粉综合利用企业,2003年石粉利用量达120万吨。2007年,再次开展石材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关闭取缔500多家无环评审批、无治理设施、无排污许可的石材企业及染板厂,对1700多家违法排污的石材企业采取停电停产整治措施。
  二、陶瓷行业污染整治
  1995年,南安市政府把治理官桥、水头一带陶瓷窑炉烟尘污染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制定实施陶瓷业污染整治“上一批,改一批,关停转并一批”的整治战略。当年累计投入资金2亿多元,其中企业自筹6000多万元,银行贷款2000多万元,各级政府投入近2000万元,完成陶瓷窑炉治理1004条(座),烟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通过泉州市验收。1996年,南安市政府被泉州市政府授予“建陶业烟尘污染治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称号。到2000年元月底,全市淘汰倒焰窑421座、拆除闲置烟囱388根、多孔窑技改256条、新建辊道窑34条。2006年,南安市继续开展陶瓷行业污染整治,全市48家陶瓷企业投入6000多万元,淘汰改造11座单段式水煤气,配套建设污水混凝沉淀池,所有干燥塔均安装脱硫除尘设施。
  三、造纸行业、漂染行业污染整治
  2006年,南安市政府组织开展造纸行业专项整治。造纸企业投入6000多万元进行生产废水治理,22家完成整改任务,9家企业被责令关停,3家企业被引导关停转型。推广山东省浮法收集粗纤维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提高废水回用率。同年,晋江上游的康美漂染厂,拆除丝光联合机、退煮漂联合机和连续轧染流水线等用水量大的生产流水线设备,完成设备整改及生产工艺优化,推行清洁生产。2008年,五和漂染厂、康美漂染厂按市政府要求实施搬迁。南美漂染厂未通过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实行关闭停产。
  四、电镀污染集中控制
  1995年,南安市针对小电镀厂的污染状况,开始推行电镀业污染集中控制。在电镀厂较多的英都镇、仑苍镇组建电镀中心,实行电镀业集中生产、集中排污、集中处理。1996年9月,市政府下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关停电镀厂(点、车间)的通知》,全市取缔关停30多家小电镀厂(点),消除电镀行业水污染隐患。2000年,经泉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在仑苍辉煌工业区建设仑苍电镀集控区,投入280万元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工程,18家电镀厂迁入集控区。2003年11月,集控区通过泉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集控区电镀废水实现集中处理、稳定达标总量控制的治理要求。2006年6月,为规避集控区可能出现的环保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的风险,确保晋江上游水资源安全,泉州市委、泉州市政府要求搬迁仑苍电镀集控区等晋江上游的电镀企业。2007年,市委、市政府按照泉州市委、泉州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水头镇上林村杏林工业区兴建水头华源电镀集控区,以搬迁晋江上游电镀企业。华源电镀集控区规划占地313亩,总投资5.2亿元,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集控区电镀污水处理能力8600吨/日,回用水60%以上,实现一级达标废水排放量3440吨/日以下。2008年,华源电镀集控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
  五、养殖业污染整治
  2008年,南安市政府出台《南安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南安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划》,规定畜禽养殖禁建区、禁养区,组织开展养殖业污染整治。通过整治,87家规模化养猪场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其中,5家养殖场在泉州市率先采用生物发酵舍“零排放”养猪技术,47家与种植业结合,推行“猪—沼—果(农)”立体生态农业模式,30家配套建设生化消毒等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5家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的养殖场被关闭。
  六、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晋江流域水源保护区金鸡水闸的环境综合整治
  2003年8月,南安市制定丰州后田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强化对丰州后田沟区域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2006年11月,投入780多万元,拆除金鸡拦河闸取水口至丰州石砻大桥左岸陆域建筑物共3659平方米(包括庙下村坡头陆域17户民房),关闭金鸡水闸上游一级保护区域内的2家加油站。同时,丰州后田沟截污工程完成52户居民生活用水截污和后田沟出口段内沟河道清障;晋江左岸庙下村至金鸡桥闸1.5千米截污工程和石砌防护坡及围网绿化工程被列入2008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08年底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山美水库饮用水源区集中整治
  按照泉州市政府《关于山美水库污染治理方案》,2003年南安市政府下发《关于山美水库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取缔库区内1652个养殖网箱,取缔并拆除库区内污染企业,同时引导群众发展庭院经济防止网箱养殖反弹;对库区周边5家鞋厂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建设九都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污管网;对上游近8千米水位线残留污染物和库区最高水位线上100米范围内垃圾全面清理;投资近100万元建设生活、工业垃圾焚烧炉。九都镇还委托编制生态示范区规划,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有效保护山美水库库区水质量。
  (三)近海水域污染综合整治
  2006年,南安市政府贯彻泉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组织实施污水处理体系整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工业污染源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河道整治和生态保护等六个工程。2007—2008年度考核连续居泉州市各县(市、区)前列,大盈溪、寿溪、后店溪等主要入海溪流水质明显改善。
  (四)大盈溪九十九溪流域和五里桥综合整治
  2007年,南安市政府制定《大盈溪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对大盈溪流域造纸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全面配套生化处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流域内13家造纸企业全部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投入运行,11家造纸企业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了排污暗管。市政府下拨专项资金100万元,开展河道清瘀疏浚、两岸砌坡等工程建设。大盈溪河道清瘀3.2万立方米,砌坡340米;后杏溪清瘀疏浚2.5千米;寿溪干流及支流河道清瘀5.1千米;院下排污沟清1.8千米;石井镇老港溪清瘀疏浚3千米;前坂溪清瘀疏浚2.6千米。编制九十九溪和五里桥周边污染源治理整改方案,督促企业限期治理。
  第三节 生态环境建设
  一、生态环境修复
  2003年开展封山育林、水土保持、“青山挂白”治理等工作。南安市编制《南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明确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全面推行砂、土、石采矿权有偿出让及新建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当年,全市收取复垦保证金134万元,投资145万元治理“青山挂白”点39个,治理面积19.4万平方米;全市制定水土保持方案8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63公顷;完成造林更新26953亩,植树538万株;培育以道路绿化、园林、小区等各种绿化要素互为补充的城市绿化体系,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5%,城区外围生态体系明显改善。
  2006年完成晋江流域沿江两岸植树造林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南安市重点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及《南安市重点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至2008年累计投资475万元,其中:投资226万元,完成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3873亩;投资249万元,完成重点流域沿江两岸植树造林6920亩。
  二、创建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活动
  2000年,南安市委、市政府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泉州市生态建市行动方案》,完成生态环境调查和功能区规划工作。组织参与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和泉州市级生态示范乡镇活动。2006年,九都镇、向阳乡、诗山镇、蓬华镇、翔云镇等5个乡(镇)获得“泉州市级生态示范乡镇”称号。2008年1月,九都镇被省环境保护局授予“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九都镇秋阳村、英都镇龙江村和康美镇兰田村等3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
  第四节 环境管理
  一、环境规划
  1992年,南安县环保局委托泉州市环科所、泉州市环境监测站等编制《南安县城区环境规划研究》。
  1994年,南安市环保局组织编制《溪美水厂兰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把溪美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旧港仔渡桥划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这是南安市第一次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
  1995年,市环保局组织编制《南安市水环境规划》,按功能要求,把南安主要地表水划分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等四类水环境功能区,对全市主要地表水实施分类管理。
  2001年,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编制《南安市城市环境规划》。
  2002年,完成美林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编制。2005—2008年,先后委托泉州市环科所编制水头、石井、仑苍等9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美林水厂及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均得到省政府批复。
  2004年,委托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南安市生态功能区划》。该区划在《福建省省级生态功能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南安市不同地域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差异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要求,将南安全部陆域和近海岸的生态环境进一步细分为19个生态功能小区。
  2007年,委托华侨大学环保设计研究所编制《南安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规划》。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991年起,南安执行建设项目“先环评后建设”原则,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填报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制度、备案制度和分类管理制,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1991—2005年,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5566件。2006—2008年,全市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4034件,完成1654家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审批,完成1566家建设项目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409件。
  三、排污费征收
  1985年11月成立南安县排污收费监理所(隶属县建设委员会),负责排污收费的管理工作。1987年开征排污费。1990年8月,排污收费监理所隶属新成立的县环境保护局,当年加强排污费的收、管、用工作,执行新排污费标准,扩大排污收费面。1993年开征建筑噪声排污费。排污费收缴采取“收支两条线”,市财政按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2003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市环境监理所每年12月开展污染企业下一年度排污申报工作,核对排污企业排放项目、种类、数量,按照新标准核算排污费,实行按季度统收入库。2008年,南安市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审核682家,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651本。2001—2008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5724万元。
  四、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工艺
  2000年起,开始在南安市有关企业推行环境体系认证。2002年,贵格纸业有限公司成为全省第一家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的造纸企业。2003年,又有南泉制衣有限公司、九牧王洁具等5家企业通过该体系认证。至2008年,42家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
  2001年,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含磷洗衣粉的生产和销售基本得到制止。树脂工艺品加工、制鞋企业基本淘汰含“三苯”胶粘剂。2003年,三和盛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工艺油漆、建利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无磷洗衣衣粉等产品获环保产品证书。
  第五节 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状况
  1986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45.50万亩。根据2008年水土流失遥感调查,南安市水土流失面积59.4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19.78%,其中轻度流失面积32.14万亩,中度流失面积13.55万亩,强烈流失面积6.82万亩,极强烈以上流失面积6.94万亩。2008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比1986年减少86.05万亩。
  南安市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一是水土流失分布广、面积大。全市26个乡镇(街道)水土流失率均大于10%。二是侵蚀程度高,治理难度大。全市强烈以上侵蚀面积13.76万亩,占水土流失总面积23.14%。强烈以上侵蚀地区自然条件恶劣,治理难度大。三是造林树种单一,林木结构不合理,针叶林多,阔叶林少,蓄水保土能力低。四是园地流失严重。全市园地流失面积18.11万亩,主要为茶果园,超坡度开垦,建园标准低,治理难度高。
  二、水土流失治理
  (一)综合治理
  1989年,南安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开始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流失斑为对象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2002年,在总结20世纪80年代以来治理水土流失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时水土流失特点,开展崩岗侵蚀综合防治、生态修复、茶果园水土流失治理、迹地植被恢复治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等五大工程为重点的水土流失治理。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治理形式,建立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形成全社会办水土保持的局面。1991—2008年,全市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29万亩,其中封禁治理45.7万亩、营造水土保持生态林5.19万亩、种果9.68万亩、种草0.24万亩,治理坡耕地、果园、茶园水土流失而修建水平梯田3.49万亩,迹地0.23万亩。修建蓄水塘坝16座、谷坊24座、防洪沟46千米、道路52千米。
  (二)生态修复
  1989年起,南安把主要公路和东西溪两侧一重山的疏林地流失区作为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实行全面封山育林育草和补植造林,落实管护责任,签订管护合同。到2008年,全市生态修复面积达到45.70万亩,主要集中在美林、洪梅、省新、东田、柳城、码头等乡镇(街道)。
  (三)治理项目
  1.以工代赈项目
  1993—1994年,南安市实施2个以工代赈项目,主要利用国家库存粮食、布匹等物资物化资金,扶持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改善当地生态、生产和生活条件。1993年,南安市罗东镇罗溪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3.33公顷,总投资23.9万元,利用以工代赈资金14万元,地方配套11.9万元。1994年,南安市梅山镇芦塘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0.47公顷,总投资169万元,以工代赈物化资金2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万元,群众自筹129万元。
  2.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项目
  1999—2008年,南安实施3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治理水土流失项目。1999年,南安市梧山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0公顷,总投资100.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20万元,自筹资金30.6万元。2002年,南安市石鼓溪小流域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95公顷,总投资75.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万元,地方自筹配套45.3万元。2007年,南安市坂尾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28.33公顷,总投资1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0万元,地方自筹配套128万元。
  3.水利部“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
  1991年起,南安市开始实施水利部“十百千”示范工程项目,在洪濑、梅山、省新、洪梅4个镇的4条小流域实施集中连片治理,分别获得水利部、财政部“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小流域”命名。其中南安市四都小流域治理实施时间1991—1998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50公顷,投入资金3912万元;梅山小流域治理实施时间1992—199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4.46公顷,投入资金2229.45万元;南安市石鼓溪小流域治理实施时间为1991—200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5.67公顷,投入资金578万元;南安市梅溪小流域,1985—2001年实行“封、造、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33公顷,投入资金1217万元。
  第六节 管理机构
  一、行政机构
  南安市环境保护局1990年8月成立南安县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建制,编制5人。2008年,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开发监督科、污染源管理科、法规宣教科、生态科、财务科,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下辖南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南安市环境监察大队两个事业单位。
  二、事业机构
  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1981年10月,恢复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办公室。1989年,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编制7人。1991年6月,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增挂南安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增加编制2人。1996年6月,成立南安市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核定编制3人,挂靠市水土办。2005年5月,市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划归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水土办机构编制核减为9人。2008年,机构编制不变。
  水土保持试验站南安县水土保持试验站1984年成立,为县水土办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2000年、2001年,经市编委批准,分别增挂南安市水土保持遥感监测中心、南安市人民政府农业信息中心。2008年,机构、编制不变。
  南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84年9月6日,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南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人员编制18名。以后人员有所变动。2007年11月,增加事业编制11名,人员编制共24名。
  南安市环境监察大队1985年11月16日,经县政府批准成立南安县排污收费监理所,属建委管理的股级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名。1998年,市排污收费监理所更名为市环境监理所。2004年9月20日,南安市环境监理所更名为南安市环境监察大队,核定人员编制10名。2007年11月2日,增加事业编制14名,核定南安市环境监察大队人员编制24名。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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