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面积蓄积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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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80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面积蓄积量
分类号: F326.2
页数: 3
页码: 240-2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惠安在1949年时林木面积只有4.5万亩,森林覆盖率只有3.8%,绿化程度只有9.4%。但自50年代以后,坚持植树造林,至70年代初已成为全省四个绿化县之一。1974年全县森林资源第一次普查,林业用地478697亩,有林地453223亩,森林覆盖率31%,绿化程度94.6%。1988年全县森林资源第二次普查,林业用地面积482876亩,有林地面积402122亩,森林覆盖率29.4%,绿化度83.3%。
关键词: 林木资源 惠安县 面积

内容

1949年统计,全县林木面积4.5万亩(包括东坪、岭北与双田乡,现划归仙游县),森林覆盖率3.8%,绿化程度9.4%。50年代以后,坚持年年植树造林,至70年代初已成为全省四个绿化县之一。
  一、面积
  惠安土地总面积1459050亩,据1974年全县森林资源第一次普查,林业用地47869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2.4%。林业用地中有林地453223亩,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94.6%;宜林地25474亩,占5.4%。森林覆盖率31%,绿化程度94.6%,为历史最高水平。四旁植树461.03万株,全县人均3.3株。
  有林地中按林种划分。用材林48757亩,占有林地面积的10.7%;防护林23454亩,占5.2%;经济林5536亩,占1.1%;薪炭林375175亩,占83%;竹林301亩。
  1988年全县森林资源第二次普查,林业用地面积482876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402122亩,占林地总面积83.3%;宜林地66592亩,占13.8%;疏林地9533亩,占2%;未成林的造林地4380亩,占0.9%;灌木林地132亩。全县的森林覆盖率为29.4%,绿化度为83.3%。四旁植树139万株,全县人均1.3株。均低于1974年山林普查时的水平。
  二、蓄积量
  1974年全县森林资源第一次普查,总蓄积量为3.78万立方米(起测点为胸径8公分)。其中用材林8080立方米,占21.37%;防护林2.80万立方米,占74%;其他1710立方米,占4.63%。杂木林面积888亩,均无蓄积量。
  1988年全县森林资源第二次普查,总蓄积量为38.70万立方米(起测点为胸径5公分)。其中用材林11.70万立方米(其中杉木3.14万立方米),占30.2%;防护林10.50万立方米,占27.1%;薪炭林15.56万立方米,占40.2%;特用林768立方米,占0.2%;其他8631立方米,占2.3%。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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