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药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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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4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药政管理
分类号: R194
页数: 1
页码: 101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在普通药品管理方面,泉州市卫生部门对游医游药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封存、烧毁一批不合格药品,禁止伪劣药品上市。同时对假药进行打击,对药品质量进行大检查。在麻醉药品管理方面,泉州市实行严格管理,要求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做到“五专”管理,凭指定医师开具的专用处方才能取药。
关键词: 鲤城区 医药卫生 药政管理

内容

一、普通药品管理
  1956年,市卫生科社会医药办公室对社会上游医游药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取缔不合格的大补丸、补肾丸、跌打丸、风伤膏药等丹膏丸散,对药店、诊所旧存的药品进行全面清理和质量检查,封存、烧毁一批不合格药品,禁止伪劣药品上市。1964年1月,中西药品、医疗器械划归商业部门经营。1984年11月,市卫生局对岐山糖制品厂伪造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文号、非法生产销售清肺冲剂、桂圆参补冲剂、玫瑰冲剂等假药作出处理,责令停产,罚款人民币1万元。1985年7月,市委、市政府成立清查假药案小组,检查35个单位,查出经销外地和市内无注册商标的药品18种,无批文号132种,假批文号1种,过期变质药品3种,假中药1种,个体户经营非法进口白花油、保济丸、猴枣散若干瓶。同时,市卫生系统成立清查伪劣药品领导组,卫生局配备兼职药政管理人员,调查18个医疗单位,查出无药政批号药品153种,伪造药品批号21种,过期、淘汰、变质药品53种。1986年,组织专业人员检查50个单位,查出伪劣中药材7种(大茴、枣仁、苏子、巴戟、海藻、昆布、黄芪)共1247公斤。1987~1992年,全区组织21次药品质量大检查,检查1186个单位(次),受检药品370489种次,查出伪劣药品1427种次,查获3起假片仔癀案件,责令停业限期整顿8家,查封无证经营5家,取缔关闭2个单位,罚款金额9.5万元。
  二、麻醉药品管理
  1958年,泉州市麻醉药品实行严格管理,要求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做到“五专”(专人、专柜、专账、专方、专统计)管理,需用麻醉药品的病人,凭指定医师开具的专用处方才能取药。麻醉药品的供应,须经省卫生厅审核批准,凭购用印鉴卡片到晋江地区医药公司购买,1969年10月改由地区卫生局审核批准。70年代初,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扩大到中心卫生院,1975年又扩大到公社卫生院。卫生院麻醉药品的处方权只限主治医师以上或经院长批准的人员。1979年,经批准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可凭卡到市区医药公司指定的供应点购买。1983年以后,晚期癌症病人可凭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办理麻醉药品供应卡,按卡给药。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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