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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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02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邮路
分类号: F616
页数: 3
页码: 462-4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惠安县的县际邮路和县内邮路的发展历程。县际邮路在民国初期已有发展,但后来由于战争原因受到破坏,直到1950年才重新开通福州—晋江—厦门的自办邮线。县内邮路的发展则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改革和完善,包括民国时期的步班、自行车班和水线班等,以及1984年开始的乡村邮路承包制。
关键词: 邮政 惠安县 邮路

内容

一、县际邮路
  民国初期,福厦公路全线沟通后,惠安通往外地的邮路有所发展,当时邮件是靠步班挑运传递。民国27年(1938年),日寇侵占厦门,县内公路遭到破坏,邮路车运被迫中断,改用30名邮差接力运邮。1949年底,县域南来北往的邮件,由晋江—福州邮线的汽车转运,洛阳的邮件每日2班,由邮差步行挑运至晋江转运。1950年4月,单程696公里的福州一晋江—厦门的自办邮线开通,惠安成为中途邮件的交换点,与全国和世界各地通邮。
  二、县内邮路
  县域邮路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民国10年,县城—沙格(75里隔日班)改为涂岭—坝头(80里环形线逐日班);县城—东园(30里环形线隔日班)改为县城—崇武(70里隔日邮差班);埕边(张坂)—獭窟(10里水线逐日班)改为门头街—獭窟(8里水线逐日班)。同年底,惠安开办村镇投递业务。民国11年,西、北、南郊外各增设邮差1名,为3日班制。民国15年邮递联系的乡村达132个。此后10年间,内地邮路状况保持不变。民国27年4月,惠安由二等甲级局降为二等乙级局,县城—涂岭和县城—洛阳的邮路亦靠邮差维持,停止收寄大宗包裹及较重的邮件。1949年底,由于惠安城关投递邮件不多,只设1个投递段,配1名投递员,日以步班投递1次。1956年改为2个投递段,东、西、南、北等4条主街及居民点的邮件由2名邮递员投递,采用步班和自行车班相结合。1956年,建立以县邮电局为中心的城乡邮线,推行定路线、定地点、定班期、定时间、定人员的“五定”制度。全县农村自编乡邮员16人,自行车邮路567.7公里,步班325.3公里,联系7个支局、3个邮电所、25个邮政代办所以及32个邮票代售处,服务人口达89.17万人。1957年,农村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40条)》,加上次年的“全民办邮电”运动,全县增配22名大队邮递员,担负公社内部邮件报纸的收投,同时建立农村发行站67个,信箱、信筒由1949年26个增加到88个;是年,首次开通是汽车邮路40公里,自行车邮路延长到910公里,步班邮路缩减为67公里。1959年大队邮递员增加到143人,1961年加强乡邮自编力量,配备乡邮员16人,大队邮递员保留5人,信、报只投至大队部。1970年后,乡邮员增至29人。
  1984年试行乡邮改革,实行乡村邮路承包制。8月,选择条件较好的东岭乡作试点,并把450个自然村分片划段,邮路由原来的29条扩展到130条。1985年对正式选定的117名邮路承包员进行培训,4月,全境村村通邮路,做到户户领取百元以下汇款不出门。
  1989年,经过改革和不断完善,乡邮承包队伍稳定发展,信、报亲投率由改革前的8.5%提高到99.85%,创社会效益236.64万元,企业经济效益87.09万元,名列全国前茅。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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