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图书馆
泉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泉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章 水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92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水利管理
分类号:
TV6
页数:
4
页码:
360-3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水利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水利工程管理、灌溉管理、水利工程保安加固、水费征收等。
关键词:
惠安县
水利管理
内容
1956年6月,菱溪水库成立管养处,对水利工程实施管理。此后,随着各种类型水库的建成,皆设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至1958年,全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已走上正轨。1966~1976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各级领导机构涣散,工程效益降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项管理规程又逐步完善起来。至1989年,有县属水利工程管理处5个,管理5个大、中型水库和山美水库惠安灌区;小型水利工程,则归乡镇或村一级管理。
1970年后,惠安的电力计划管理,实行产值指令性计划。1984年后,每年检查评比执行计划的情况,1986年5月至1989年,县及各乡镇均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全面管理。
第一节 水利工程管理
从1956年6月到1978年12月,县内的五座大、中型水库(菱溪水库、乌潭水库、洲水库、山美水库、惠安灌溉区、陈田水库)先后成立了管理处或管养处,对水利工程实施管理。
这五座大中型水库,都属于县水电局领导,经济上由各管理处单独核算。各管理处根据库区与灌区的具体特点,设立坝区站、干渠站、水利调度组,雨量点(点)、引水管理站(点),对下雨、旱涝情况及时加以掌握,对坝区、干渠实施全面管理,尤其是决定蓄水、泄洪,对库内水量加以调度。为了开展多种经营,一些水库还办起多种经营场、厂等机构,提高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从而使水利工程管理进入良性循环。
小(一)型水库的美峰、东楼、竹田坑、梅山和山外水库,均配备专管人员,其放水及业务由县水电局管理。黄塘乡的格口、尤潭、尾田水库,涂岭乡的红星水库,山腰乡的石门坑水库属乡一级管理,管理人员由各乡配备半脱产管理人员,业务由县水电局指导,至于水方调度,基本由各水渠自行决定。管理人员待遇,实行经济包干,加适当补贴。小(二)型水库,归村一级领导,由村或联村确定专人管理。其工资待遇,过去采用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红。建立生产责任制后,相当部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蓄水10万立方米以下的山围塘、水坝等,均由自然村或小组自行管理,大部分设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待遇。
1979年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管水队伍,用水秩序,征收水费等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是年5月,重新制定《工程禁约》、《用水公约》、《奖惩制度》,具体做法尚有待于继续完善。
第二节 灌溉管理
一、用水管理
每年初,根据水库特征、库容、历年运行(各月份降雨量、来水量、放水量)情况等,预测当年气象(分析丰水年、平水年或枯水年),制定当年水的控制运用计划,上报上级领导机关。根据灌区一年内各季节农作物播种面积,研究制定配水方案。各大中型及小(一)型水库,坚持每年制定配水方案。根据各个季节各种作物的需水量,参照各灌区渠道的实际情况和当年气象预测情况,办好灌溉试验站。1963年始,相继在涂寨公社曾厝、陈芹,辋川公社的许埭、土墩尾和涂岭公社的涂岭,建立灌溉试验站。各站由农技干部和当地老农,按不同季节、不同作物,进行试验,然后根据各作物品种面积计算灌水量,求出平均值。
1980年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水利管理与调度工作,实行工程管理责任制,执行先申请后放水的调度制度。在水方计算上,采用管理处与水管站按方结算,水管站与用户结算的办法,基本上根据亩数和用水量平均分担水费,在征购时按户征收。
二、灌区建设
境内有坡耕地30万亩,占耕地面积77%,其特点为土层浅薄,倾斜度大,高低不平,不易保水保肥。1963年,在城关镇北关大队进行田间渠道配套“五结合”的试点,即修田间渠道,平整土地,培田埂,改良土壤,农改田。泗洲水库在山腰公社凤北大队进行配套示范,推广灌溉系统化,田埂化、土壤化、水平化。黄塘公社在碧岭水库进行“治水治田治山”三结合试验。
不少地方在灌区内推广“长藤结瓜”工程。东园公社阳光大队,过去的水利条件差,属惠南片的水尾。该队根据坡地多的特点,在原有池塘87处的基础上,先后修建小水库、塘坝、闸、井92处,总计179处。这些小型水利与乌潭、惠安灌区渠道全面串联起来,形成“长藤结瓜”状态。全村水利工程蓄水量达到42.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38.3万立方米。日降雨量150毫米,可以拦蓄不入海。由于大小水利工程结合,引蓄结合,形成灌溉网,同时,结合培田埂、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等,该村水田面积从18亩扩大到600多亩。全村耕地1322亩,有64.3%(计850亩)实现旱涝保收。1989年,由于推广“长藤结瓜”工程,县内的许多坡耕地都能充分利用现有水利条件,尽可能发挥其效益,为发展生产做出贡献。
第三节 水利工程保安加固
县内一贯重视水库的保安加固工作。1975年,境内的大中小型水库,按照中央及省水电厅提出的保安加固工程设计标准,逐个工程重新加以计标。乌潭水库原设计标准频率1%(百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0.2%(五百年一遇洪水)。三天总雨量500毫米。1977年6月大坝加固,其计标防洪标准则按万年一遇特大洪水,即三天总雨量1000毫米设计。加固工程主要项目——加深溢洪道。由原设计溢洪道底高程81米,炸深至77.6米高程,实炸深3.4米,洪峰流量由原1770秒立方米,提高到4330秒立方米,有效库容由9962.15万立方米,降至7639.4万立方米,减少蓄水量2322.75立方米。1977年4月至1979年12月,对菱溪水库进行保安加固。1978年,对泗洲水库进行工程加固,除大坝加高培厚外,还在迎水坡脚填粘土铺盖,末端设粘土截水墙,外坡底增设梭体反滤坝1道。
是年冬,中共惠安县委作出《全党动员,全力以赴,掀起以石渠化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的决定。同年12月14日发出《关于加强石山管理保证石渠化建设需要》的布告,决定至1979年春在乌潭、菱溪、泗洲和山美水库惠安灌区的81公里干渠,进行石渠化建设。
1978年、1979年完成116公里的干、支渠石渠浆砌(土石方58万立方米,其中石方15万立方米,建筑物11座,暗涵和渡槽长4.78公里)。总花工340万工日,其中技工2.78万工日;经费250万元,国家补助86.4万元,占总工程费34.5%。平均每公里造价3.5万元。工程完成后,通水正常。根据乌潭干渠流程的观测,4月24日8时放水流量9秒立方米,流程至埔兜38.8公里,历时16小时25分钟;流程至岭头53公里,历时26小时,比1978年9月20日放同样9秒立方米流量,分别缩短流程时间5小时5分钟和6小时。观测结果说明,石渠化建设提高水的利用系数10%。按2个灌区年用水量计算,相当于每年增加水2000万立方米,等于新建1座中型水库。1984年冬,陈田水库加固背水坡,把堆石体基础加长10米,1986年10月,在平顶段与大坝接头处,结合堵塞大坝裂缝,进行灌浆加固。
小(一)型、小(二)型水库,也在此时期进行全面加固。
第四节 水费征收
1959年菱溪水库发挥效益后,就开始水费征收工作,每立方米收0.004元。1963年惠女(乌潭)、菱溪二个水库合并管理,1965年调整水费征收标准,规定每立方米征收水费0.005元,灌溉面积每亩收基本费0.50元的“2个5”标准。
1966年以后,水费征收,年年无法完成任务。按灌溉及工业用水量计算,乌潭水库年均4367.14万立方米,1978~1988年山美灌区年均3084.5立方米,1981~1988年东园糖厂年均用水3084.5立方米,三方面总和年均用水量9931.44立方米,平均年应征收水费49.66万元,回收率仅占17.05%。
境内的四大灌区水费回收率一般在20%左右,加上多种经营发展较慢,造成管理费用年年亏损。至1984年止,乌潭水库亏损54.4万元,菱溪水库亏损4.67万元,泗洲水库亏损36.43万元。
198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各种水费计征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并下文通知。县政府于1987年以惠政第60号文下达水费征收标准。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对各灌区、工程、各村分别下达征收水费的标准、任务和措施。此后,县内水费征收工作走上正常轨道。
1988年全县水费征收计49.54万元,其中灌溉水费20.07万元,发电水费18.67万元,工业水费3.81万元。
一、菱溪水库
1957~1984年(其中1963~1973年归惠菱管理局和水电局建管革委会)的16年中,总征收水费33.16万元,平均每年征收1.95万元。收得较好的是1959年,计6.2万元;较差的是1982年,计5120元。历年平均年灌溉水量1836万立方米,按每方0.005元计算,应收9.18万元,回收率仅占21.25%。
1963~1973年,由惠菱管理局及县水电局建管革委会实行统一管理水费征收,总征收水费70.57万元,平均二个水库(乌潭、菱溪)年征收6.42万元。1965年,执行“2个5”征收标准,计收15.03万元。1973年只收1.18万元。以年灌溉平均水量6433.73万立方米计,应征收32.17万元,回收率19.94%。
二、乌潭水库
自1959~1988年(其中扣除惠菱管理局及县管11年)19年中,计征收水费160.90万元,年均收8.47万元(包括1978年山美灌区效益在内)。较好的是1988年,收26.37万元;较差的是1977年,收3.77万元。
三、泗洲水库
自1960~1984年,计25年,水费总征收34.13万元,平均每年收1.37万元。较好的是1979年,收3.65万元;较差的是1982年,收2700元,灌溉用水年均1104.48万立方米,应征水费5.52万元,回收率占24.72%。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阅读
相关地名
惠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