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水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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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92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水利管理
分类号: TV6
页数: 4
页码: 360-3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水利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水利工程管理、灌溉管理、水利工程保安加固、水费征收等。
关键词: 惠安县 水利管理

内容

1956年6月,菱溪水库成立管养处,对水利工程实施管理。此后,随着各种类型水库的建成,皆设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至1958年,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已走上正轨。1966~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各级领导机构涣散,工程效益降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项管理规程又逐步完善起来。至1989年,有县属水利工程管理处5个,管理5个大、中型水库和山美水库惠安灌区;小型水利工程,则归乡镇或村一级管理。
  1970年后,惠安的电力计划管理,实行产值指令性计划。1984年后,每年检查评比执行计划的情况,1986年5月至1989年,县及各乡镇均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全面管理。
  第一节 水利工程管理
  从1956年6月到1978年12月,县内的五座大、中型水库(菱溪水库、乌潭水库、洲水库、山美水库、惠安灌溉区、陈田水库)先后成立了管理处或管养处,对水利工程实施管理。
  这五座大中型水库,都属于县水电局领导,经济上由各管理处单独核算。各管理处根据库区与灌区的具体特点,设立坝区站、干渠站、水利调度组,雨量点(点)、引水管理站(点),对下雨、旱涝情况及时加以掌握,对坝区、干渠实施全面管理,尤其是决定蓄水、泄洪,对库内水量加以调度。为了开展多种经营,一些水库还办起多种经营场、厂等机构,提高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从而使水利工程管理进入良性循环。
  小(一)型水库的美峰、东楼、竹田坑、梅山和山外水库,均配备专管人员,其放水及业务由县水电局管理。黄塘乡的格口、尤潭、尾田水库,涂岭乡的红星水库,山腰乡的石门坑水库属乡一级管理,管理人员由各乡配备半脱产管理人员,业务由县水电局指导,至于水方调度,基本由各水渠自行决定。管理人员待遇,实行经济包干,加适当补贴。小(二)型水库,归村一级领导,由村或联村确定专人管理。其工资待遇,过去采用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红。建立生产责任制后,相当部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蓄水10万立方米以下的山围塘、水坝等,均由自然村或小组自行管理,大部分设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待遇。
  1979年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管水队伍,用水秩序,征收水费等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是年5月,重新制定《工程禁约》、《用水公约》、《奖惩制度》,具体做法尚有待于继续完善。
  第二节 灌溉管理
  一、用水管理
  每年初,根据水库特征、库容、历年运行(各月份降雨量、来水量、放水量)情况等,预测当年气象(分析丰水年、平水年或枯水年),制定当年水的控制运用计划,上报上级领导机关。根据灌区一年内各季节农作物播种面积,研究制定配水方案。各大中型及小(一)型水库,坚持每年制定配水方案。根据各个季节各种作物的需水量,参照各灌区渠道的实际情况和当年气象预测情况,办好灌溉试验站。1963年始,相继在涂寨公社曾厝、陈芹,辋川公社的许埭、土墩尾和涂岭公社的涂岭,建立灌溉试验站。各站由农技干部和当地老农,按不同季节、不同作物,进行试验,然后根据各作物品种面积计算灌水量,求出平均值。
  1980年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水利管理与调度工作,实行工程管理责任制,执行先申请后放水的调度制度。在水方计算上,采用管理处与水管站按方结算,水管站与用户结算的办法,基本上根据亩数和用水量平均分担水费,在征购时按户征收。
  二、灌区建设
  境内有坡耕地30万亩,占耕地面积77%,其特点为土层浅薄,倾斜度大,高低不平,不易保水保肥。1963年,在城关镇北关大队进行田间渠道配套“五结合”的试点,即修田间渠道,平整土地,培田埂,改良土壤,农改田。泗洲水库在山腰公社凤北大队进行配套示范,推广灌溉系统化,田埂化、土壤化、水平化。黄塘公社在碧岭水库进行“治水治田治山”三结合试验。
  不少地方在灌区内推广“长藤结瓜”工程。东园公社阳光大队,过去的水利条件差,属惠南片的水尾。该队根据坡地多的特点,在原有池塘87处的基础上,先后修建小水库、塘坝、闸、井92处,总计179处。这些小型水利与乌潭、惠安灌区渠道全面串联起来,形成“长藤结瓜”状态。全村水利工程蓄水量达到42.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38.3万立方米。日降雨量150毫米,可以拦蓄不入海。由于大小水利工程结合,引蓄结合,形成灌溉网,同时,结合培田埂、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等,该村水田面积从18亩扩大到600多亩。全村耕地1322亩,有64.3%(计850亩)实现旱涝保收。1989年,由于推广“长藤结瓜”工程,县内的许多坡耕地都能充分利用现有水利条件,尽可能发挥其效益,为发展生产做出贡献。
  第三节 水利工程保安加固
  县内一贯重视水库的保安加固工作。1975年,境内的大中小型水库,按照中央及省水电厅提出的保安加固工程设计标准,逐个工程重新加以计标。乌潭水库原设计标准频率1%(百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0.2%(五百年一遇洪水)。三天总雨量500毫米。1977年6月大坝加固,其计标防洪标准则按万年一遇特大洪水,即三天总雨量1000毫米设计。加固工程主要项目——加深溢洪道。由原设计溢洪道底高程81米,炸深至77.6米高程,实炸深3.4米,洪峰流量由原1770秒立方米,提高到4330秒立方米,有效库容由9962.15万立方米,降至7639.4万立方米,减少蓄水量2322.75立方米。1977年4月至1979年12月,对菱溪水库进行保安加固。1978年,对泗洲水库进行工程加固,除大坝加高培厚外,还在迎水坡脚填粘土铺盖,末端设粘土截水墙,外坡底增设梭体反滤坝1道。
  是年冬,中共惠安县委作出《全党动员,全力以赴,掀起以石渠化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的决定。同年12月14日发出《关于加强石山管理保证石渠化建设需要》的布告,决定至1979年春在乌潭、菱溪、泗洲和山美水库惠安灌区的81公里干渠,进行石渠化建设。
  1978年、1979年完成116公里的干、支渠石渠浆砌(土石方58万立方米,其中石方15万立方米,建筑物11座,暗涵和渡槽长4.78公里)。总花工340万工日,其中技工2.78万工日;经费250万元,国家补助86.4万元,占总工程费34.5%。平均每公里造价3.5万元。工程完成后,通水正常。根据乌潭干渠流程的观测,4月24日8时放水流量9秒立方米,流程至埔兜38.8公里,历时16小时25分钟;流程至岭头53公里,历时26小时,比1978年9月20日放同样9秒立方米流量,分别缩短流程时间5小时5分钟和6小时。观测结果说明,石渠化建设提高水的利用系数10%。按2个灌区年用水量计算,相当于每年增加水2000万立方米,等于新建1座中型水库。1984年冬,陈田水库加固背水坡,把堆石体基础加长10米,1986年10月,在平顶段与大坝接头处,结合堵塞大坝裂缝,进行灌浆加固。
  小(一)型、小(二)型水库,也在此时期进行全面加固。
  第四节 水费征收
  1959年菱溪水库发挥效益后,就开始水费征收工作,每立方米收0.004元。1963年惠女(乌潭)、菱溪二个水库合并管理,1965年调整水费征收标准,规定每立方米征收水费0.005元,灌溉面积每亩收基本费0.50元的“2个5”标准。
  1966年以后,水费征收,年年无法完成任务。按灌溉及工业用水量计算,乌潭水库年均4367.14万立方米,1978~1988年山美灌区年均3084.5立方米,1981~1988年东园糖厂年均用水3084.5立方米,三方面总和年均用水量9931.44立方米,平均年应征收水费49.66万元,回收率仅占17.05%。
  境内的四大灌区水费回收率一般在20%左右,加上多种经营发展较慢,造成管理费用年年亏损。至1984年止,乌潭水库亏损54.4万元,菱溪水库亏损4.67万元,泗洲水库亏损36.43万元。
  198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各种水费计征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并下文通知。县政府于1987年以惠政第60号文下达水费征收标准。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灌区、工程、各村分别下达征收水费的标准、任务和措施。此后,县内水费征收工作走上正常轨道。
  1988年全县水费征收计49.54万元,其中灌溉水费20.07万元,发电水费18.67万元,工业水费3.81万元。
  一、菱溪水库
  1957~1984年(其中1963~1973年归惠菱管理局和水电局建管革委会)的16年中,总征收水费33.16万元,平均每年征收1.95万元。收得较好的是1959年,计6.2万元;较差的是1982年,计5120元。历年平均年灌溉水量1836万立方米,按每方0.005元计算,应收9.18万元,回收率仅占21.25%。
  1963~1973年,由惠菱管理局及县水电局建管革委会实行统一管理水费征收,总征收水费70.57万元,平均二个水库(乌潭、菱溪)年征收6.42万元。1965年,执行“2个5”征收标准,计收15.03万元。1973年只收1.18万元。以年灌溉平均水量6433.73万立方米计,应征收32.17万元,回收率19.94%。
  二、乌潭水库
  自1959~1988年(其中扣除惠菱管理局及县管11年)19年中,计征收水费160.90万元,年均收8.47万元(包括1978年山美灌区效益在内)。较好的是1988年,收26.37万元;较差的是1977年,收3.77万元。
  三、泗洲水库
  自1960~1984年,计25年,水费总征收34.13万元,平均每年收1.37万元。较好的是1979年,收3.65万元;较差的是1982年,收2700元,灌溉用水年均1104.48万立方米,应征水费5.52万元,回收率占24.72%。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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