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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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92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县城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13
页码: 364-3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治址设于螺城镇,位于县境中部。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为御倭寇之患,始筑城池,城周986.5丈许,翌年十月竣工。城池历朝皆有修葺及增建。民国21年(1932年)因开辟新马路,拆去部分城墙。民国28年为防止日机轰炸时目标显露及疏散百姓之便,城墙全部拆除。此后不分城内城外,街道贯通,市店相连。民国期间,战事频繁,城建缓慢。至40年代末,城区面积仅1.75平方公里,各种建筑物总面积21.02万平方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县城进行多次拓展和改造。至1989年底,城区面积扩大到300多万平方米,各种建筑物总面积138.5万平方米,为1949年前的6.6倍。
关键词: 惠安县 城乡建设 县城建设

内容

惠安县治址设于螺城镇,位于县境中部。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为御倭寇之患,始筑城池,城周986.5丈许,翌年十月竣工。城池历朝皆有修葺及增建。民国21年(1932年)因开辟新马路,拆去部分城墙。民国28年为防止日机轰炸时目标显露及疏散百姓之便,城墙全部拆除。此后不分城内城外,街道贯通,市店相连。民国期间,战事频繁,城建缓慢。至40年代末,城区面积仅1.75平方公里,各种建筑物总面积21.02万平方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县城进行多次拓展和改造。至1989年底,城区面积扩大到300多万平方米,各种建筑物总面积138.5万平方米,为1949年前的6.6倍。
  第一节 市政设施建设
  一、道路
  (一)主街道
  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建城时,设计东、西、南、北4条街,辟4个城门,即东启明、西永安、南通惠、北朝天。民国期间,东、西、南、北4城门至南岭桥(也叫龙津桥)的4条大街仍为县城主街道,路面为碎石铺砌。两旁排列着六七百间杉木结构的店屋。北门街从钟楼脚城隍庙口向南到文庙前的学口埔,再直下到达县口街到霞井街至南岭桥三级阶(是时龙津桥上垒阶三级)。南门街从南岭桥起,沿驿口街上行到12条坊脚,过布政庄抵张公祠,再转上白泉宫。西门街较短,自南岭桥至西门头,西通山路。东门街被龙津溪直劈成溪南溪北两街,傍溪两岸建有参差不齐的“坐溪店”,隔溪相望,沿线有13座桥相连,方便行走。溪南街沿溪岸东行为狭窄小路,设有店屋;溪北街圆智庵街路段最为狭窄,宽不过2米,全长不超过75米,但最为繁荣,两旁并排着约50间店铺。
  20~30年代,城区4条旧大街拆建为新马路,每条街加宽至5~6米,街道两旁大部份旧日杉木店屋改造为2层以上水泥结构的临街骑楼,楼下店面建有遮日避雨的人行道(俗称“五脚架”),楼上作为住房。抗战期间,城墙拆除殆尽,东街延伸,与福厦公路对接,南、北两街与城外街道相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多次改造、拓宽旧大街,城区主要街道增至6条。
  东街 长500米,是螺城地区最繁荣的地段。50年代,拆除园智庵街地段街店。60年代初,南岭桥头至后溪头的坐溪店连同多座石桥一并拆除;在溪面上立柱架拱,全线铺设石板顶,使溪床成为密封涵洞,其上辟为马路,街道拓宽至10米左右。1979年,该地段街道又扩至16米。1980年,对原铺筑的泥土路面进行整修。1984年,全街铺砌石砖路面,并整修两侧排水沟,植造市容林。
  西街 长260米,原街道狭窄弯曲,路面不平。1980年,裁弯取直,局部拆迁,街面宽度增至7.7米,并铺砌石砖路面,整治排水沟道。
  南街 长780米,宽9.7米。1980年,分两次铺砌石砖路面,并整修排水沟道。
  北街 长875米,宽约10米,原路面崎岖不平,水沟狭窄,时常淤塞,下雨则泥泞难行。70年代,铺筑水泥路面590米;1981年,整修排水沟道,铺砌石砖路面285米;1983年,北关地段全部铺砌石砖路面。
  新街 1981年,在下田园开辟新街,形成东、西、南、北4条新十字街,总长1700米(其中西段250米,东段约1000米,南段约100米,北段350米),路面宽30米(车行道16米,两旁人行道各7米)。车行道两边埋设下水道,人行道下面埋设自来水管及通讯电缆等设施。在人行道上营造双行市容林,街道两侧先后建有41幢4层以上楼房。
  建设大街 这里原为福厦公路贯穿城区南北的旧路段,长4200米,宽9~16米(最宽处17.5米)。1987年,福厦公路惠安县城路段改道,遂成交通商业两用街;该道拓宽为24米,路面为沥青铺面,起止点为新旧福厦公路南北交汇点。
  (二)交通干道
  除建设大街外,惠安第一中学南面的军用路为县城主要交通干道,此路系东西走向。全长约1300米,宽约18米。另有一条西自北门头军用油库,东至惠安机场的次要交通干道,长1500多米,宽约12米。这些都是50年代后才形成的。
  70年代后期另有一条北环路、南环路建成。全长约1100米,宽约3~4米。这两条南北环路原为不连接的小巷道,因为消防的需要,经裁弯扩宽后而成。由石砖和水泥路面以及土路互相交接。
  (三)街巷
  明隆庆年间(1567~1573年),城区有南坛巷、白泉巷、圣堂巷、铺口巷、新井巷、连厝巷、司口巷、九史巷、城隍巷、东岳巷、下谢巷、打锡巷等二三十条巷。民国期间拆除城墙后,巷道增加。形成大巷、双凤巷、打铁巷、后山仔头巷、张公祠巷、观音楼巷、大崎巷、清海巷、驿埔巷等街巷,一般宽约2~3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区范围扩大,至80年代末,城区内街巷增至82条,长度超过250米的2条,150~250米的7条,100~150米的25条,其余均在100米以下。宽为1~2米,路面原多为土路、碎石路,后逐渐整修为混凝土、石砖、水泥路面。
  (四)桥梁
  县城有龙津溪和龙湫沟两条溪水逶迤穿城而出,溪沟之上原建有不少小桥。据清嘉庆《惠安县志》载,有龙津桥(即南岭桥)、台牛桥、洗布桥、独板桥、社仔埕桥、社口桥、山边内桥等。至50年代初,东街地段龙津溪两旁的坐溪店仍以13座石构和木构的小桥相连结。这些小桥于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在城区街道改造时多数被拆除,设拱建屋,仅剩城关诊所(现螺城医院)前后门两桥和社仔埕桥、田仔墘的独板桥。70年代初,随着诊所的翻建和社仔埕市场的建设,前3座桥也湮灭,仅存独板桥。此外,原在东门与留山村交接处有一石桥,于50年代公路扩宽和建造房屋后改为暗渠。
  50年代,菱溪渠道从县城西缘山麓穿贯南北,曾在北门县医院后门、西街尾及南门头等处建有石桥,分别连接螺山、科山和南门外等通道。这些桥于70年代时因在渠道上拱建房而成为暗渠。1989年城区桥梁仅剩独板桥和“红卫”、“七一”水库溢洪道上一小石桥和东门龙津溪水关出口(县印刷厂旁)双条石板的小桥。
  二、供水排水
  (一)供水
  民国及其以前,惠安城区居民用水取自井水或河水。东街围头池、东城边、四角井、社仔埕,南街大宅铺、驿铺、白蛇巷,西门泗洲巷,北门岳路口、城隍口等处有10多口公用水井。此外,许多民居宅院内还有自用水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增加一些公用水井,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还自行开凿水井,装设抽水机、水塔、管道等设施,解决用水问题。
  70年代初,惠安布厂、酒厂、综合食品厂联合利用“七一”水库的水源,在螺山东坡建一供水站。该站布设口径为200毫米铸铁管经西门(在西门分一路150毫米管至综合食品厂)至南岭桥,然后再分两路,一路以150毫米管引至南门布厂,一路以200毫米管引至东门酒厂。1976年8月,县城建部门在该供水站的基础上扩大投资,成立地方国营自来水厂。1977年9月,在螺阳霞东(溪宅)开凿大井、兴建抽水站(即霞东制水车间),由溪宅布设200毫米铸铁管1100米至南门布厂与原3厂供水管连通。先在南门的武装部、南岭桥、东门的服务社3处设居民供水点,再由南岭桥引一条2寸镀锌管至县政府和惠安医院。该制水车间设计日供水能力2000吨,平时供井水,枯水期则引用林辋溪水(经消毒沉淀后供水);并布设居民用水管网。1978年9月开始供水,年售水量40万吨,用户约450户。翌年又在螺阳溪边桥畔开凿一口大井,引水至溪宅补充水厂的水源,管径200毫米,长约2公里。
  1983年续建“七一”制水车间与霞东车间联网,并由综合食品厂处引150毫米管长约370米至惠安医院后门;从南门布厂引150毫米铸铁管长约1000米至空军场站。
  1987年在福厦公路161公里处西侧建北关自来水厂,水源引自梅山水库、双溪和菱溪,枯水期以菱溪水为补充。自梅山水库引水(引水处高程47米)至北关水厂,采用管径400毫米水泥管,长3800米;在双溪引水点(标高38.8米)处建1座滚水坝,把水引入恒压水池,利用压力高度使水自流至北关水厂,引入管径500毫米水泥管,长9600米。北关水厂一期工程设计日产5000吨,1988年2月供水;二期工程设计日产1万吨。
  自北关水厂以200毫米铸铁管1075米引两路水至北门钟楼,再从钟楼一路引150毫米管450米至县医院后门;一路引300毫米水泥管沿旧福厦路至惠安酒厂,与原霞东、“七一”供水管网相连。至此,全城自来水新旧干管互相沟连,管网四通八达。至1989年,输水管道总长度达60.5公里,年售水量182万吨,用户3260户4.5万人,用水普及率达70%。
  (二)排水
  惠安县城的螺山来水和北部雨水、污水排入龙湫沟,经霞张溪注入大桥溪;科山来水和中部南部雨水、污水泄入龙津溪,经下社溪也注入大桥溪。
  明嘉靖三十一年(1522年)筑城之时,沿城垣之外凿筑一条环城壕沟,宽1丈2尺,城区之水由东门两水关泄入壕沟,再由下社、霞张两溪汇入大桥溪,流入林辋溪。民国期间,拆城辟路,在拓建东、西、南、北4条街的同时,于道路两侧砌筑明沟排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菱溪渠道接纳两山来水,在南门头弯曲向东流去。60~70年代,在县城西北郊山谷间修筑“七一”、“红卫”两水库蓄水,汛期排水自惠安第三中学经龙津溪入下社溪。此间,在拓改旧街道的同时,对排水沟渠屡有整修疏通。自1980年开始,全面整修筑砌旧街道排水沟,中山东路、中山南路、中山北路为明水沟渠,断面尺寸均为40×80厘米。1981年在辟建新街时,于车行道两边铺设下水道暗渠,沟渠断面尺寸东西向为60×80厘米,南北向为50×80厘米。
  由于城区范围逐渐扩大,1989年全城依据地形特点,排水分为北、中、南3区。北区面积1.39平方公里,西北方向部份由两个排水口流入梅山溪,其余由3个排水口泄入下张溪、大桥溪。中区面积1.48平方公里,呈南北高中间低,排水口除1处泄入新福厦公路东侧的大桥溪外,其余7处均由南北分别流入下社溪和下张溪。南区面积0.99平方公里,排水通过南门军用路两侧沟渠进入农田灌溉明渠,汇入林辋溪。
  1989年,全城区有大小不等的排水沟道15公里,形成雨、污水合流系统。
  三、供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居民的照明皆靠花生油灯、菜油灯、煤油灯和蜡烛。1951年12月,县创建火力发电厂,仅供县政府、公安局和惠安医院的夜间照明。1952年,成立惠安电灯公司,供应县城照明用电。1972年,架设泉州至惠安的35千伏输电线路,同时兴建北关变电站。1973年并人电网运行,扩大供电范围,并改善供电质量。1989年1月,霞光110千伏变电站建成投产,全县联网,霞光站除供应城区外,尚可供应螺阳、黄塘、涂寨、辋川等乡镇。自此,北关变电站成为城区的备用电站。
  四、公共交通
  惠安自置县之始,即有驿道过境,县治左设有皇华驿,境内自北至南有7个递铺。历朝驿址屡有变迁,但路线依旧,以马匹作为交通工具。
  民国8年(1919年)始筑公路,以汽车运载客货,但时通时断,至50年代才正常通车。60年代,省属惠安汽车运输站自行发车;此后又有县属运输车队(现县汽车运输公司)和陆运站(现为惠安第二运输公司)相继运行。3个车站均设于建设大街中段西侧。
  1977年5月,组建惠安公共交通公司,隶属于城建部门。7月开始行车,时有3辆解放牌汽车运行,车站设在建设路中段东侧(现环卫处旁边)。1980年霞张岭顶兴建车站和办公楼,占地5300平方米,时有10余辆车运行。1988年增至29辆,营运线路9条。
  城区4条旧大街历来不设客运汽车停靠站点,城内客运交通仅靠人力三轮车。
  第二节 房屋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惠安县城房屋建设发展缓慢。1949年建筑物总面积仅21.02万平方米。50年代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房屋建设发展迅速。1989年城区各种建筑物总面积已达138.5万平方米,为1949年的6.6倍,其中仅70年代建造的就有28.89万平方米,超过1949年以前建造总和,1980~1989年新建面积达70.56万平方米,旧房翻建面积10多万平方米。
  一、公房建设
  (一)办公用房
  县委、政府大院县衙在置县时兴建,元至元二年(1336年),县衙被倭寇烧毁,至正五年(1345年)重建,至正七年(1347年)又被毁。明洪武四年(1371年),知县时汝楫再建。洪武八年(1375年)知县安景贤在县衙南面的名贤坊内建申明亭。洪武十六年(1383年)知县阎宏在县衙北面的登龙坊内建旌善亭。成化十八年(1482年),知县张桓重建,规模较前扩大。天启二年(1622年)、崇祯十二年(1639年),又先后修整。清康熙卜七年(1678年)七月初四,郑成功军队攻入县城,焚毁公私衙舍。雍正五年(1727年),知县韩从五重修。雍正三十二年(1754年)十二月十五日夜,大堂倾塌,知县马淮鼎重建。民国21年(1932年),改建正面厅堂1座,作为县政府各科室办公之处。
  1949年以后,县政府办公地点屡有修葺、扩建、新建。1951年,原惠安三中校舍划归县政府为办公用房及宿舍。1954年扩建各科室办公室及2层县政府办公大楼,均为土木结构。1958年新建3层石混结构县委大楼,建筑面积2848平方米。1973年在县府前面建1幢3层石结构大楼,建筑面积近700平方米,先作为公安局办公楼,后作为县干部招待所。70年代中期,建造3层石结构县政府办公大楼,建筑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此后,盐管处、林业局、水电局等单位相继建造石混结构的办公大楼,建筑面积分别为500(2层)、800(2层)、2600(6层)平方米。1984年,县政府办公楼改建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320平方米。至此,中共县委、县政府机关在总占地面积为4.7万多平方米的大院内共建有楼房、平房逾1.8万平方米,其中50年代以来新建的约1.6万多平方米。
  其他办公用房50年代,随着机构的增设和扩大,一些科局迁出,另盖新房。最早建造的是东门头税务局大楼(该楼于80年代进行翻造)、建筑工会大楼(后为惠安建筑公司办公楼)和马山顶原为商业局现为供销总社办公楼。
  60年代在建筑工会大楼南边建起1座3层石混结构办公楼(原建设局现建委办公楼)。60~70年代,农业局在洪厝围建造石混结构3层办公楼(约500多平方米,70年代末农业局迁至霞张岭福厦路东时,此楼归农机局所有)。
  60~70年代,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家在原址改建扩建;公安局先于在县政府办公楼东南侧建1座3层石结构办公楼近700平方米(现为县干部招待所),至70年代末,搬迁至原县医院旧址办公,并增设一些房屋;至80年代末,翻建5层办公大楼。政法4家,现共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上万平方米。
  70年代科协、科委、计量所、水电局(原在孔庙后殿办公)都建造新房,其中科委1000多平方米,水电局2600多平方米;广播站也屡有翻建、增建;粮食局经多次搬迁,最后在学口埔翻建400多平方米办公楼;水产局搬至洪厝围(原西洋传教士的“姑娘楼”)办公,也进行翻建,并增建水产技术推广站一幢3层办公楼。70年代末,物资局、交通局等办公楼在建设大街落成。
  80年代初,随着新街的开辟,企业局、工商局、二轻局(与皮件厂合署)、螺城镇城关供销社等办公楼相继兴建;建管局则租用现西北街基金楼办公。
  此外,还有带有营业性质的办公用房。其中金融系统8000多平方米,邮电系统近7800平方米。
  据1985年普查,城区办公用房总面积达5.16万平方米,其中全民单位用房4.52万平方米,集体单位用房0.41万平方米。
  (二)工业交通仓库用房
  据统计,1985年城区工业、交通、仓库用房面积共16.88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系统占地1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交通系统占地1.3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近6000平方米;各系统38个单位的各类仓库占地总面积约8.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2.45万平方米。
  (三)商业服务用房
  据1985年普查,螺城共有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93万多平方米。其中,市场占地近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120平方米;商业楼占地共1.18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55万多平方米;城区旅馆、招待所7个单位占地共1.64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24万多平方米。
  (四)教育医疗科研用房
  据统计,1985年全县教育医疗科研用房达5.54万平方米。其中教育系统11个单位占地面积约19.8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达3.25万多平方米;医院占地近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科研用房1000多平方米。
  (五)文化体育用房
  据1985年统计,文体系统的戏院、俱乐部、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灯光球场等7个单位,占地面积约2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万平方米。
  二、私房建设
  民国以前,城内住宅大多是土木结构的平屋,城郊地段也有少数砖石结构的平屋,还有少数是土石结构的大土楼。民间最富地方特色的建筑,是富丽堂皇、古色古香的古大厝。这些住宅一般都建有厅堂,设有祭祀祖宗和供奉菩萨的神龛。有的还建有护厝和书房,规格有“双落大厝”、“三落大厝”及“五落大厝”。在结构上,基本沿袭立贴式的木结构,土、砖墙,瓦顶,类似四合院的传统民居。其中有位于北街东侧的刘氏大厝、李氏大厝等明代官宦府第;南街街尾东侧的陈氏大厝,西侧张氏大厝、蔡氏大厝、庄氏大厝、王氏大厝、谢氏大厝、施氏大厝,东街南侧的陈氏大厝,以及提督衙巷的(陈姓)提督衙等清代官绅府第。
  民国时期,尚有一些豪富建筑,诸如北街西侧的陈氏大厝、南街观音楼巷西头的林氏大厝,东头陈氏大厝;东街益良巷王氏大厝等。还有部分土木、砖石和混合结构的二、三层楼房。这一期间,由于社会动乱,经济萧条,兴建的民房很少,且多数较为简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兴建住宅较少。1985年,城乡出现建房热。是年,螺城私房建设投资200万元,竣工面积20153平方米,属住宅的18545平方米。据1985年统计,城区住宅总面积51.35万平方米,人均住宅面积13.36平方米。是年,对城区5697户居民(人数29772)住房(总面积39.77万平方米)情况的调查:人均2平方米以下的有28户,231人,占人住宅总面积(下同)的0.06%;人均2-4平方米的有250户,1402人,占1.15%;人均4~6平方米的有509户2922人,占3.74%;人均6~8平方米的有622户3607人,占6.38%;人均8~10平方米的有374户4138人,占9.28%;人均10平方米以上的有3554户17549人,占79.39%。1988年建设私房(包括房屋翻建)53400平方米,建房户531户,投资额1362.4万元。
  三、其他用房建设
  1979年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人口的剧增,城区居民住房需求矛盾十分突出。为解决住房难的问题,县城建部门有计划地对成片土地进行开发,统建商住房。
  1983年,县城建局在县城东部城口新村建造4幢5层共80套商住房,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1987年6月惠安成立房产综合开发公司。1988年该公司在总面积为8.725公顷的城南住宅区,进行第一期商住房开发,建造6幢,共106套,总建筑面积11794平方米,其中商业店铺20间。嗣后又在土地总面积为4.815公顷的螺南旧福厦路东边建造3幢2层计6套华侨商住房。房产综合开发公司、县农房开发公司还采取贷款、集资等多种形式,实施对新、旧城区的综合开发,并与螺城镇中新街、西北街等开展横向联营,建造商住房和改建一些破旧危房。
  各街道居委会也相继进行房地产开发。主要有:东关街在小田船(惠安茶厂对面)处建造1幢6层共36套商住套房和8座2屋3层商住房新居;东南街在下田巷附近建造1幢6层12套商住套房和南门火山脚41座2层商住房新居;中新街蔬菜组在城口(螺城交管中队东面)建造3幢5层共90套商住房,在县公安局与惠安织造厂交界处建1幢5层20套商住套房等等。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西门科山脚、西门涵洞顶、南门火山脚、“五七”化工厂边的工业路、东关小田船、东门马山顶、县物资局东边的城口、北门“山兜曾”、北门外双龟牌及螺山边等处均建有新村。其中城口的42幢住宅,具有浓厚地方特色,排列齐整美观。这些建筑多数是石结构或石混结构,为1~3层,也有4~5层砖混结构。1982~1988年间,仅城建部门统建商住套房就近600套,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
  第三节 环境卫生
  民国期间,县城街道有专人打扫卫生,垃圾用板车运到4个城门头固定地方集中倾倒;各条巷道由居民自行打扫,垃圾倒在旷地,当日即被游街串巷的郊区农民扒装挑走,作为农家土杂肥料。
  城区公共厕所一般由政府出资建造,然后租赁给管厕户管理,粪便由管厕人员出售给近郊农民作为农肥。居民住所的粪便由郊区农民定时前来倾倒。这种方式一直延续至50年代初。
  抗日战争和国内战争时期,兵荒马乱,街道上垃圾随便堆放,无人清理,厕所粪便无人管理,水沟堵塞,污水横流,导致疾病流行,瘟疫肆虐。
  1950年春,县组织一支由9人组成的环卫工人队伍,清理街、巷垃圾,冲洗公共厕所。1964年,成立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配备垃圾板车2部,及部分消毒器材,负责街道和公共厕所的清扫任务。1982年,修建东门、中新、西门3处蓄粪池。1984年7月,设置垃圾容纳场1个,面积约7200平方米;蓄粪池3座,可容纳水肥1000吨左右。1989年,有各种机动车9部(其中垃圾专用车5部、水肥专用车4部),负责城镇6条主干街道的路面清扫保洁,面积约3.6万平方米,管理主街道44座公厕和单位、小街巷46座厕所以及在街道路面放置的垃圾圆桶135只。日运出县城区垃圾量30余吨,水肥粪便50多吨,大大地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
  第四节 园林绿化
  一、园林
  宋代以来,城区西郊的科山及其寺庙仅作为县城内一个风景点,虽历经增建和修葺,但尚未作为园林加以专门管理。1973年冬,县政府组建科山风景区筹建领导小组。1979年,成立科山文化风景区园林管理处,着手修复古寺庙、山亭等建筑物,修筑环山公路,砌筑西门通往山寺的石阶路,开辟山麓的治山治水纪念碑亭为主体的景点。80年代,增建山门、“星洲馆”、“溯宇亭”、“槟侨阁”、“高参和尚莲座碑亭”、“通幽”拱桥等建筑物;开辟科山寺和寺内园圃;寺侧的“刘望海祠”、“庄先生祠”、北山坡的“惠安革命烈士纪念碑”、及以上述诸亭阁为主体的景点。
  二、绿化
  1949年底以前,惠安县城除螺山、科山、火山等有天然树木、草皮灌丛外,城区绿化内以人工栽植的榕树为多。
  50年代后,城区重视植树美化环境,在街道两旁植大叶按,公路两侧植柠檬桉、木麻黄;在机关企事业院区内、学校范围内多植梧桐树、泡桐树、楝树等。此外,在洪厝围曾厝地界植有龙眼林一片。
  50~60年代,开展封山育林,在县城西郊火山、科山、螺山栽植多种树木,且年年植补。
  70年代,在改造街道的同时,植有市容林,以芒果树为多。
  80年代末,郊区形成内、外绿城。内线有福厦、场站、部队油库3条公路林环抱东、南、北三面;而菱溪干渠的渠道林则填补西面缺口,形成内绿城。火山、螺山、岳山、科山等山脉则有大量山林,形成外绿城。北关、西北、东南、东关4个街道在郊区建立林果场。
  至1989年,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21.5万平方米,公共绿地7万平方米(包括科山5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仅0.385平方米。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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