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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工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32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工人
分类号:
D410
页数:
5
页码:
801-8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工人就业和工人队伍的情况。在工人就业方面,介绍了不同时期劳动就业的途径和形式,以及劳动就业政策的变化。在工人队伍方面,介绍了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工人人数和构成情况。
关键词:
惠安县
劳动人事
工人
内容
第一节 工人就业
民国及其以前,由于经济不发达,县内劳动就业途径主要是通过与商号、手工业作坊或工厂签订艺徒契约,待学成后再受雇于原业主或自行立业。石、泥、木竹、铁等传统手艺,常由童工边做边学,待出师时,也已成人,可独立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商企业中的职员采用聘雇制,每年一聘,发给月薪。劳动就业的主要任务,为安置留用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50年代,通过恢复生产,对私改造,形成多种经济类型并存的工业、商业体系,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由于实行计划经济,纳入劳动人事部门管理的单位,其劳力来源主要为:从农村招收的农民、从城镇招收的无业人员、统一分配的军队复退转业人员等。1957年,全县职工7409人,其中工业部门712人、基本建设部门394人、农林水电部门272人、交通运输邮电部门519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2586人、科教文卫部门1510人、金融部门112人、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1304人。1958年,大批农村劳力流入城镇就业,主要在工业及基本建设部门。是年,工业部门达3000人,基本建设部门达1270人,并呈上升趋势。1961年,全县职工21510人,其中工业部门6253人(固定工人5869人)、基本建设部门5329人(固定工人1901人)、农林水电部门1211人(固定工人989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3288人(固定工人2774人)、科教文卫部门3394人(固定工人3312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1574人(固定工人1555人)。1963年,对劳动力安置实行“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招收、统一调配)。1964年,有计划地动员部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参加农、牧、渔业生产,计2137人。动员城镇居民到县域内农村安置参加生产劳动计2232户、8244人。1965年,全县职工13155人,其中工业部门4504人、基本建设部门145人、农林水电部门982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3095人、科教文卫部门2408人、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1387人。“文化大革命”时期,境内的国营工业仍然稳步发展;70年代初期,集体工业企业也增强实力,劳动就业机会增加。1978年,知识青年陆续回城,城镇出现大批无业人员,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是年,全县职工人数达19293人,其中工业部门5999人、农林水电部门1261人、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4363人、科教文卫部门5024人、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2172人。
改革开放以来,境内各行各业生产发展迅猛,为社会增加劳动就业的途径和机会。至1989年,全县正式工人4718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29097人、集体所有制18084人;还有乡镇企业就业人员75625人,城镇个体劳动者1300多人。
第二节 工人队伍
民国时期,境内的工人多为店员和手工业作坊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人分为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
一、全民所有制工人
人民政府接收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官办企事业,使之成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原有的工人也成为全民所有制工人。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民所有制的工人人数猛增。1957年,全县工人7409人,全部为全民所有制。1958年,大办工业,从农村大量招收工人,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11654人,其中工业企业从1957年的695人增至1958年的2963人。1960年国民经济调整,精简大批工人。1961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21510人,其中工业企业6331人。1963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13173人,其中工业企业430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境内工业发展,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人猛增。1969年,增至14113人,其中工业企业4391人。此期间,由于搞运动,工人人数再度减少,1971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人减至13622人,其中商业饮食物资供销部门由1969年的3086人减为2823人、科教文卫部门由1969年的3673人减为2909人、金融部门由1969年的145人减为49人,其余部门的工人人数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落实各项政策,全县的全民所有制工人人数增加。1977年,达16358人;1978年,猛增至19293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各行各业迅速发展。1979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人20329人。此后,人数逐年增加。至1989年,达29097人,其中企业13520人、事业11821人、机关3756人。
二、集体所有制工人
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先后建立合作商店、手工业联社、运输搬运站、建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出现集体所有制工人。“公社化”时期,“五社合一”,这些企业下放给当地人民公社管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县的手工业企业下放各公社、镇管理,商业机构网点实行大精简、大合并,合作商店(组)机构撤销,人员下放。故在此阶段,集体所有制工人人数变化甚大,难以统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对集体企业进行整顿、调整,陆续收回“文化大革命”中下放的工人,对商业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1979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人15451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人数随之增加。1985年,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人达19138人。1989年,由于退休、减少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等原因,全县集体所有制工人人数降为18084人。其中,企业16699人,事业、机关1385人。
第三节 用工形式
民国时期,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采用招聘形式用工,工商企业采用雇佣形式用工。此外,还存在长工、短工、月工等形式的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工人就业形式有:
一、固定工
工商企业新招收的工人,经3年学徒期或半年熟练期后,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工人,即固定工。机关、团体及工商企业等部门,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经一年的见习期,考核合格也转为正式工人,但其身份为干部。至1989年,全县固定工人32111人,占职工总数的68.1%;其中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人20781人、集体所有制固定工人11330人。
二、亦工亦农合同工
这种合同工主要用于企业,系企业根据需要招收农村劳动力,承担较重的体力劳动。至1985年,全县有亦工亦农合同工年平均300人。
三、临时工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用工需要招用临时工,签订合同,合同期长短不一。
四、计划外用工
这种工人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来从事短时间性勤杂性劳动的,一般使用人数不多。
1989年,全县有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12375人,占工人总数的26.2%;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的7122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5253人。
五、合同制工人
1986年,县执行国务院《关于试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企业新招收的工人全部实行合同制,合同制工人与固定工享有同等权利。其合同期一般为3年、5年、10年等。同时,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也招收部分合同制工人。至1989年,全县有合同制工人2695人,占工人总数的5.7%;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的1194人、集体所有制的1501人。
第四节 劳动管理
一、定员定编
1957年,县内多数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定员定编标准管理制度。1958年9月,县设编制委员会。但对县直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均无明确规定,对人员进出未加限制。
1958年及1966年后,企业的定员定编标准管理制度受到冲击。1979年,恢复执行定员定额制度,按照企业的岗位定额配备人员,做到节约和合理使用劳动力。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工商企业推行多种形式的管理制度,或厂长(经理)负责制,或任期目标责任制,人员数额进出,由企业经营承包者决定,定员定编也就形同虚设。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虽也进行人事制度的改革,但对人员的进出,仍保持严格的管理。
二、劳动调配
境内各系统和企业需要增加工人,均由主管部门自行调节。系统解决不了的,由人事劳动部门解决;跨系统和外县调入的工人,由人事劳动部门办理。自1980年以来,全县为375名工人解决夫妻长期分居的困难,安置军队转业家属179人。1980年12月,成立惠安县劳动服务公司,属全民事业单位,负责培训、就业、劳务输出等,综合管理县内的劳动力。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增加工人身份的职工,由人事编制管理部门把关审核,由劳动部门办理进出手续。
三、工人培训
工人文化培训工作由县总工会职工教育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系统自行组织培训。1953年,全县基层工会在城关、洛阳、东园开办工人业余学校3所,设普通文化班5班、中级班1班,学员221人。1954年,扩展为普通文化班7班、中级班4班,学员417人。1956年,全县开办工人业余学校5所,其中机关开办高小班4班、学员176人,初中班4班、学员195人。全县共有扫盲班21班、普通文化班13班,学员1138人。1957年,县工人业余学校开办早班和晚班两种,有初中班4班、高小班7班、扫盲班2班,学员519人。1959年,全县有工人业余学校31所,入学工人3539人,经常巩固在学的3012人。是年,全县有1013个青壮年工人脱盲。
1960年,全县有工人业余学校39所,工人入学11800人。1961年全县有工人业余学校16所,工人入学787人。1962年,全县有工人业余学校16所,工人入学684人。1963年,全县开办地区校、联办校、基层校28所,开设扫盲、高小、初中、高中、技术业务、政治理论75班,入学工人1553人。1964年,增加到41所,开设各种类型的培训班130班,入学工人2836人。1965年减为39所,工人入学2555人。1966年全县开办45所、180班,学员4281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人业余学校停办。
1978年,县工人业余学校复办。1980年,开办工人业余学校4所、28班,入学工人2154人。1983年开办7所,入学工人420人,参加各种技术短训班2891人,工人参加外单位学习1250人。1984年,开办10所,入学工人4828人。1986年,开办3所,组织工人学习技术、业务800人(次),学习政治523人(次),学习文化527人(次)。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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