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水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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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831
颗粒名称: 第七篇 水产
分类号: F326.4
页数: 29
页码: 265-2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崇武县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有先民从事渔猎生产,南宋时期渔业已有一定规模,明清时期趋于专业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改革和调整生产结构,渔业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 惠安县 渔猎生产 渔业

内容

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境内就有先民聚居于崇武的大岞山东园下埭的音楼山,从事渔猎生产。
  南宋时期,獭窟、大岞岞的渔业已有一定规模。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渔业己趋于专业化。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有渔船500余艘。民国25年(1936年)全县有渔船1000余艘,渔民1万余人,年产量1.1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渔区经过改革,增添船网工具和技术革新,引进先进作业技术,1957年水产品总产量达3.60万吨,跃居全省第一位。“文化大革命”期间,渔区生产受严重影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首先调整海洋捕捞生产结构,实现渔船机帆化;在渔区推行生产经营责任制,放开搞活水产品流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1989年,水产品总产量为9.58万吨,比1978年增长218.6%,总产量居全市第一位、全省第二位。全县有渔业村44个,渔农兼业村49个,渔业户数为36908户,渔业人口183405人;海洋捕捞机动渔船4612艘,马力137843匹;作业范围南至广东,东至台澎列岛,北至江浙和渤海渔场;渔民人均收入达920元,劳动力平均收入达4144元;渔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1.7%,占农业总产值的49.7%。
  第一章 渔业资源
  第一节 水域渔场
  一、水域
  惠安海域位于闽中渔场偏南部,10米等深线内海面积315平方公里(472406亩),10~40米等深线内海域面积约1044乎方公里(自乌丘南至祥芝网北)。拥有潮间带滩涂面积110.44平方公里(165660亩),其中:沙滩面积59009亩,占35.62%;泥滩面积94179亩,占56.85%;沙泥滩面积12472亩,占7.53%。
  全县各类型淡水水域面积29515.46亩(其中包括乌潭水库7000亩),可利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库、水池、沟渠面积3933亩,其中水库1506亩,水池1744亩,沟渠683亩。
  二、渔场
  惠安渔场属于闽中渔场的一部分,海洋渔场面积辽阔,40米等深线以内,海域面积约1359平方公里,其中10~40米等深线面积约1044平方公里,为海洋捕捞中张网、拖网、刺网、钓业及其他小杂渔具的主要作业海域。40米等深线以外海域基本属公有渔场,也是机帆拖网、大型流刺网及带鱼延绳钓船的作业海域。其主要渔场由内到外有:泉州湾、湄洲湾渔场、乌丘渔场、崇武渔场以及海域外侧的南浅渔场、北浅渔场、麻头深渔场等。海域底部坡度较小,等深线走向与海岸几乎平行。
  除所属的闽中渔场外,还有省内外的浙江舟山、闽东浙南、闽南粤东、海南、台湾等渔场,也是惠安渔船转移生产的场所。
  第二节 水产资源
  惠安县水产资源丰富。据明嘉靖《惠安县志》载,有鲤、鲫、鲨鱼、黄瓜、马鲛、鲈鱼、带鱼、鳁、乌贼、锁管、鳗鱼、鲎、蟹、蟳寻、〓、江珧柱、蛤蜊、蚌、牡蛎、花蛤、蛏、龙虾、鳖、龟等几十个品种。清代的志书记载还有鳓鱼、黄翼、鸟夹、牛尾鱼、鲂鱼、鱼、鳝、沙蜊等10多个品种。
  惠安及其附近渔场比较狭窄,水产资源中有许多是过路鱼群,聚群时间较短。至50年代初,近海水产资源较为丰富,大宗的渔产品有带鱼、黄鱼、马鲛鱼、鲨鱼、鰛鱼、梭子蟹等。1955~1957年,引进敲〓作业,致使黄鱼资源破坏殆尽。70年代后,由于近海污染加剧,水产资源受到较大的影响,加上船数、网数增多,特别是机拖渔船的剧增,捕捞强度加大,资源遭受极大破坏,日渐衰退。80年代,实行资源保护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后,方渐有转机。
  1984年10月《惠安县渔业资源调查与渔业区划报告》记载:已经分类鉴定列入名录的水生生物种类172个科(属)369种。其中,海洋鱼类59科115种。多数为暖水性种类,其生态类型的有底层、中底层、中上层鱼类等,常见捕捞鱼类有带鱼、黄鱼、鳗鱼、鲨鱼、鲳鱼、马鲛鱼等。
  软体动物头足类有蔓氏无针乌贼、中国枪乌贼、长枪乌贼、小管枪乌贼等3科13种;双壳类有蛤蜊、蚶、贻贝、牡蛎、竹蛏蛏等18科62种;腹足类有鲍、马蹄螺、锥螺等32科63种。
  节肢动物甲壳类有毛虾、长毛对虾、日木对虾等13科34种;剑尾类有鲎科1种;蔓足类有铠茗荷儿、藤壶2科4种。
  淡水鱼类有鲤、鳗鲡、丽鱼等12科30种。
  此外还有环节动物4科5种;棘皮动物13科14种;腔肠动物5属12种;藻类7科11种。
  第二章 海洋捕捞
  惠安的海洋捕捞历史悠久。早在唐神龙、景龙年间(705~710年),沙格村就开始发展捕鱼业。五代闽时(907~960年),沿海设渔课,大岞渔业已有所发展。南宋时,海捕业有一定规模。明洪武十六年(1384年),在崇武、辋川、沙格、獭窟等8澳设河泊所,征收渔课。正德(1506~1521年)后,渔场向外扩展,惠安渔民转移到浙江渔场生产。嘉靖九年(1530年),已有旋网、牵丝链网、拖网、扦揪小网、手摇船、方网等19种作业技术。由于倭患和明、清两度海禁,海洋捕捞业深受其害,清初禁海内迁时尤甚。开禁复界后,惠安渔业方逐渐发展,清末至民国期间,海洋捕捞业兴旺发达。抗日战争爆发后,海洋捕捞业遭受严重损害。1949年,全县渔民9292人,渔船1000多艘,水产品总产量仅11140吨(其中海捕量占7382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渔区改革,增添船网工具,革新技术,恢复南、北转场和开辟新渔场,引进先进作业技术,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7年水产品总产量达3.60万吨,跃居全省第一位。其中海洋捕捞总量3.38万吨,1960~1962年,国民经济处于困难时期。1962年,海捕总产量仅为1.94万吨,1963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动渔民的生产积极性,带鱼资源状况良好,加以机帆船的出现,至1967年,水产品总产量达5.91万吨,再次跃居全省首位。1968~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破坏,出现鱼产品高指标、高征购,挫伤渔民生产积极性,且经营管理混乱,带鱼资源严重衰退,故海洋捕捞严重减产,1976年,海捕总产量仅2.26万吨。
  至80年代,海洋捕捞以钓、拖网、机灯光围网、定置和流刺网5大作业为支柱,张网、敷网、地拉网、掩网、抄网等作业为辅助,生产手段不断改进。特别对海洋捕捞业进行生产结构上的较大调整,突出“科技先行”,逐步实现渔船机帆化;渔区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和逐步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责任制,调动广大渔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至1989年底,全县拥有海洋机动渔船4612艘,51670吨位,137843马力,机动渔船吨位占渔船总吨位的98.87%;5大作业网具85820张(片);助渔导航仪器:定位仪22台、探鱼仪17台、对讲机634台。1989年,水产品总产量9.58万吨(其中海洋捕捞8.08万吨占84.53%),总产量占全市的42.8%,居第一位;占全省的8.54%,居第二位。
  第一节 捕捞作业
  一、钓鱼作业
  惠安的钓鱼业在海洋捕捞中占着重要位置。以带鱼延绳钓和鱿鱼手钓为主体,所钓带鱼的产量历来居全国首位。
  崇武地区至明后期,以发展延绳钓为主钓捕带鱼。明正德(1506~1521年)后,肖厝开始带鱼延绳钓作业。
  清后期,玉霞和峰尾渔民开始发展50~60吨位的大钓船,仅峰尾钓船数就高达90多艘(含前亭39艘)。钓船各背带附属舢舨四艘,冬汛钓捕带鱼。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山前(张坂玉前村)和山柄(今崇武下西村)渔民学习厦门和晋南渔民的经验发展鱿鱼手钓作业。
  民国21年(1932年),崇武地区有钓船141艘,渔民3148人,年产量2071吨。峰尾共有小钓船180多艘,大钓船4艘,渔民800多人;民国25年,全县共有钓船300多艘,渔民4000多人。抗日战争时期,钓鱼业遭受严重破坏。战后恢复缓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鱿鱼手钓有较大发展。1953年夏汛,组织渔船260艘1441人,首次转移至东山生产,总产277吨。1954年夏汛组织小岞南赛部分定置网和下坑6艘漏尾船转移东山钓捕鱿鱼。1954年以钓带鱼为主的钓船增加到678艘,5604吨位。
  1967年,投产钓带渔船523艘,14729吨位,占渔船总吨位的57.7%,年产量44230吨,占海捕总产的78.9%,钓业年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钓业产量大幅度下降。1979年后,渔业政策放宽、作业结构调整,带鱼资源趋于回升,钓鱼业才扭转滑波的局面而有所恢复。
  1982年,张坂玉霞村钓鱿船9艘,有6艘采用光诱手钓捕法试捕获得成功,并比单一手钓增产。1983年,南赛大队64艘渔船推广手钓灯诱抄捕法,采用竹排灯诱手钓、灯诱手钓和纯手钓3种方式试捕。是年,全县投产渔船363艘、渔民3623人,总产1351吨,总产值580万元。经过三年改进推广,全县普遍采用光诱手钓抄捕法,推行竹筏灯诱操作,获得大幅度增产。1985年,钓鱿船443艘,渔民4959人、舢舤479艘、竹筏1929只,汽灯2644盏,总产2223吨,产值1309万元。
  1989年,投产鱿鱼手钓渔船289艘,3908人,4492吨位,全汛总产2635吨,总产值2334万元,人均产674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居全省第一位。是年投产的机动钓带渔船545艘,带鱼产量13047吨,比1978年增产12.8%,比1967年减产70.5%,也低于1957年的生产水平。期间因围、拖及流刺网作业发展较快,钓业在海捕总产中仅占16%,由第一位退居为第三位,但钓带鱼产量仍居全国首位。
  钓业主要分布于崇武的大岞,张坂的山前等地。所用的渔业工具有钓艚船和延绳钓具、手钓具等。1989年,全县共有机动钓545艘;钓具29863件。
  二、拖网作业
  惠安的底拖网,是一种传统作业。历史上有网仔、漏尾、竖乌、牵虾等作业形式,分别为獭窟渔民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小岞前内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港墘于清代后期、崇武前垵于民国期间所创制。
  抗日战争前,惠安底拖网作业处于兴盛时期,共有海船390艘,渔民近3000人,年产量3200吨,占全县海捕量的30%左右。民国29年7月16日,对拖渔船被日本侵略军烧毁122艘。战后虽逐渐恢复,但发展不平衡。港墘竖乌猛增到40多对;獭窟的网仔只剩下几对且全部转营运输业而中断捕鱼;前内的漏尾则下降为20多对。
  1956年起,前内渔业社仿效广东汕尾网结构,对漏尾网进行缩短囊网、增长翼网、扩大网口等12项改进,使单产提高40%,并能捕到带鱼。同时以改成的“汕尾网”取代原用的漏尾和网仔网在全县推广,经济效益显著。1957年,全县拖网船264艘,7820吨位,占渔船总吨位44.5%;产量6950吨,占海捕总产的20.6%,比战前增产1倍。1958年,投产141对,年产量7708吨。
  1960~1962年,先后在前内、杜厝、东坑渔业大队安装60匹马力的机帆漏尾船各一对,由于缺乏机拖网的经验,单产低效益差,以后分别转营大转缯和钓业生产。
  1973年,再次装配80匹马力的机帆拖网生产试验,比木帆拖网增产87.7%,这期间,仍使用风帆的竖乌作业不景气,1971年仅投产5对,1972年全部转营钓业。
  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机拖作业规模扩大。前内村部分木拖船安装12匹马力挂机,每艘两台,单产有所提高。1983年,投产的机拖船28对,平均单产147吨。对拖仍长期处于不景气状态,平均单产仅21~35吨。
  1985年,推广机帆单船拖网试验获得成功。崇武海门张辉煌和小岞前峰洪世谦两艘船各50吨,150马力,渔民12~13人,分别南转广东潮阳海门和厦门渔场生产,都取得较佳的效益。是年12月,县水产局组织有关村干部和渔民13人,前往龙海县吾屿岛参观取经。1986年,全县投产单拖84艘,平均单产77吨。此后对拖全部改为单拖,1989年,共投产230艘,总产15963吨,占海捕总产的19.7%。此外,还有木拖网船29艘,总产611吨。1989年底,共有机木拖网船259艘,产量16574吨,占海捕总量的20.5%。
  1985年为改造电拖船和开发虾类资源,厦门水产学院电子仪器厂与诚平村渔民合作进行D××-i型直流电脉冲捕虾试验,取得良好效果。惠安县受省水产厅委托,从1986年夏至1987年底对直流电脉冲捕中试及在闽中渔场日本对虾等大型虾类的探捕。1986年,全县投入中试生产的电脉冲捕虾船32艘,1987年,上升为49艘;开捕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中试成功。是年共捕虾50吨。1989年,电脉冲及横杆虾拖投产52艘。
  自机帆拖网船出现后,拖网作业又可分为机大拖、机中小拖、木帆拖、电脉冲横杆虾拖等作业形式。
  拖网作业主要分布于小岞前内和崇武港埔、东下坑一带。所用的渔业工具为机帆(或木帆)对船(或单船)和有翼单囊或桁杆等型式渔具,捕捞底层鱼类。
  1989年,全县共有拖网渔船259艘,其中机拖船201艘,木拖船58艘;渔具966张(件)。
  三、张网(定置网)作业
  惠安的张网渔业包括方网(框网),孝脚(孝尾)、企横、五简、东门(圶仔)等五种作业方式,是海洋捕捞传统作业。
  明嘉靖和清雍正《惠安县志》两书都有关于方网的记载。1954年,莲城的杜厝仍有框网作业11艚;1966年起中断。
  孝脚在定置作业中占重要比例。明洪武三年(1370年)开始发展孝尾网捕鱼。民国后期,小岞投产达95艚。50年代初,新增船网工具较多,其中1953年新增网艚船21艘、渔网150张。由于定置渔业的桁位(网地)有限,它与交通航道及流动作业直接相关,是被动性作业,对资源繁殖有一定的影响。从1954年起就被列为“维持性作业”,对所增船网严加控制。是年,全县定置海船297艘。70年代初期始有机帆船,至1978年仅12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得到较快发展。同时由于开展多种工具兼作轮作和实现机帆化,单位产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1989年,投产397艚,总产98.03吨,占全县海捕总产的12.1%。
  小岞的后内(含螺山)是采用传统的孝脚网外定置的重点村,80年代末,在作业调整中已全部转为机流刺网、机钓和机拖等流动作业。
  1989年,全县共有张网渔船397艘4043吨位,其中机帆船351艘,木帆船46艘;网具4043张(片)。
  四、围网作业
  围网渔业主要捕捞集群性的中上层及近底层鱼类。有始于明代的传统作业小围缯(可分对船围缯和单船乌缯)和50年代中期引进的大围缯,以及60年代中期引进的灯光围网等作业形式。
  民国21年,崇武有对船3网50对,作业人数550人,年产150吨。1954年,投产小围缯119对,乌164对,一般单产仅3~5吨。1956年冬,在国家贷款的扶持下,崇武、下坑渔业社新造4对木帆大围缯,聘请闽侯县的技术员,转浙投产;同年,小岞前内海群社由漏尾旧船改造2对木帆大围缯,转浙生产。1960年仅剩前内两对。1965年夏,崇武前垵、霞西和小岞前内渔业大队引进灯光围网技术(以捕鳁醒鱼为主的中上层鱼类),投产3艚,转移粤东渔场,试产成功。1967年,猛增至19艚,但单产低;1969年减至7艚。1972年又增至49艚,年单产56吨,再次滑坡。
  1973年,投产4对大围缯;1975年,又投产围拖结合10对大围缯。1978年,6个公社18个渔业大队投产灯光围网45艚,年产4600吨,占全县海捕量的18.2%。灯光围网成为夏秋汛的主要作业之一。
  80年代初期,对各种作业进行调整。1981年,大围缯减至4对,总产仅212.5吨,后因经济效益差而逐步转向。1982年,小围下降至24对,平均单产1.5吨。1983年,国家无偿投资39万元扶持19个生产单位增添灯艇65艘及网具、柴油机组、万光灯、渔探仪、对讲机等设备,组织其他船只34艚,转移闽南渔场投产,获得丰收。当年总产达7889吨,平均单产231吨。
  1985年,大围缯仅剩1对,产量35吨;而小围缯回升到66对。1986年,大围缯消亡。1987年,灯光围网发展到93艚,产量31778吨,占海捕总量的43.9%,平均单产342吨,最高单产达1008吨。随着舢舨实现动力化,1988年投产机小围缯35对,总产103吨。1989年,灯光围网增至102,因渔汛不好,年产仅25242吨,略有下降。
  小围缯作业主要分布于崇武、小岞、净峰、东岭;灯光围网作业主要分布于崇武、净峰和小岞前内等17个渔业村。历史上曾发展过灯光围网作业的还有南赛、东坑、上西、前亭、垵头、玉霞等6个村,80年代末,均已中断。
  1989年,全县共有机灯围网船102艘;围网105张。
  五、刺网作业
  明嘉靖年间,惠安的刺网渔业以流刺网为主要作业形式。
  民国21年,大岞有流刺作业翻身船20艘,主捕鱼类及梭子蟹。时有渔户20余家,渔民200人。
  1952年,全县有流刺网作业船38艘;1954年,增至40多艘,流刺网片2340张,其中大岞的扫〓船31艘,产506吨。1979年,全县有兼作渔船52艘,年产720吨。自1982年起,从事流刺网捕捞渔船形成一支专业船队,流刺作业成为全县五大作业之一,是年投产渔船268艘,年产量3421吨。1989年,猛增为871艘(机帆),网具50843张,产量10903吨,占海捕总产的13.5%。
  刺网作业主要分布于南埔肖厝、后龙峰尾、净峰加墩和崇武大岞等地。其渔业工具有翻身船、扫〓船和网片。
  六、其他作业
  罾 明《惠安县志》载有沿岸“攀罾”和“手罾”。该作业为沿海的渔、农民单人操作的专业或副业生产。1966年,全县手举缯网达1374张。此后,逐渐减少,1973年,仅621张。1989年,仍有少数渔农民从事推移流动性的举缯手抄网捕捞生产。该作业主要分布于山腰、辋川、东岭、后龙、东园、洛阳、张坂等地。
  乌鲳缯清 代后期,玉霞与大岞发展钓艚先进作业后,每年农历3~5月,采用乌鲳缯轮作诱捕乌鲳鱼。民国25年,近百个单位投产钓艚49艘诱捕乌鲳。50年代初期,仅有钓艚船35艘于春汛时诱捕乌鲳。此后,由于渔场和资源原因,一度停产。1959年起,推行大排船钓船化(即多套工具兼轮作)后,恢复乌鲳作业。1964年有146个单位投产;1967年,下降为75个单位。1969年后,因资源变动而中断。
  敲舶 主捕黄花鱼,是1955年下半年从广东引进技术员在1艘网艚船试产成功后而推广的。在国家贷款扶持下,新置大小渔船38艘和网具,吸收待业渔民241人,组成崇武海潮敲船渔业社,于9月16日崇武渔场正式投产,获得成功。至12月底,出海43“流”,捕获大黄鱼415吨,其中最高一网102吨,打破全省网产的最高纪录。1956年,合作化高潮时,全县又添置4艚。是年南转鱿鱼船途经五通被台湾军舰炮击封锁,崇武等地渔民被迫利用现有船具,临时组合7艚土法敲舶;其时,12艚全部转移浙南闽东渔场投产,共捕大黄鱼6629吨,产值150万元。1957年,新增5,共17艚。是年有大小渔船526船,渔民6000人,再次转闽东浙南投入夏秋汛多种作业生产,总产12139吨,总产值250万元。鉴于敲〓作业严重损害黄花鱼资源,遂即“停止发展,逐步转业”,于同年9月底全部转业。然而时至60年代初及70年代初仍有两度兴起,后采取行政措施严加禁止。
  鱿鱼缯 1985年新推广的一种作业技术。是年7月15日由净峰杜厝3艘渔船26人在闽南渔场投产试捕,3船生产流数分别为35、48和65流;一夜放网最多16次,最少1次。总产11.71吨。1986年,投产渔船增至8艘,渔民67人,由于操作技术不够熟练,产量略低于光诱手钓抄捕。
  目鱼缯 仿效乌鲳缯制作而成。20世纪50年代后期,目鱼资源丰富,崇武渔民进行试捕。1965年,拥有目鱼缯4张;1966年增至68张;60年代后期,中断至今。
  第二节 转场生产
  明代后期,惠安渔民就曾转移到省外渔场进行渔业生产,其活动海域北至江苏吕泗渔场以至沙外、上海、浙江;南抵广东、海南岛以至北部湾;东抵台湾。跨越六省一市,走遍半个中国海域。转移渔场的水产品总产量占全县海洋捕捞总量的50%~60%。
  一、转浙生产
  白奇渔民于明朝晚期,去外地就雇为船股者,远至浙江的石圹、坎门、沈家门各处,参加外海捕鱼。至清初,始自置渔船往浙捕鱼。
  民国前期,转浙生产规模扩大,有大小钓船200多艘,渔民3000人,每年冬汛产量达3000~3500吨,约占全县海洋捕捞量的三分之一。抗日战争爆发后,转浙生产被迫中断。民国21年(1932年),崇武大岞渔民300多人、大钓艚10余艘,首次转移到台湾的澎湖、基隆、鹿港等地渔场进行春夏汛生产。民国10~24年,每年均往台湾渔场生产,从未间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组织渔民到浙江舟山渔场、港台和闽东渔场、闽南和粤东渔场、海南渔场等捕捞。
  1951年9月25日,全县转浙渔船集中出发至舟山渔场钓捕带鱼,至翌年2月返回,总产400多吨,收入11万元。从1953年开始,转场规模继续扩大。1957年,带鱼钓船增至321艘,渔民4570人,年产量达4995吨。1976年,达31880吨,占全县海洋捕捞总产量的56.9%。1970年,秋冬汛的转场规模再次扩大,渔船达481艘,渔民12865人,创历史最高水平。此后,生产规模和产量趋于下降。至1989年,有带鱼钓船183艘,渔民8835人,年产量8916吨,仅占全县海洋捕捞总产量的11%。
  二、转移浙南(温台—闽东渔场生产)
  自1954年始,除1956~1957年、1961~1962年夏汛,敲〓作业大批转移至该渔场生产外,以1964年春汛转移该场规模最大,渔船494艘投入钓捕带鱼和目鱼兼捕乌鲳,但产况不佳。1965年组织渔船336艘,渔民6945人投入钓捕和流刺网作业,总产仅2370吨。60年代后期,由于带鱼资源变化而逐渐缩小规模,只有少数小渔船时断时续地转移或每年秋汛转浙生产,路过时而暂住生产,并沿袭至今。
  三、转移闽南—粤东渔场生产
  清朝后期,发展“钓艚”和钓鱿作业后,每年都有渔船转移泊驻厦门,春汛钓大鲨和鲷科鱼类,诱捕乌鲳(渔场东到澎湖列岛),在塭南渔场钓捕带鱼;夏汛在东定、北定钓捕鱿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府领导下,渔场和生产规模扩大,作业种类增多,产量不断增长。80年代,其重点由北向南推移,1989年,全县转移闽南—粤东渔场生产的底单拖、机灯光围网和光诱钓鱿三大作业的总产量达34864吨,占全县海洋捕捞总产量的43.6%。
  四、转移海南渔场生产
  1958年冬汛至1959年4月,惠安县组织崇武钓船34艘,渔民900多人首次转移广东省海南岛(今海南省)渔场进行钓业生产,由于航程远,风帆船往返时间长而中断。
  外海渔场探捕1986~1989年全县组织船队,对闽外渔场内侧、南海(东沙)北部湾渔场和闽东北外海渔场进行探捕,为今后开发和合理利用该渔场的鱼类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节 捕捞工具
  一、渔船
  明洪武(1368~1398年)初期,惠安已有大型底拖对船;嘉靖年间(1522~1567年)有多种钓船、网船从事捕捞作业,渔船已逐渐专业化。明代后期,县内建造大型尖尾渔船,转移到浙江渔场生产。道光年间(1821~1850年)创制漏尾船;光绪年间(1875~1908年),有背带4艘舢舨的大排船投入钓捕业生产。
  民国21年(1932年),据崇武渔业调查记载,渔船的种类有翻身船,围缯船,网仔船,牵虾船,盖沼船,钓艚船,大排船,舢舨船等。大小渔船总计506艘,总载重量9111吨。
  惠安典型传统渔船的代表船型有钓艚和漏尾两种。
  钓艚系母子式延绳钓作业母船的代表船型,也是福建优秀船型之一。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抗风耐浪力强,但航速较慢。其生产作业,是靠背带的舢舨和竹排来实现的。它使用各种延绳钓具进行钓捕生产,还兼作乌鲳敷网作业。
  漏尾是对船(或单船)底拖网渔船,渔船拖网时的航向稳定、性能好。拖速较快。主要用于捕捞底层鱼类。
  自60年代起,惠安的传统渔船有较大变革。1960年,在前内海群渔业社,安装60马力柴油机的漏尾(对船拖网)机帆船2艘,试验成功。1961年,崇武大团结渔业社(钨船2艘)及东坑等渔业社也相继发展机帆船。此后,沿海各渔业社几乎都有机帆船。1971年,泉州造船厂建造1艘船体为钢筋水泥结构的钓艚船,开惠安水泥渔船的先河。至1975年底,全县机动渔船达227艘,14930吨位,28583马力。机帆渔船的吨位数占总吨位的52.3%。
  70年代中后期,由于渔船以帆为主的船型,已不能适应生产。1976年开始改为以机为主的机帆船。
  80年代中期惠安渔轮进一步发展。1985年,后龙乡前亭村由国家贷款60万元,省渔轮修造厂承造铁壳对拖渔轮一对(2艘),每艘主机功率270马力,载重150吨,总投资83万元,1986年10月投产。
  1986年下半年,惠安造船厂设计并营造250马力木质母子式延绳钓船(俗称标准化钓船,排水量超过230吨)3艘(港墘、前亭、诚平各一艘),于1987年秋冬汛投产,经生产实践性能良好,为渔船外海作业打下技术基础。
  1988年2月,惠安造船厂与厦门新华玻璃钢厂联合试制适用于灯光围网的灯艇和母子式延绳钓船的舢舨。现已推广采用22艘。
  至1989年底,全县拥有渔船5089艘,89389吨,137843马力。其中机动船占4793艘,88798吨位,13743马力。机动渔船的吨位占渔船总吨位的98.87%。
  二、渔具
  惠安海洋捕捞业的渔具有钓具、拖网、张网、围网、刺网、敷网、地拉网、抄网、掩罩、耙刺、笼壶、陷阱等12类,尤以拖网、围网、钓具、张网、刺网5大类为主体。
  钓具类 县内的钓具主要有真饵单钓、真饵复钓和无钓。作业有漂流延绳钓、定置延绳、手持曳绳钓及杆钓。延绳钓具一般由干绳、支绳、钓钩、浮标、浮子绳、沉子绳及属具浮筒、浮子、沉子等组成。
  拖网类 惠安风帆船拖网俗称“漏尾”、“网仔”、“卡鸟”、“牵虾”,是一种传统作业;而机帆船拖网则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新兴的作业方式。拖网又可分为双船拖网和单船拖网。80年代,拖网作业以机帆单船拖网为多,在海洋捕捞占着重要比例。拖网渔具按渔具结构分为有翼单囊和杆两型。1986年后,新兴中试的电脉冲虾拖网(属单船拖网的一种)。
  张网类 张网通称定置网,是靠桩、桁等将网具设置于水域中,利用水流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内的过滤式,典型被动式渔具。它在惠安县分布广、产量高、从业劳力多,有张网(俗称“孝脚”、“五筒”)、竖杆(俗称企桁)、筐架(俗称筐网、方网、大网)等3型。按作业方式分双桩、单桩2式。目前主要是张网和企桁两种。
  围网类 围网主要捕捞集群性的中上层及近底层鱼类。有单船和双船作业两种。网具由翼网、囊网和取鱼部组成。依结构特征分有囊和无囊两型。无囊网型主要是灯光围网(俗称灯捕、封网);有囊网型有大围缯(已停止使用),中小围缯和带鱼缯、小对网(均已停止使用)。
  刺网类 刺网类渔具是惠安80年代发展较快的海洋捕捞工具。全县刺网渔具主要有梭子蟹流刺单片刺网、流刺双层撒腿网(俗称大〓)、杂鱼〓、黄鱼〓(双层〓)、鳓鱼〓、加鱼〓、马鮫〓、对虾〓(三重刺网)等。20世纪50年代刺网的数量很少,主要是马鲛和梭子蟹流刺网。
  敷网类 敷网类的渔具作业时,先将网具敷设在水中,再诱集或驱赶捕捞对象进入网内加以捕获。1955年,只有渔网2张,后发展为20多张,因这种作业严重损害资源,60年代初期禁止使用。
  地拉网类 地拉网俗称“倒退走”拖网、海边拖网。据查仅有翼囊一种形式。广泛分布于惠安沿海,以崇武、山霞居多。1989年,仅有渔网69张(投产船38艘)。
  抄网类 抄网类渔具由网兜、框架及手柄组成,以手推舀取的方式捕捞岸边或浅海滩处的小杂鱼类。惠安主要是挨缯,靠人力(单人)在浅水推移作业。
  掩罩类 掩网俗称手抛网、手撒网、手网,是一种从上而下罩捕鱼类的圆锥形小网具。它由网身及网兜组成,一般在下纲附近设有兜状褶边以装容渔获,是农副业兼轮作业的一种渔具。
  耙刺类 钩钓,历史悠久,主要分布于南埔的下朱和净峰的莲城。随着渔业结构的变化,80年代末已很少从事该作业,有的作为轮作生产。蛤耙,主要分布于东岭沿海,是农民(尤其是妇女)的副业生产。
  笼壶类 惠安的笼壶类只有东风螺延绳笼壶(俗称黄螺笼)的定置延绳式,主要分布于崇武,具有100多年历史,沿用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仅有2~3艘渔船用此渔具,尔后有所发展。1978~1979年,发展到20~30艘,王螺笼2400~3600个。作业的船、笼数依资源情况的变动而增减。由于滥捕,资源衰退,生产单位大为减少。
  陷阱类 陷阱类作业在惠安主要是插网(吊干网),俗称起落网,古称扦插、石(土)扈、虎网三型。
  第三章 水产养殖
  第一节 海水养殖
  惠安海水养殖主要为滩涂养殖。牡蛎和缢蛏是传统品种,海带、紫菜、花蛤、对虾、锯缘青蟹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发展的养殖品种。1989年,全县的海养面积44302亩,总产量13697吨。面积与产量分别比1953年增长5.03倍与4.34倍。
  一、贝类养殖
  (一)牡蛎
  惠安传统养殖品种为牡蛎(俗称蠔),人工养殖,始于北宋年间。民国时期的牡蛎养殖,已在沿海普遍发展,分布于白奇、里春、奎壁、山腰、峰尾、辋川等地。
  1953年,全县养殖面积达5680亩,总产量为1810吨。1958~1960年有所下降,1978年,养殖面积9430亩,产量仅1378吨。1983年,在山腰庄宝元养殖联合体进行棚栏式挂养(俗称吊养,以蛎壳串为附着基质,集中采苗,分散挂养)推广试验,获得成功,继而普遍推广。1987~1988年,承担市水产局和市科委秋季褶牡蛎采苗和养殖项目试验,获得成功。并于1989年冬进行中期验收。至1989年,养殖面积达24616亩,产量6490吨(其中吊蛎养殖7195亩,占牡蛎养殖总面积的29.2%,产量3049吨,占牡蛎总产量的47%)。主要分布于后龙等11个乡(镇、场)、60多个村。
  (二)缢蛏
  俗称大蛏、蛏仔,是主要的传统养殖品种。民国时期,缢蛏养殖在沿海地区已有相当规模。
  1953年,全县养殖面积1663亩,产量748吨。1957年,有苗埕1246亩,产苗106.65吨;尔后,随着洛阳湾、辋川湾等地蛏苗基地相继建立,取得稳定持续、迅速发展。但大蛏的生产几经波折,徘徊不前。1978年,养殖面积仅1620亩,产量685吨。80年代初期,随着推广二年蛏养殖和洛阳湾、辋川湾等处蛏苗生产基地的建立,蛏苗实现自给或自给有余。1984年,全县养殖面积猛增到8898亩,产量4760吨。
  1988年,苗埕3385亩,产苗218吨;1989年,蛏苗产量增至494吨而自给有余。1989年,大蛏养殖面积上升为9730亩,收获面积8320亩,产量4778吨,占海水养殖总产量的35%。主要分布于辋川、东园、洛阳、东岭、后龙、山腰盐场、山腰、净峰、南埔等乡(镇)的47个村。
  (三)花蛤
  明嘉靖《惠安县志》载有“蛤埕一十所、官蛤埕二所”,产“蛤蜊、蚌、花蛤、西施舌”。这里所指的蛤埕、官蛤埕属蛤蜊等的人工管养。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惠安的花蛤人工养殖处于空白状态。直至1968年,才从连江引进花蛤苗(中苗)于张坂的下宫、东岭的珩山、净峰的墩南、南埔的沙格、小岞的后内等多点试养120亩,只有下宫获得成功,后因“七一”围垦区动工兴建而中断。1983年在金腊养殖场等地再次试养;1984年,养殖面积806亩,收获面积300亩,产量100吨。1989年,养殖面积仅284亩(收获面积180亩),产量133吨。主要分布于金腊,山腰盐场,南埔乡的下朱、柯厝及南埔村。
  (四)泥蚶
  1982年,辋川的社坑和后龙的和平等村利用天然苗种进行人工试养,1989年,仅养殖30亩(辋川的社坑),产量8吨。从天然苗种资源看,尚有一定潜力。
  (五)紫贻贝
  紫贻贝为寒温性物种,年年得从北方运来苗种。惠安于1974年开始试养。尔后,时断时续,至1989年,只剩下上西海带场养殖60亩,总产75吨。
  此外,还先后开展翡翠贻贝(1975年),华贵栉孔扇贝(1979年)及杂色鲍(1979年)人工试养,现均已中断。1989年12月,还引进海湾扇贝稚贝180万粒,在上西海带场与海带套养(网笼式吊养)试验。
  二、藻类养殖
  惠安藻类养殖的主要品种是海带和紫菜,这是新兴的养殖业,在海水养殖业中占有一定位置。
  (一)紫菜
  明嘉靖《惠安县志》载:“紫菜产小岞海中,柔嫩,缫成索者胜。”《崇武所城志》载:“龟屿、洋屿、石屿、青屿……大小男妇于潮退时铁钩取,紫菜、赤菜、青苔之属。”尔后进入紫菜坛的管养,并沿袭至今。
  紫菜人工养殖始于1964年,由港墘海带场和县海带场先后试养成功。1969年,人工养殖面积87亩,总产6.7吨。从60年代末期开始,先后在县海带场、港墘、诚峰等地,兴建紫菜育苗室18座,基建面积3000多平方米,育苗面积2000多平方米,年育苗能力可供2000多亩的紫菜养殖所需苗种,做到自给有余。
  70~80年代,全县以兴办紫菜养殖场为依托,先后办过35个养殖场。1984年,养殖面积达1935亩,总产309吨,创历史最高水平。尔后,因成本不断提高,紫菜干品价格时有下跌,经济效益差,生产渐趋下降。同时在育苗技术上进行创新,由“平放采苗”改为“吊(挂)采”,附着基质改用蛎壳代替文蛤壳,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因而紫菜育苗“供过于求”,所以前垵、杜厝等地部份育苗室也已停产。1989年,仅投产65万个贝壳育苗。当年,紫菜养殖面积1757亩,总产100吨,主要分布于后龙、南埔、小岞、净峰、崇武、山霞等乡(镇)。
  (二)海带
  惠安海带人工养殖始于1958年。是年下半年筹建县海带场及莲城、大岞、港埔等8个养殖场,计投苗试养220亩,获得成功。1959年,实产33.8吨。1963年,发展到14个场,养殖面积1267亩,总产300吨。因经济效益差,1964年,仅投产4个场,养殖面积119亩,总产34吨。1966年,养殖面积达730亩。尔后,全县先后办过52个(含地方国营场)海带养殖场。1972年,养殖面积达6096亩,创历史最高水平。1978年,采用夏苗养殖、“送嫁肥”合理稀殖以及间收选修等措施,进行推向深水海区养殖试验,普遍获得优质高产。1979年,养殖面积虽下降为4276亩,总产达2559吨,为历史最高水平。
  1989年,由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收购价格不稳定,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全县养殖面积仅1563亩,总产1462吨,其中上西海带场700亩,产量680吨,居全县首位;县海带场仅108亩,产量131吨。
  (三)细江蓠
  1968年9~11月,从广东省海南引进细江蓠原种二批计6700公斤,进行多点试养。东凉点获得成功,因数量少不能成批加工,销路不畅而中断。
  三、鱼类养殖
  70~80年代,引进非洲鲫鱼、尼罗罗非鱼、福寿鱼、团头鲂、镜鲤、革胡仔鲶、德国鲤等品种。1987年5月,县淡水实验场引进野鲮水花15万尾,拟培育为亲鱼。是年,南埔乡肖厝村肖美如联合体在洋屿进行网箱暂养石斑鱼,取得较佳的经济效益。1989年底,暂养面积达100平方米水体。是年,于净峰的黄杆屿建暂养池一亩(多与网箱相结合),在“七一”垦区内利用小水池进行石斑鱼养殖,均因亏损而中断。
  此外,还于1983年、1986年和1988年,分别在东岭盐场及辋川盐场二场、峰崎侨乡养殖场和“七一”垦区进行不同规模的尼罗非鱼养殖试验,虽取得成功,因经济效益差,均已中断。
  四、对虾养殖
  养殖品种以长毛对虾为主,东方对虾、日本对虾和草虾次之。1979年,“七一”盐场把蓄水库改造为养虾池(23亩)进行长毛对虾试养,获得成功,仅产100多公斤。1980年,在省水产厅拨款10万元的扶持下,向肖厝潘南扩展,进行多点养殖,面积增至211亩,但总产仅1.2吨。1981年,养殖面积250亩;1983年,下降为162亩,总产仅1吨。1984年中断。1985年,在辋川社坑2口池60亩再次试养,平均亩产35公斤。
  1986年春,县海带场改造旧池,进行东方对虾入工育苗获得成功,共出室虾苗1689万尾。尔后,小岞、南埔仑头、金腊对虾养殖场,以及横屿、上西等地育苗室相继建成投产,育苗水体共达2000多立方米。是年,又改造原有的围垦区,进行横向联营,全县养殖面积达2266亩,总产161吨。
  1987年,县政府把对虾养殖列为办好全县30件实事来抓,并引进世界银行贷款,养殖面积增到5023亩,总产397吨,达到全省中等生产水平,并涌现育苗、饲料加工和养殖一条龙生产金腊对虾养殖场的先进典型。当年全县出室虾苗7483万尾(其中长毛对虾7119万尾,东方苗364万尾)。
  1988年,从台湾引进虱目鱼2万尾,在张坂进行混养;1989年,在张坂试验对虾双季养殖试验,在金腊场进行对虾与花蛤、吊蛎混养试验,均获得成功。
  1989年,全县对虾养殖面积为6009亩(收获面积为5585亩)总产601吨。1989年,出室虾苗(长毛对虾)1.6亿尾。五、锯缘青蟹养殖
  1984年,在肖厝等地进行小面积试养,采捕野生苗种蓄养催肥,提高肥满度,使“水蟳”成“肉蟳”或“膏蟳”。1986年,全县养殖面积80亩,总产3吨。1989年,养殖面积仅25亩,总产2吨。
  第二节 淡水养殖
  惠安淡水渔业(含养殖和捕捞业)在整个水产业中所占比例很小。1957年,淡水产品75吨,占全县水产品总量的0.21%;1976年,产量仍为75吨;1982年,仅8吨。后在渔业内部结构上进行多次调整,促进淡水渔业迅速发展,1986年为187吨,1989年上升到1136吨(其中捕捞量达729吨),占全县水产品总产量的1.19%。
  一、鱼类养殖
  淡水养殖有池塘养鱼、水库养鱼、河沟养鱼和湖泊养鱼等形式,以池塘养鱼为主。养殖品种除鲤、鲢、鳙、草、鲫、鲻等传统品种外,引进的品种主要有尼罗罗非鱼和革胡仔鲶。
  养鱼业历史久远,明嘉靖时就有“鲤、鲫,所在池泽皆有之,鲤少而鲫多”的记载;明万历时,开始养殖鲢、草鱼。民国时主要是池塘养鱼,品种有鲤、鲢、、草等。50年代后,各乡(镇、场)均有池塘养鱼。1957年,在菱溪水库放养鲤鱼苗10万尾,继而放养鲢、鳙、草等鱼苗。此后遍及乌潭、泗四洲和各小型水库。1960年,池塘养鱼面积8500亩;1960~1961年,在乌潭水库放养鲻、鲤等鱼苗2500万尾。1978年池塘养鱼下降为840亩,产量仅97吨。
  1980年,辋川、南埔、洛阳、山腰、东园等地采用自然纳苗与放苗相结合的河沟养鱼,面积1045亩,总产量31吨,平均单产29.7公斤。80年代初,在菱溪水库和洛阳桥闸进行网箱养鱼试验。80年代末,在乌潭库区进行单性尼罗罗非鱼10口网箱养殖,同时在涂岭红星水库设置3口网箱饲养草、鲤鱼。
  1989年,全县淡水养殖总面积18508亩(其中池塘养鱼3469亩、水库养鱼13684亩、河沟养鱼1293亩、湖泊养鱼62亩),总产量407吨(其中池塘养鱼280吨、水库养鱼58吨、河沟养鱼21吨、湖泊8吨),占淡水鱼产量的35.83%,比1957年增长4.43倍。
  二、特种养殖
  1972年起,先后进行珍珠、鳗鱼、罗氏沼虾、革胡仔鲶、蜗牛、福寿螺、牛蛙等品种的养殖试验,均获得成功。由于苗源、水源等种种原因,除革胡仔鲶和牛蛙仍有小面积养殖外,其他均已停养。
  民国时期,县内淡水养殖的鱼苗主要依靠鱼贩从永春、同安、涵江等地购回,肩挑贩卖,并在水田设置暂养池或培育大规格鱼种出售。
  1958年冬季,着手筹建惠安县淡水养殖场(后来更名为淡水实验场)作为苗种基地。1959年春季,掀起群众性的鲤鱼苗孵化热潮,共产出鲤鱼苗1000万尾。1961~1964年,先后对鲢、鳙、草鱼苗进行人工孵化,均获得成功。此后,苗种统一由县淡水实验场进行经营。
  80年代,县扩建淡水实验场,在财政扶持下,于洛阳桥闸北侧,征地212亩,兴建管理房并添置整套孵化设备。
  1989年底,全县共有鱼苗种培育池180亩,鱼池38亩。
  第四章 购销加工
  第一节 水产品购销
  1952年10月,厦门水产分公司在崇武设惠安工作站。1953年改称福建省水产公司晋江分公司惠安收购站。1955年12月,惠安水产收购站正式成立为福建省水产公司惠安县公司(隶属县商业局),负责全县水产购销工作。截至1956年为止,惠安水产收购、销售实行自由贸易,是年,全县鱼产上市量近万吨,但国营商业占据绝对优势,渔民自销仅占3.7%。
  1957年起实行计划收购。时更名为惠安水产供销公司,为全县唯一的水产品购销企业。是年,收购量达1.37万吨,国营购销占整个市场70%以上。当年销售6367吨,调出1558吨。
  1965~1966年,水产供销系统经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组织整顿,调整内部机构和人员,公司保留5个股、5个基层站。60年代国营水产供销企业的收购总量为8.37万吨。销售4.74万吨,调出3.70万吨,出口3377吨。70年代实行国家统一收购政策,由水产供销系统独家经营。1973年2月,水产供销公司改属县水产局。1975年县公司增设山霞、张坂购销站和东岭购销组。是年全县收购量2669吨,调进2070吨,销售3412吨,出口29吨。
  1979年后,改革开放放宽水产品管理政策,对经济鱼试行派议结合收购,即以实产量扣留5%自食鱼外,平价派购60%,议价收购40%。1981年,省定柴油与鱼货挂钩标准,派购为一比二;议购为一比四。鱼货与木材、桐油挂钩标准由地县具体掌握。
  1983年,继续放宽水产品收购政策,派购比例不超过50%。是年收购量2719吨,销售2158吨,出口62吨。
  1985年后,鼓励产销直接见面,惠安的水产品购销全面放开。1985年始,全县14家国营水产商业、9家合作商业、3家中外合资企业、524家经营水产品有证商贩,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和调节。1989年,收购量仅945吨,调进742吨,销售898吨,出口110吨。
  第二节 保鲜加工
  16世纪初期,惠安水产品就已采取加盐腌、晒、炊、煮的保鲜加工方法。17~19世纪初,渔民相继远征江浙、台湾、闽南渔场,从事长汛海生产。为妥善储存水产品,渔船必须备足渔盐和切鱼刀具,以便在船上腌制、卤制以及剖晒干制。
  清至民国间,出现群众性加工鱼虾蟹产品和从事专业经营加工海产的渔行商贩,崇武地区设鱼寮50多家。他们有的上浙江设“鱼铺”,有的下泉州开鱼商行、设摊点、开“栈房”,专门从事加工保鲜与运销。相继出现炊煮烘干法、炊干调味腌藏法、红糟鱼法以及鱼丸、鱼卷等鱼糜制品。全县鱼虾蟹贝藻加工品种共有20~30个。
  1954年,崇武私营泉厦制冰厂建成投产,冰藏鱼保鲜法问世,但制冰量和储冰容量远不能满足需要。
  70年代,大批渔船常年外转带冰生产,产品多为就地销售,坚持本地生产的多是低值小什鱼虾,盐干制品在加工中仍占主导地位,继续沿袭着腌、割、炊、晒、冷藏等传统的初级加工方法。 80年代,随着水产品购销政策放开,一些小型冷库应运而生。1989年,全县水产系统共有28家冷冻厂,其中国营7家、集体与私营18家、中外合资3家,日制冰163吨,速冻265吨,储冰容量1455吨,冷库容量1764吨,年加工各种冷冻品2吨余。
  一、冷冻
  惠安用碎冰块保鲜鱼产品的方法始于40年代后期。由于冰厂制冰量少,保鲜量很少。50年代后期,扩建制冰厂,制冰量增加,始有鱼篮(或桶、箱)加冰复盖帆布保鲜运载。
  1963年,惠安10艘转浙钓船开始带冰藏鱼。1964年,增加到20艘。
  70年代起,进港收购的鱼货,部分入冷冻厂采用无包装冷冻,主要品种有带鱼、马鲛、梅童、鳀鳁、鳗、鲳、目鱼等,一般制成20公斤鱼块。1974年5月,水产供销公司崇武冷冻厂投建,冰冻量增加,两家制冰厂日制冰37.5吨,日冻结量(鱼货)44吨,一次冷藏和储冰量各500吨。
  1975年,供冰渔船达176艘,其中转浙钓船占75%。70年代末,连外海流钓和南转灯围船也推行冰冻保鲜。1980年春汛,仅崇武公社流刺网船带冰就达180多艘,供冰690吨,冰鲜鱼2151吨。
  1982年,惠安水产综合厂试产20吨供出口的小包装冻蛏肉。同年,在4艘钓船设置隔热舱保鲜试验成功。1983年,在7个公社46艘船上推广采用。1987年,惠安流、钓、围、拖四大作业渔船普遍推广隔热舱装置,实现产品冷藏冰鲜化。是年夏,港墘村新造钓船试装日急冻能力2吨10万大卡的制冷机械设备。
  1988年,惠安水产综合厂陆续生产冻蛤肉、蟳、对虾及鱼类系列产品。是年,出口小包装和盒装冷冻品647吨。此外,还有对虾、虾仁、锁管、丁香、鳗鱼片及鱼糜制品等,有0.5、1、2和5公斤4种规格。
  1989年,全县共有国营、集体、合资冷冻厂28家,有压缩机75台,制冷量464万大卡/小时,日冻结265吨,冷藏1764吨/次,日制冰163吨,储冰能力1455吨/次,外销加工平板机8台。有保温和冷藏车5辆(27吨)。
  二、腌制
  分为渔船上腌鱼和陆上腌制加工。船上腌鱼产品大宗,品种多样,历史悠久,是惠安水产品保鲜加工史上的一大特色。
  船上腌制 民国及其以前多在外转生产的钓船和流网船推行,60年代后又在对拖和灯围作业中普遍采用。以带鱼、醒鳁鱼为大宗,其次马鲛、黄花、鲳、鳓、鳗和鲂鲨。下盐咸度和时限依季节气温与销路而有所不同。分卤鲜、咸鱼、复加工咸鱼和双腌压干鱼4种。1967年,腌制规模最大数量最多,咸制品和卤鲜鱼占其总产量56021吨的75%以上。腌制时有些鱼类还得动刀剖背或剖腹加盐,这种方式沿袭至80年代中期才告结束。
  陆上腌制 陆上腌制通常采用盐水混合性、分层用盐法和分组拌盐法三种。品种除船上渔民腌制的10种主要经济鱼类外,还有梅童、牛尾、午损、二粗、三角鱼等10多种,以带鱼为大宗。民间传统习惯用腌制的优质带鱼、鳗鱼和力鱼,经过洗净、切段、蒸熟,加入白酒、蒜头、生姜等调味品,加工成红糟鱼和梅香鱼品。60年代初、中期,去头切段带鱼在国际市场很畅销,水产公司曾二度组织批量出口。80年代初,小岞、后龙水产站根据国际市场需要,在腌制黄鱼、力鱼产品中精加工为“酶香花鱼”、“酶香力鱼”进行小批量出口。
  三、干制
  鱿鱼干制 鱿鱼生产与加工始于清道光(1821~1850年)年间,是惠安久负盛名的传统海珍品。常年加工量少则上百吨,多则超过千吨。50年代起,每年都上调北京、上海等几大城市,部分供出口。1989年,钓捕鱿鱼制成干品1437吨,渔民人均生产与加工鱿鱼干135公斤。其生产能力与加工品数量居全国之冠。
  目鱼干制 清、民国至50年代,目鱼干制十分盛行。60年代后,加工量不多。80年代,多以冰冻鲜销为主。
  鳗鱼干制 生产与加工始于清雍正以前的转浙钓船,属常年生产的加工品;清至民国间加工量颇多。50~80年代,有几百艘钓船参与剖晒鳗鱼干制加工,一般年份加工品达几百吨。
  锁管干制 其生产加工是伴随钓捕鱿鱼、灯围和机拖船的发展而兴起,多为转移闽南粤东生产的渔船加工产品。70~80年代,加工品有逐渐上升的趋势。
  鳀鳁鱼干制 船上渔民炊晒鳀鰛鱼干,是始于70年代灯围渔业发展形成规模才兴起的熟干食品,一般船年加工量1~2吨,多的3~4吨。原先作为交售国家或换购渔需品和渔民自食鱼。1985年后,加工量减少。
  鲨鱼翅 明靖《惠安县志·物产》记载鲨鱼翅为海珍品。1951年,县府工商科档案资料记叙:“民国二十五年,鲨鱼上市量为750吨,加工成鲨鱼翅约5000付。鱼翅外销上海、福州、厦门、汕头等地。”50~80年代,每年捕鲨量600~1000吨,1989年为780吨,常年可以干制鱼翅6~10吨。每年除上调京沪等几大城市应酬宾客,其余均为出口。
  淡干鱼鳔 取于黄花、鳗鱼、鲷鱼、鮸鱼等之鱼鳔干制而成,多数由钓船上渔民自己加工就地销售,国营企业收购加工量很少。1958年,小岞渔民干制一个重达半公斤多的大鮸鳔送至北京作展品。
  虾类干制 加工虾类以毛虾为大宗,常年加工量为500~1000吨。其次是鹰爪虾、对虾、杨梅虾、硬刺虾、脊腹褐虾、红夹虾、白丁虾、蚊虾、葱虾、圆眼虾、热虾、白母虾、虾蛄等。毛虾除少量鲜销和直接晒干外,95%左右采用快速烫煮晒干的方法。其他虾类除鲜销外,大都用快速烫煮捞出晒干,脱壳的成为虾仁,不脱壳的便是虾粟。50~70年代,盛产毛虾和小什鱼的小岞、净峰等地渔业社队,曾长期建立集体水产加工组,在国营企业指导下,从事鱼虾类的批量加工活动,产品有给国家收购的,也有由社队销售的。1973年,国家在小岞水产站建置烘干房一处,一次可烘干虾皮1~2吨。后因烧木材、煤炭成本高,停止使用。1980年后,毛虾与小什鱼产品基本由渔民家庭加工销售,国营企业中加工量很少。1985年起,海捕大虾和养殖对虾大多鲜销和冷冻处理,不再干制。
  蛎干 主产于后龙、南埔、辋川、东岭、净峰等地。年加工干品100~200吨。多为蛎农家庭加工,国营也收购上调和应付出口。1980年后,由于鲜蛎畅销,价格高,蛎干加工减少。
  蛏干 以辋川、南埔、东岭等主产区蛏农家庭加工为多。惠安水产综合厂曾一度加工调味蛏千,搞小包装出口和内销。
  江瑶柱 70年代中后期,东园下垵、垵头渔民投入海滨批量采捕江瑶贝加工成江瑶柱。年加工干品20~30吨。1979年,东园水产站收购加工成品31.5吨,尔后因资源衰退,中止采捕。
  紫菜 1977年前,全部以晒干散菜销售,价低且常积压。1978年,始在港墘、诚峰、上西、净峰社办场以及国营养殖场等单位试制紫菜饼。1979年,全县推广加工紫菜饼。从1980年起,全县各养殖单位普遍重视提高紫菜饼加工品质量。1984年,紫菜加工及小包装,列入省科委下达的惠安县浅海滩涂技术开发课题。1985年,以后龙割山场为试点,采用国产机械设备,在紫菜烘干厂进行机制加工及复制小包装试验。1986~1989年,加工品种分有机切菜饼、刀切菜饼、无切菜饼3种。机切菜饼运销东南亚各国,刀切菜饼和无切菜饼均为国内销售。
  海带 海带晒成干品属粗加工,分淡干盐干。1960~1980年,养殖场组织场员,以生产队或作业组为单位,还雇用临时工,在国营收购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集体单位的群众性加工。1980~1982年,上西、肖厝等地队办场,在国营企业指导下,加工出口日本优质海带169吨,产品质量得到日商的好评。80年代初,国营企业除应付外商特需外,终止海带产品的加工业务。养殖单位自找货主,全以统菜销售。
  第五章 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民国29年(1940年),福建省渔业管理局在崇武设立第三区渔业管理所,直管惠安等地渔业。
  1949年9月,惠安县人民政府设置建设科,配备水产干部管理渔业行政事务。1953年6月,县府设立水产工作组,配备专业干部。1954年2月,正式成立水产科。1955年12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水产科。1957年12月,改称水产局。1958年4月精简行政机构,水产局连同水技站、渔业会计辅导组并入商业局,设立水产经理部生产技术组;7月,恢复水产局。1963年8月,改称水产科。1964年8月,复称水产局。1969年11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生产指挥组(部)农林水组,指定一名专业干部管理渔业。1970年8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水产服务站;1973年2月,改设县革命委员会水产局。1977年2月改称水产局。1980年7月,设立惠安县渔政管理站。
  为增殖、保护和合理利用地方性水产资源,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控制渔业捕捞强度,确保国家渔业法规的贯彻实施,1985年起,先后在洛阳、辋川、小岞、南埔、后龙等5个乡镇设置渔政站;在净峰、山霞、张坂等3个乡建立渔政组。同时在乌潭水库洛阳桥闸增设渔政检查员2人,隶属洛阳镇渔政管理站。
  第二节 渔政管理
  一、水产资源管理
  (一)划分渔业类型
  1953年,县政府设置水产行政管理机构后,制定《关于渔业类型划分的初步意见》,扭转50年代初期盲目发展落后船网工具的倾向。
  (二)禁用危害资源渔具渔法
  禁止毒鱼法1954年与1962年秋,一些内陆和沿海群众在天旱的枯水季节,采用茶饼、药酱、鱼藤、壳灰等药物施撒于海边、池塘、溪渠、埭沟等水域毒鱼。这不仅破坏鱼虾贝藻的繁殖和生长,而且还会毒杀毗邻的大蛏和牡蛎。县府两次发出的布告,大力宣传教育群众,坚决禁止使用毒鱼法。
  禁止敲〓作业 1956年起,全县掀起一股“敲〓热”。2年间共发展17艚,投产的大小渔船526艘、渔民6000人。1957年夏汛,水产部和福建省水产局对敲〓作业提出“停止发展,逐步转业”的方针。9月,分别转向传统的流、钓、回、拖生产。但禁而不止,1961~1963年又恢复敲〓生产。至1967年和1974年间,仍有少数社队用旧网具敲〓,有关部门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后遂绝迹。
  收缴禁用渔具 1980年起,县府先后发出《关于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的规定》、《重申严禁电鱼、炸鱼、毒鱼、偷鱼的通告》,分别在全县各地张贴和广播宣传;同时多次组织水产部门,渔政人员深入沿海乡村,配合当地派出所,挨村挨户进行渔业法规宣传教育,查处违规捕鱼。
  至1989年,全县共查处淡水电鱼案13起,给予没收电渔具及罚款;查处电拖船6艘,没收电渔具6套及附属器材,罚款3450元;查处炸鱼案14起,没收炸药、雷管及导火线,并处以罚款。
  (三)实行禁渔期、禁渔区
  定置网作业 1983年起,北起湄洲湾、南至大坠岛执行40米等深线以外海域为禁渔区。40米等深线内侧海域,执行定置网作业的禁渔期,即5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月。上述海域内的局部港湾,如有小型成熟鱼、虾类汛期,经济纫鱼体总重量不超过渔获量25%时,经泉州市和福建省渔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限量挂网生产。小岞定置作业是执行禁渔期管理的重点地区。1983年,抽检2艘定置船,带鱼纫鱼比例占50%~60%。1984年,有定置船115艘、挂网1110张,通过渔业法规宣传教育,禁渔期间有92%停止挂网,105艘渔船转钓鱿鱼。1985年,几经调整压缩,逐步转改流钓生产。1989年,仅保留74艘、挂网1040张,在禁渔期之前全部收网,提早投入鱿鱼生产。
  底拖网作业 这种作业对渔业资源和渔场生态环境的破坏相当严重。1983年起,全县对98艘木帆(含装配刈机)对拖船分别根据维持淘汰、扶持转业和改造更新大功率机拖的调整原则,6年间先后压掉木拖船69艘,转改为大中型机动底拖网及流钓作业。至1989年仅保留刈留机对拖船29艘。
  惠安机动船底拖网,近几年已逐步更新船型,趋向大功率、大吨位推移到深海作业,严格执行北纬24°30′以南海域生产和5月15日至7月15日幼鱼比例检查的规定。1989年,实施幼检试点,并成立惠安县幼检领导小组。5月15~31日,全县南转停靠东山的单拖船134艘,共检测116艘,受检率达80%,没收超标的二长棘鲷13吨。伏季休渔期自7月1日至8月30日。
  《四)控制捕捞强度
  限制新增渔船 1980年,福建省制定《新增渔船审批手续暂行规定》提出凡新增渔船必须申报渔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新增。1982年对几种主要作业渔船的更新,新增审批又规定:定置作业不得增加,150匹以上的底拖网要逐步转改;60匹以上的机围保持现有船数;因地制宜,有计划地恢复发展灯光围网和流钓作业。1984年,实行“渔船准造证制度”。造船单位、银行、渔船检验等部门凭渔船准造证方可承造、贷款、验船。
  实行渔业生产许可证制度 1980年,福建省制定《渔业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1981年7月1日起,海洋渔业首先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凡国营、集体、个体渔船,一律凭渔业部门核发的渔业许可证捕鱼。1985年,福建省又制定《江河捕捞业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的暂行规定》。洛阳桥闸库区(属乌潭水库灌区)为江河捕捞业,纳入渔业许可证制度管理范畴。1988年,根据省、市规定全面推行一次换发海洋捕捞许可证工作,共换发和新办证渔船1534艘。
  至1989年,全县海洋捕捞业办理渔业许可证的渔船1677艘(主机总马力107706匹、44862吨位);其中办临时证渔船47艘(主机功率马力6076匹、1547吨)。另外,洛阳桥闸库区淡水捕捞业也核发20多本临时许可证。
  限制钓船转浙投产时间和船数60~70年代,惠安钓船转浙江舟山钓带鱼的每年都在400~500艘之间,投产时间长达7~8个月。自1981年全国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起,浙江省对本省钓船转浙实行限制投产时间和船数,每年从7月16日开捕至翌年1月底终止。1981年,投产船数核定福建钓船350艘,惠安办证投产335艘;1985年332艘;1989年301艘。并从1989年起收取资源增殖费。
  (五)资源保护
  禁捕花蠘1957~1958年春汛,正值梭子蟹产卵季节,惠安县沿海一些“扫蠘”渔民热衷捕“花蠘”,严重影响梭子蟹的繁殖。县主管部门采取制止措施,通过报纸和有线广播等多渠道宣传报道,扩大影响,使广大渔民增强保护“花蠘”的意识。1960年起,全县实行梭子蟹“禁渔期”,当怀卵母蟹占总产50%以上时,便动员停止扫蠘,转捕其他鱼类。
  鳗鱼苗资源管理 惠安盛产鳗鱼苗,采捕的人遍布沿海各地。1982年,福建省作出《关于鳗鱼苗实行收购许可证的决定》。1984年起,县渔政站开始介入鳗苗资源无证收购与运输的检查管理。当年查获违章收购鳗苗2起12公斤半,上交市渔政处理,罚款1000元,并没收鳗鱼苗10%,90%为晋江地区水产外贸平价收购。为防止鳗鱼苗无证收购者走私漏税,开始以舢舵船为单位发放鳗苗采捕许可证。1985年,福建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强鳗苗资源合理利用和管理的通知》。省水产厅又发出专门规定。1986年,核发惠安采捕证122本,查处违规案6起,罚款1820元。1988年,核发惠安采捕鳗苗违章案12起,查处违规案6起,罚款372元,收取资源补偿费350元,收取鳗苗资源管理费13600元。
  1989年,为加强鳗苗资源管理,县采取鳗苗有证采捕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出海查禁的举措,当年办证率达到95%以上,仅东园、张坂、南埔3个乡就发放采捕证275本,依法收取资源管理保护费9680元。
  保护对虾亲虾资源 1986年,开始对虾人工育苗。当年春为解决亲虾资源,县主管部门组织流刺网船40艘,于湄洲湾内渔场进行短期探捕成功,并在小岞、峰尾、上西设立亲虾收购点,同时发布管理收购长毛虾亲虾的通知,共收购亲虾4656尾。
  1987年5月15日,县政府贯彻泉州市政府《关于保护长毛对虾苗种资源的通知》和泉州市水产局《关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毛对虾资源的实施办法》,作出《关于加强长毛对虾亲虾管理的通知》,对长毛对虾资源严格执行保护区与禁捕期的规定,实行亲虾采捕许可证制度、亲虾收购许可证制度、亲虾运输必须持有证明和控制投产船数限额采捕等。并征收资源增殖保护费。
  1987年,曾一度出现无证采捕、收购和哄抬价格收购亲虾的混乱情况。后经有关部门加强海陆监督检查,渔政船出海巡逻36航次,共查处违规案件18起,罚没总值12010元,保护亲虾资源,确保当年全县5023亩对虾养殖有足够的苗种。
  1988年,立足于海上加强监督检查,在市渔政和边防哨所支持下,租用渔政船2艘,出海200多航次,查获处理违章案8起,罚没款8866元;收取亲虾资源费13478元。这样除自给全县6044亩苗种外,还支持市内兄弟县苗种的供应。
  1989年4月中旬至5月底,为亲虾管理期间,县、乡渔政人员全力以赴,把发证工作深入到乡村和对虾育苗室;并租用渔政船于5月1日至30日在全县海域巡逻检查,督促办证。共发采捕证129本,收取增殖保护费12900元;对虾育苗室6座,育苗水体1220立方,缴纳亲虾资源增殖费12200元;支援南安、东山、同安、宁德等地亲虾791尾;依法查处违章案31起,罚没款3094元。基本保证亲虾凭证采捕、收购和运输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渔船管理
  渔船编号 1949年10月,惠安开始进行渔船统一登记的管理工作,并办理登记证件。1963年,为转浙生产的渔船编号、办理入口手续。是年8月15日起至年底,完成全县渔船编号工作。
  渔船统计普查 1979年810月,惠安对渔船种类、数量、吨位、机器型号、马力及附属舢舨、灯艇只数、电讯助渔设备及其网〓钓具配备等情况进行普查。
  渔船图纸资料编号归档 1989年6月,惠安对现有的渔船船型图纸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对未按《木质海洋渔船建造及检验规定》设计的船只一律责令其按该规定进行图纸资料的补审和登记补编工作。
  三、渔场管理
  渔场管理始自50年代初。由于渔场范围小、渔汛季节性强、渔船生产集中,故渔船为生产作业、停泊等事,经常发生纠纷,轻者出现斗殴、抓人,重者发生撞船事故。后经会同有关部门协力调处,并制定渔场公约,要求渔民共同遵守,始渐化解矛盾。50年代起,先后调处1954年10月南埔、后龙与莆田、仙游的渔船作业纠纷;肖厝渔船与莆头、梯亭交通船相互影响的纠纷;1956年惠安转浙敲〓.作业与洞头渔民生产利益矛盾的纠纷;1973年9月大岞与港埔、1974年12月诚峰与上村、1975年10月潮洛与前垵等渔船相撞事件,防止矛盾激化,使渔场生产得以有序进行。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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