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人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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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3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工人就业
分类号: D410
页数: 2
页码: 801-8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工人就业的历史和现状。在民国时期,就业主要通过与商号、手工业作坊或工厂签订艺徒契约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商企业中的职员采用聘雇制,劳动就业的主要任务是安置留用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生产发展迅猛,为社会增加劳动就业的途径和机会。至1989年,全县正式工人4718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29097人、集体所有制18084人;还有乡镇企业就业人员75625人,城镇个体劳动者1300多人。
关键词: 惠安县 劳动人事 工人 工人就业

内容

民国及其以前,由于经济不发达,县内劳动就业途径主要是通过与商号、手工业作坊或工厂签订艺徒契约,待学成后再受雇于原业主或自行立业。石、泥、木竹、铁等传统手艺,常由童工边做边学,待出师时,也已成人,可独立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商企业中的职员采用聘雇制,每年一聘,发给月薪。劳动就业的主要任务,为安置留用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50年代,通过恢复生产,对私改造,形成多种经济类型并存的工业、商业体系,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由于实行计划经济,纳入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单位,其劳力来源主要为:从农村招收的农民、从城镇招收的无业人员、统一分配的军队复退转业人员等。1957年,全县职工7409人,其中工业部门712人、基本建设部门394人、农林水电部门272人、交通运输邮电部门519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2586人、科教文卫部门1510人、金融部门112人、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1304人。1958年,大批农村劳力流入城镇就业,主要在工业及基本建设部门。是年,工业部门达3000人,基本建设部门达1270人,并呈上升趋势。1961年,全县职工21510人,其中工业部门6253人(固定工人5869人)、基本建设部门5329人(固定工人1901人)、农林水电部门1211人(固定工人989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3288人(固定工人2774人)、科教文卫部门3394人(固定工人3312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1574人(固定工人1555人)。1963年,对劳动力安置实行“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招收、统一调配)。1964年,有计划地动员部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农、牧、渔业生产,计2137人。动员城镇居民到县域内农村安置参加生产劳动计2232户、8244人。1965年,全县职工13155人,其中工业部门4504人、基本建设部门145人、农林水电部门982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3095人、科教文卫部门2408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1387人。“文化大革命”时期,境内的国营工业仍然稳步发展;70年代初期,集体工业企业也增强实力,劳动就业机会增加。1978年,知识青年陆续回城,城镇出现大批无业人员,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是年,全县职工人数达19293人,其中工业部门5999人、农林水电部门1261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4363人、科教文卫部门5024人、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2172人。
  改革开放以来,境内各行各业生产发展迅猛,为社会增加劳动就业的途径和机会。至1989年,全县正式工人4718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29097人、集体所有制18084人;还有乡镇企业就业人员75625人,城镇个体劳动者1300多人。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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