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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章 林业机构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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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82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林业机构与管理
分类号:
F326.2
页数:
7
页码:
258-264
摘要:
本章记述了惠安县林业机构与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行政机构、防护林工作站、林业科技推广站、水土保持实验区、权属管理、山林纠纷调处等。
关键词:
林业机构
管理
惠安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行政机构
(一)林业局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建设科,林业生产属其职责范围。1953年3月,根据晋江专署指示,建立惠安人民政府林业管理站,站内设林政、营林2个组。1953年12月,林业管理站改为惠安人民政府林业科;至1955年12月改称为惠安县人民委员会林业科。
1956年1月,以区为单位建立林业水土保持站;6月,各区林业水土保持站撤销,全县建立驿坂、黄塘、涂寨、东园等4个林业工作站。7月林业科改称林业局。1958年5月13日,县撤销4个林业工作站,改设为惠东(站址:涂寨)、惠西(站址:黄塘)、惠南(站址:东园)、惠北(站址:天湖后住涂岭)林业站。1958年7月,农、林、水合并设农林水电局,林业设股。是年,全县林业工作站按公社设立,属农林水电科。1959年9月,改科为站。1960年5月,农林水电局撤销,分开成立农业、林业、水电局。1963年8月,改称惠安县人民委员会林业科。
1972年冬,筹建惠安县山林普查队,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首次调查。1973年2月,恢复林业局,公社(乡)陆续配备林业干部。
(二)防护林工作站
1958年,成立净峰、崇武、东园3处工作站,指导区乡群众营造沿海防护林。1963年下半年,净峰防护林站的工人和林地并入国营赤湖防护林场统一管理,改为净峰工区。崇武、东园2个防护林站,80年代过渡为乡(镇)林业站。
(三)绿化委员会
1956年8月30日,县、区、乡护林委员会撤销,建立县、区、乡绿化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瘫痪,70年代后期恢复。1989年3月进行调整充实,副县长兼主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国土绿化指挥部
1989年11月19日,中共惠安县委为执行省关于“三、五、七”绿化工程规划(根据全省各县荒山面积的大小,定出3年、5年或7年绿化规划),决定5年内基本绿化惠安宜林荒山和疏林地,故成立惠安县国土绿化指挥部,中共县委书记为总指挥,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
(五)森林防火指挥部
1989年3月2日,县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备专职干部若干人。分管农林水副县长兼总指挥,林业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科技机构
(一)林业科技推广站
1963年,成立惠安县林业技术指导站。“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下放,技术业务停止活动。1978年,林业局设立技术组(后改股)。1984年,科技股改为科技推广站。
林技站成立后,先后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普及林业技术知识,参加省、地(区)学术交流活动。
1973年,开始清查全县森林资源。1976、1977年开展木麻黄“优树”选择,营建种子园,并与广东省雷州林业局协作承担国家重点项目“七五”计划攻关项目桉树速生丰产技术研究。80年代,先后承担中国林科院的木麻黄49个家系引种试验研究和省、市科委、省林业厅下达的“银合欢混交林栽培技术研究”、“柠檬桉速生丰产林示范”、“银合欢山地造林试验”、“银合欢根瘤菌接种”、“薪炭示范林”、“黑荆栽培示范林”、“余甘良种繁育研究”、“余甘速生丰产示范林”等14个研究项目。1988年,省政府授FDBT/LY3-86木麻黄防护林技术“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国家投资14万多元。
(二)水土保持实验区
1950年下半年,筹建惠安县水土保持实验区,址设黄塘乡林口村,借用民房办公;征用耕地100亩(其中石盘一带60亩,后塘40亩),作为培育林苗和保土植物的场地。1952年春,培育马尾松、相思树等苗木35亩。实验区的技术业务由泉州林场指导,干部亦是该场派驻。1952年4月,实验区撤销,耕地由县苗圃接管。
第二节 管理
一、权属管理
(一)林业“三定”划分
1981年6月,中共惠安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研究部署“稳定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抽调干部111名(其中大队干部59名)通过培训,于8月进村。在螺阳的梅山、黄塘的松溪、柯溪、杏林,涂岭的驿坂、前欧、寨后等7个大队搞试点,历时2个月,计核实山林权面积5.4万亩。取得经验后,9月份起,全县分期分批推广实施。至1983年11月结束,共核定村权、国有权1.98万亩,社有1.67万亩,大队有11.06万亩,小队有27.44万亩。划定自留山0.54万亩,落实责任制,巩固与发展专业队(联合体)167个,人数2268人。采用合股联营,多种形式经营山林。
(二)山林纠纷调处
民国时期,在全县范围内,户与户、族与族、村与村之间,山林权属纠纷时有发生,甚至发生械斗。民国政府放任自流,不加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强团结,维护社会秩序,凡发生山林权属纠纷的县、乡、村,均由三级政府派出干部进行调处。1953年,处理河阳与潘厝,玉湖与槐山,天湖与古县,坑仔底与郭厝等林权纠纷10多起。还处理黄塘乡的林口与观音坑,林口与南埔,南埔乡的仙境与凤翔等的林权纠纷。
1981年,经过“三定”工作登记统计,全县有山林权属纠纷185起,面积1.39万亩。其中经调处结案101起,占总数的54.3%,面积3177亩,占纠纷面积的22.8%,虽经调处尚未结案的85起,移交林业局继续调处。
二、经费管理
(一)县财政预算拨款
1953~1989年县财政拨款用于国营林场、苗圃、林业工作站、国有林经营所、技术指导站、规划队、护林员、护林防火业务费、干部培训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以及其他的业务经费589.94万元。其中,林业事业费379.48万元,占林业经费的64.33%;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76.16万元,占林业总经费的12.91%;支援农村生产支出65.59万元,占林业经费11.17%;农村发展专项基金68.70万元,占林业经费的11.64%。
(二)育林基金
1970~1975年,县财政代管省、地拨出育林经费53.28万元。1976~1989年,县林业局直接向上级林业系统领报育林基金经费276.39万元,共计329.76万元。育林基金的使用原则为:“以林养林、扩大森林资源”,1970年始,共计造林面积23.04万多亩,抚育面积近1.88万亩,育苗面积0.39万亩,采种18.72万公斤,整地500亩,封山育林近1.56万亩。
(三)试验研究专项经费
50~60年代,引种驯化、培育容器苗、营造混交林等试验项目,设有专款。1973年,川楝引种试验,1976年,木麻黄优树选择立项后,省林科所拨专款各1000多元。1977年,省林业厅立项的1000亩柠檬桉速生丰产林,试验经费3000元。进入80年代,省立项的有:制订防护林技术标准、银合欢混交林试验、银合欢根瘤菌接种试验、相思树薪炭林丰产试验、黑荆引种栽培、1986年林业部“七·五”计划攻关课题桉树速生丰产林研究及木麻黄49家品系等14项,合计专款经费14万多元。
三、林场生产管理
(一)国营林场管理
1,赤湖林场
该场位于惠安县崇武半岛,经营面积5000多亩。造林前,土地流砂占80%以上。1959年冬正式建立赤湖防护林场,设大山头、赤湖、净峰3个工区(净峰防护林站并入后改为工区),场址设在大山头。
50年代初,县林业部门就在赤湖沙荒地,采用10多个乡土树种和引种木麻黄进行治沙造林试验。1954年,木麻黄沙荒造林试验成功。“以草固沙、客土改沙、聚土蓄水、以水养树”,营造以木麻黄为主的防风固沙林带(网)。至1989年,全场营造以木麻黄为主的防护林3569亩,立木蓄积量1.2万立方米。每年提供木柴100多立方米。建场后兴建白僵菌厂一座,年产7~10吨白僵菌,满足泉州市生物防治森林病虫害的需要。总建筑面积2490平方米,拥有资产500万元。
建场后,承担木麻黄综合试验、银合欢根菌接种,多纹豹囊蛾、星天牛生活史观察及防治研究等项目。1982年,该场的木麻黄防护林更新试验,获省林业厅科技成果三等奖;1989年,多纹豹毒蛾防治试验,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林场同时获林业厅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笔架林场
笔架林场位于大雾山(玳瑁山)。1958年春,勘查设计,是年8月28日成立,共设5个工区,经营总面积7.1万亩。1963年,风鼓院工区下马,省林业厅通知改为经营所。林场方圆15平方公里,面积2万多亩,拥有厝斗、鲁寮、七公里(地名)、土门等4个工区,场址设在七公里。有木材加工厂1座。整个林场有房屋建筑2000多平方米。1970~1980年开通从七公里到厝斗工区的林区公路11公里;建防火路8公里,瞭望台1座。1989年,全场林地面积13483亩(其中杉木3462亩,马尾松7795亩,经济林273亩,防护林即水源涵养林1191亩,竹林33亩)。森林蓄积量计8.72多万立方米(其中杉木2.22万立方米,马尾松5.24万立方米,木荷90立方米,樟树230立方米,桉树520立方米),估计价值1500万元,为国家历年直接投资46万元的32倍。80年代,林场已间伐4000立方米。营造柑桔、茶叶、油茶、余甘、荔枝、龙眼等200多亩;1987~1988年首次试产松脂30吨。
30多年来,林场引种国外松、柳杉、建柏、刺槐、火力楠、毛竹等培育成功。70年代,毛竹籽育苗造林成功,获县科技成果奖;连续13年无火灾,获得省林业厅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3.梅岭林场
梅岭林场于1959秋筹建,设岭头、塘头等工区,场址设在洛阳镇岭头村。经营任务是营造相思树林,建立烤胶原料基地。由于地处平原,征用山地困难,1960年冬撤销。撤销后部分工人和塘头工区合并给县森林苗圃管理,作为一个分圃。
4.县森林苗圃
民国25年(1936年),县政府建立森林苗圃,地点设在考棚(即现在惠安一中操场一带),利用清代的考棚作宿舍,土地30亩,育苗15.9亩,经费150元。民国28年,经营面积18亩,每年经费237.6元。引种新树种,培育大叶桉、大叶合欢等成功。苗木供应各机关、学校、街道、乡村造林绿化。抗日战争中停办。
1952年4月,重建县森林苗圃接管水土保持实验区的土地100亩,为省办县管单位,双重领导。总圃设在后塘,石盘(现改称南坑)为分圃。1955年,扩建五社分圃,借用初级社耕地和一部分开荒地,面积35亩。该分圃1957年试验“全光照培育杉木实生苗”成功。1958年春,五社分圃耕地归还集体,迁往水堀,面积40亩。1973年5月,水堀分圃的土地交涂岭经营,迁菱溪干校(原农林水学校)。现有耕地30亩,山地及果园70亩。1960年,梅岭林场撤销时,留塘头工区归县森林苗圃作为一个分圃,即现在的塘头分圃,有土地150亩左右(其中岱公沟以北100多亩扩建为龙眼果园)。县森林苗圃有育苗耕地180亩,山地果园200亩。年均培育树苗1000多万株。还有果园、花卉和保土植物,供应全县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冲刷山。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后塘总圃40亩,县革命委员会收作生产基地种粮食,后改为农科所,总圃迁往南坑分圃。森林苗圃土地也缩减为3处,可育苗的土地只有140亩左右。
30多年来,苗圃改革育苗工具10件,创立森林苗圃轮作制,引种国内外新树种144种,驯化30科45种,还有保土植物20种。引种成功的木麻黄、柠檬桉、川楝已是本县造林主要树种,黑松是海岬、岛屿绿化的唯一先锋树。多次获省、厅表彰。1956年以后,省、县政府连续七八年授县苗圃育苗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省政府授予工人庄算(女)1955年度“劳动模范”称号。县森林苗圃房屋建筑总面积1630多平方米,其中南坑楼房800平方米,塘头楼房150平方米,水堀平屋180平方米,菱溪平屋500平方米。
(二)乡村林场、专业队
1952年,在螺阳乡锦水村创办青年苗圃,开始组织群众合作育苗。翌年在后龙乡土坑村,涂岭乡的涂珩珩、花园先后组织几处群众育苗,开展“自育自造”。至1964年,全县有乡村林业专业队、场共366个,人数4350人。1980年,全县计有社(乡)办林场5个,人数275人,经营山地2.07万多亩;大队(村)场201个,人数3865人,经营山地30万亩,耕地386亩;联队场65个,人数1285人,经营山地3.5万亩;小队场61个,人数1010人,山地2.5万亩。以上四种组织形式计332个,人数6425人,山地38.07万亩,耕地0.38万亩。
1.乡办林场
全县有乡办林场5个(即朝阳、岩山、界山、象山、小岞),办得较好是朝阳林场和小岞林场。
朝阳林场 1969年12月,由涂岭乡创办,山地面积14000亩。建场后,已营造杉木6250亩、柠檬桉200亩、茶叶220亩、果树龙眼150亩、余甘350亩,其余是马尾松林。立木蓄积量1.5万立方米,年收入25万元。上缴乡政府2.5万元,税收1.5万元,扣除生产资金外,场员每人每年分配1500元。
小岞林场 1968年,小岞乡创办的防护林场。地处小岞半岛西部,面积540亩,现有林426亩,农地35亩。50年代,是一片无人烟的有名七里湖盐滩。1965年,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下,小岞乡政府着手组织一支林业专业队驻七里湖。1968年,正式建场。20年来,共营造沙荒片林和5条海岸基干林带,13条农田防护林带,林带总长达4000多米。保护小岞岛南片500多亩耕地,减少风沙灾害。同时树木枯枝落叶,解决群众几万担燃料,为渔业生产提供近千立方米的间伐材。
界山林场 1958年创办。场在南埔乡西部,土地总面积11090亩,其中山地7081亩。30多年来,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先后办6个分场。
1953年始,先后直播马尾松和营造杉木6000多亩。至1987年,杉、松平均树高10~11米,平均胸径10~12厘米,立木蓄积量1.81万立方米,全村人均3.9立方米。近几年每年间伐、修枝30万公斤,割草50多万公斤,群众燃料基本自给。
自60年代始,种植柑桔125亩、茶叶300亩、油茶100亩、油桐30亩、龙眼30亩、余甘等杂果100多亩。还种植甘蔗,饲养猪、牛等牲畜。
1979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安排界山村劳力80名。1989年,总产值37万元,比承包前收入的10~12万元增长2倍多。建场后,从经济收益中拨出17万元用于界山村通电照明;3.5万元用于翻修小学校舍;6万元为村民缴纳农业税、教育基金、优抚款及年终分红。场员年平均收入1800元,最多达4200元。
2.村办林场专业队
1983年12月统计,全县村办专业队159个。长期坚持办好比较典型的有涂寨乡庄内村专业队。
1963年春,由涂寨乡庄内村建立营林专业队。自1963~1989年,坚持年年造林种草种果,控制水土流失。至1989年全村1400亩冲刷山地已基本绿化,四旁杂地营造柠檬桉、樟树、细叶桉等15万株。1979年后,发展经济林,建设立体林业,营造余甘2.2万株,龙眼0.7万株(已投产0.2万株),檬果、葡萄、洋桃0.3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1.5%,立木蓄积量0.5万立方米。
全村山地绿化后,从1967年开始供应群众燃料,作物草回田。至1989年,林果总收入达16.02万元。10年间,从林果收益中提取20万元,用于开凿水井11口,筑建水坝1座,渡槽2条,桥梁3座;兴建新校舍2000平方米;建葡萄架1公里,建榨油厂、养殖场、烈士墓和通电照明等公益事业。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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