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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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19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律师事务
分类号: D916.1
页数: 2
页码: 782-78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泉州律师组织和辩护代理、法律顾问的相关情况。泉州律师组织在民国时期就已经出现,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
关键词: 鲤城区 司法行政 律师事务

内容

一、律师组织
  泉州律师最早出现于民国初期。民国12年(1923年)2月21日,律师黄光瀛为抗议“二七”惨案,以泉州律师公会名义致电上海律师公会,要求“速即联络沪上各团体设法营救,以保障人权而平民愤”。民国13年11月,晋江县成立律师公会,受社会部、司法行政部管理,址设观东巷内。律师个人可开设律师事务所。至民国35年,律师公会理事会历经15届,会员16人,其中女性1人。民国37年8月,第16届理事会选派苏麟图出席9月9日在南京召开的“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成立大会。
  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取缔黑律师及讼棍事件的通报》,泉州律师停止活动。1956年8月,成立泉州市法律顾问处,址在中山中路,有律师4人,属法院编制。1956年,市法律顾问处被省司法厅定为律师工作试点单位,同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律师工作先进单位。1959年9月,法律顾问处并入市法院。1960~1961年,市律师工作停止。1962年11月,复设市法律顾问处,但无挂牌办公,工作未开展。直至1979年7月,泉州市又试行恢复律师制度。1981年3月,重建泉州市法律顾问处,有专、兼职律师9名。1982年6月,隶属市司法局。1984年9月,成立泉州市华侨律师事务所。至1985年底,市法律顾问处专(兼)职律师24人。1986年6月,市法律顾问处改称鲤城区律师事务所,人员13人。9月,改称泉州市鲤城律师事务所。1992年9月,成立泉州市鲤城经济律师事务所。是年,鲤城区有律师事务所2所,从业律师12人,律师工作者5人。
  二、辩护代理
  1956年,泉州市法律顾问处开始承办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案件。民事代理大多为土地、债务案件。1957年初,在晋江设立青阳接待站。1958年,刑、民案件受理、办结数比上年大幅度下降,土地案件基本消失,受理少量房屋产权、债务案件,而婚姻案件增多。1959年并入市法院,只承办少量民事代理案件。1960年以后,律师工作无开展。
  1980年,承办刑事辩护30件,代写法律文书12件。1982年,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件数迅速上升,占全地区代理总件数79.3%。1983年“严打”开始,律师认真行使辩护职能。在办案中,既动员罪犯坦白交代,争取从宽处理;又注意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为黄××、谢××流氓集团作二审辩护时,律师深入实地调查,发现事实有重大出入,及时收集证据提供二审法院。经复查,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改判4名被告无罪,4名免予刑事处分,1名无期徒刑改为10年徒刑。是年,承办民事、涉外代理案件5件,受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委托代理30件。在经济合同纠纷代理中,为委托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7万元。1984年,市法律顾问处承担刑事辩护450件,占全地区刑辩总件之半。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在报刊发表青少年犯罪问题和房屋买卖构成要件等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6篇。至1985年,5年中市法律顾问处共办结刑事辩护案件1136件。1986年,全年承办经济合同纠纷代理案件总标的315万元,为委托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
  1987年,律师代理首次进入行政诉讼范围,全年代理行政案件4起;受理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民事案件47件。区律师事务所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实行“一条龙”服务,担任全权代理人,从诉讼到协商,调查取证到起诉应诉,上诉答辩、申请执行、交接、保管财产等,全由律师办理,深受“三胞”欢迎。1988年,承办各类诉讼案件的辩护、代理总数比上年增长22.2%;受理经济纠纷代理75件,比上年增长59%。1989年,刑事辩护下降,民事代理、经济合同纠纷代理上升。1990年,承办各类案件610件,抽调专人参加全国清理“三角债”,为鲤城区各类经济实体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同时,为市、区房产重新登记、换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1991年,区律师事务所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原告诉讼10起,代理被告应诉4起;民事代理315件。律师事务所在继续做好律师见证、遗嘱执行等项非诉讼业务的同时,拓宽非诉讼代理业务范围,提供法律咨询、咨信调查、代办企业开办申请、企业破产清理、房地产状况调查、代办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等项新业务;并开始承接代理申请复议、诉讼案件的申诉,以及接受被告人委托,介入侦查、参与起诉阶段活动。1992年,承办各类案件811件。
  三、法律顾问
  1957年2月,市法律顾问处应市房地产管理处聘请,派伍滨律师担任房管处常年法律顾问。9月,张葆英接替伍滨继任。1960年后,律师工作停止。
  1981年,市法律顾问处重建。1983年7月,应市个体工商业劳动者联合会聘请,派两名律师任该会常年法律顾问。1985年,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增至17家;1986年下降为8家。1987年,法律顾问单位增加24家,聘请单位有社会团体及国营、集体、工贸联营、中外合资和乡镇企业。12月9日,3位律师受聘担任鲤城区区长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首次进入行政机关。是年,共向聘方提交法律建议115件;代理经济、民事诉讼及参与调解、仲裁活动90起;参加横向合作和中外合资谈判43起,为顾问单位避免经济损失近400万元。1988年,顾问单位发展至外贸进出口基地、中外合资等外向型出口创汇企业15家。1989~1990年,担任法律顾问单位分别比上年增长44%和15%。法律顾问工作重点放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保证经济效益,同时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三角债”,为聘方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1992年,法律顾问单位增至146家。除原有服务项目外,又开辟代理申办房地产批租、建筑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新业务。法律顾问介入金融领域,先后担任兴业银行泉州办事处、建设银行鲤城区支行和海滨、开元、鲤侨等城市信用社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金融单位追回到期贷款84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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