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项目与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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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4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项目与经费管理
分类号: G322.2
页数: 2
页码: 950-951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惠安县在改革开放时期实施科技计划管理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情况。
关键词: 科技管理 经费管理 惠安县

内容

70年代初,惠安开始实施科技计划管理。其时,管理项目重点是粮油作物新品种选育、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农业机械、海洋化工等;80年代,除继续管理粮油品种选育高产栽培技术研究项目外,重点还有安排浅海综合技术开发项目。1988年,根据泉州市科委提出各县要有科技龙头项目的要求,县科委提出以“水产、花岗岩石材技术开发”为惠安科技龙头项目。并制定1989~1995年的《惠安县水产科技中期规划》和《惠安县石材科技中期规划》。
  1980~1989年,全县实施计划项目148项,按任务来源划分,省级10项,市(地)级27项,县级111项;按科技专业划分,农学类89项,工程类40项,医学及其他19项。其中重大科研和攻关项目35项,星火计划12项。有12个项目通过省、市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其中省级鉴定5项,市级鉴定7项。
  60~70年代,科技经费一般由各系统的研究经费或技改经费开支。对专用于重要科研项目以及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等项目支出的补助经费,一般由下达单位拨款。列入省、市(地)科技计划项目,按计划任务书的核定指标,一次性或分期拨交项目的负责单位(或归口部门),实行科技三项经费预决算制度。1980年后,试行专项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的办法,变(科技三项费用)无偿为有偿、或部分有偿使用,扩大其使用效果。1980~1989年,县科委代表省、市(地)、县共136个计划项目,与几十个承担单位签定开发性、应用研究性的科研项目的承包合同,拨出98.55万元的科技费用。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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