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消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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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15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消防
分类号: D631.6
页数: 2
页码: 769-7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4年,安溪县公安局组织了义务消防队,装备了简陋的消防工具。1965年,县公安局设置了消防股。1978年,县农械厂成立了第一支企业义务消防队。1980年,县公安局组建了义务兵役制的消防中队,并逐步增添了现代化的消防器材。从1980年至1990年12月,共参加消防灭火146起,减少经济损失5700万元。同时,对每起火灾现场都认真勘查,查明火灾原因,查处读职、失职人员6人。
关键词: 消防 安溪县 公安工作

内容

1954年,县公安局在城关、湖头、官桥、蓬莱四个乡镇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200多人,由青壮年组成,除城关配有一台手泵喷水器外,其余都是桶、盆、铁钩等简陋的消防工具。1965年2月,县公安局设置消防股,配备干警2名,解放牌水灌车一部。1978年,县农械厂成立第一支企业义务消防队,队员50人,配有较现代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服装。1980年3月,县公安局组建义务兵役制的消防中队,编制消防警15名,配有解放牌消防车1部,七匹手提水龙泵2部,二氧化炭灭火器一支,水枪5支,水带400米以及铁钩梯、拉梯等消防器材。1981年增添解放牌水灌车一部,8.5匹手提泵2架,培训义务消防队3期95人。1983年新建消防车库、训练指挥塔、办公,住宿楼1400平方米。是年6月又增添北京牌干粉消防指挥车一部,东风牌泡沫消防车一部。消防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从1980年至1990年12月,共参加消防灭火146起,减少经济损失5700万元。同时,对每起火灾现场都认真勘查,查明火灾原因,查处读职、失职人员6人。
  附:重大火灾事故
  1953年9月6日,官桥区政府机关失火,烧毁楼房66间,长枪16支,短枪74支,子弹750发,榴弹炮1挺,炮弹10发,鸟统100支,档案550卷,棉花650斤,谷子6000余斤,衣物家具等,计损失1万余元,受灾群众7户。
  1959年9月20日,县商业局农产品仓库因烟蒂引起火灾,烧毁1座6间,大量布、烟、纸、农药、农具等,损失3万余元。
  1962年11月6日,西坪公社文美大队谢碰狮煎药不慎引起火灾,烧毁楼房1座,死2人。
  1963年12月26日,城关公社圆潭大队陈兰煮饭不慎引起火灾,受灾6户30余人,烧毁房屋21间,粮食2900斤,衣服棉被家私等物损失3万余元。
  1978年2月14日,县土产公司北石草袋仓库管理员颜建火,用电不慎引起火灾,烧毁库6.9万余元。
  1979年10月19日,剑斗化肥厂五金电机材料仓库因用电不慎发生火灾,烧毁库房306.5平方长及电器、机械设备,计损失30万余元。
  1985年1月26日零时30分,县政府会议室因用电不慎起火,烧毁房屋390平方米,床、桌犄294件,彩色电视机一台,棉絮550条、被单调370条,一批计划生育的器材及大量统资料。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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