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老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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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15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老区工作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739-74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泉州市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地下斗争的革命群众被政府授予“五老”称号,在政治运动中受不公正对待的“五老”人员和老区群众平反冤假错案的情况。政府和各部门组成慰问团慰问老区干部、群众和“五老”人员,并成立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帮助基点村发展农副业、建设公路和水利设施等。
关键词: 鲤城区 民政事务 老区工作

内容

1953年后,泉州市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先后认定的革命老区共有21个行政村;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地下斗争的革命群众被政府授予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员、老苏区于部(简称“五老”)称号。1957年后,部分“五老”人员和老区群众在肃反、反右派、“反地方主义”和“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审查,感情受挫伤。1982年,泉州市民政局协同市地下党落实政策办公室,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不公正对待的“五老”人员和老区群众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河市潘益元的所谓“参加白云纵队匪特”案经认真调查取证,由原审法院复查,确定为冤假错案,受该案牵连的20余人全部平反,恢复名誉,并给予经济补偿。是年春节期间,省、地、市组成慰问团,慰问老区干部、群众和“五老”人员。同年,成立泉州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帮助马甲、河市15个基点村发展农副业,共开发茶、果林515亩,受益625户3386人。1983年,市政府拨款2万元,帮助13个基点村开发茶、果林655亩;市交通局帮助基点村建设公路5公里,为河市公社蛟南、岭客2个大队修建公路4公里;市水电局拨款7820元,帮助马甲基点村购置农田水利设备,帮助河市基点村修建水利设施;对全市老区基点村进行调查核实,上报省政府批准,增补马甲公社坑头等5个村为基点村,河市公社寨顶村不符基点村条件给予取消。
  1986年,鲤城区经省政府认定的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老根据地行政村21个(共34个基点村),“五老”人员157人。马甲镇有后坂村的宫迹、四甲、坂地;西头村的池店、山脚、下厝、四柱;蔡内村的后梧;新建村的深边、沈坑;彭殊村的暗桥、尾井;洋坑村的圳头、大新厝、土炉;永安村的土炉;杏川村的坑边、白洋、七林、祖厝、下厝;潘内村的坑头、西辽;马甲村的马岭、土炉、下新厝、中厝;义山村的义道。河市镇有岭客村的顶岭头、下岭头、顶客尚、下客尚;蛟南村的顶官坪;龙岭村的龙岭。同年,鲤城区改革老区扶持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发展生产基地、乡村企业和加工业为重点,加强项目管理,由受扶持的基点村提出申请,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所在乡政府审定,送市老区办审批后确定。受扶持基点村与民政局、乡政府签订扶持建设合同,由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并监督资金使用。当年投资有偿无息扶持建设资金5.3万元;另发放“三无”(无劳动力、无依靠、无生活来源)的“五老”人员补助款4000元。
  1987年,扶助马甲义山基点村2.6万元,种植柑桔200亩,建设公路2.5公里;拨给后坂基点村1000元,发展茶树40亩;拨给罗溪“五老”和复退军人果林场1.6万元,发展杨梅205亩、龙眼40亩,改造菠萝园250亩。1988年,下拨扶持建设资金4万元,扶持马甲、河市的基点村发展5个项目;发放慰问款3000元,为27位“五老”人员的子女安排就业。至1989年,共下拨扶持建设资金14.3万多元,其中发展种植业900亩6.5万元,公益事业0.9万元,养殖业4.1万元,加工业0.7万元,乡镇企业1万元;受益的有21个行政村699户,年人均收入达450元以上,脱贫率达90%以上,初步拥有马甲义山村柑桔基地、罗溪乡“五老”复退军人综合场,建成年产值4万元的砖瓦厂和年产值2万元的碎石加工场。1990年初,区政府拨款4530元,慰问“五老”人员和老区群众;10月,在河市厝头村举办科技培训班。1991年,发放慰问款4770元慰问“五老”人员,补助20户“五老”特困户1000元,临时救济3户350元;全年扶持老区发展种植业100亩,解决基础设施项目8000元;举办两期科技培训班,培训100人。1992年,给4户临时困难的“五老”人员补助800元,发放节日慰问款4800元;创建马甲潘内和河市蛟南2个老区行政村为“两个文明”示范村;全市下拨扶持建设资金2万元,架设广播线3.5公里,修复水渠200米,维修校舍100平方米,发展龙眼175亩。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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