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综合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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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94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综合治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401-4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80年代以前,惠安未重视城乡污染治理。80年代初,惠安城区环卫部门曾拆除污染点。1987年2月,惠安成立排污收费监理所,对全县工业企业进行污染调查并签订排污费托收合同。1987-1989年,完成对噪声和电镀废水严重污染的企业的搬迁和整治工作。至1989年底,关闭部分污染严重的工厂,投入数十万元治理资金。通过治理,县城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关键词: 惠安县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综合治理

内容

80年代以前,对城乡污染治理未予重视。80年代初,惠安城区环卫部门曾责令拆除渗漏污染居民水井的县政府化厕池和惠安水电机修厂的电镀点等。
  1987年2月,惠安成立排污收费监理所。1988年初,对全县2400多家工业企业进行污染调查,并与排污费缴交单位签订排污费托收合同(委托银行代收)。1987~1989年,先后完成对噪声严重超标的惠安五金厂和电镀废水严重污染的城关小金厂的搬迁工作;同时拨款及贷款帮助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大的惠安糖果饼干厂和惠安制碘厂进行锅炉烟尘和生产污水的整治工作。至1989年底,全县关闭乡镇电镀厂2家、制革厂3家、制浆造纸厂1家,34家企事业单位共19台锅炉完成改造并达标的有17台。1986年起,全县投入污染治理的资金达数十万元,其中1989年就有20.64万元。1989年,全县工业废水处理量设备共18台套,其中明磊石材有限公司5台套,占27.78%。工业废水处理量39.78万吨,占废水排放量的29.93%,其中惠安制碘厂,占废水处理总量的38.71%。
  全县经净化处理的废气量9070万立方米,占废气排放量的78.61%,其中惠安化工厂占46.64%;工业粉尘的回收量为24吨,占粉尘排放量的10.93%。
  全县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3889.20吨,占废弃物排放量的57.04%,其中惠安化工厂占44.56%。
  此外,对全县19台锅炉的废气和废炉渣正在逐步加以处理;对工业粉尘污染源设备有的厂家已装设水膜除尘器予以处理。
  通过治理,县城环境质量发生显著变化,环境污染得到控制。食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3%;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61.9分贝;无烟煤控制区覆盖率60%;民用型煤普及率71.6%;工业废水处理率15.31%;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39.2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8.4%;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99.95%;生活垃圾清运率100%。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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