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关心归侨侨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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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5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关心归侨侨眷
分类号: D634
页数: 2
页码: 685-6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春县在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对归侨、侨眷的救济和安置措施,包括侨贷、侨货、公典局、土地改革、难贫侨救济款等方面。此外,还提到了对归侨子女的升学录取分数给予照顾的政策。
关键词: 永春县 侨务工作 归侨侨眷

内容

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侨汇中断,永春的归侨、侨眷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民国31年(1942)10月,中央拨给福建侨贷法币3000万元,省拨给水春侨贷30万元。县成立侨贷指导委员会,把侨贷分配到各乡镇,每户借额以500元为限。次年8月发第二期侨贷,核准申请者889户,每户贷故335元。民国34年6月,中央宣布无力归还侨贷者,提出实证,可准核销。民国32年省赈济会为救济归侨,侨眷,从侨货中拨给永春40万元,作为设公典局的资金。典质的抵押晶,包括动产和不动产。10口以上的侨户,每户最多可典2000元,10口以下的不得超过700元,期限一年。属时如侨汇仍未恢复,可延期半年,利息8厘,保管费8厘。
  民国32年春,省服济会拨谷2000担,委托颜子俊平粜永春贫侨户.除分配各乡镇外,尚余200担拨付县归侨产销合作社,以平价粜给社员。
  民国34年5月,县府指令各乡镇调查归侨投资情况,指导归侨战后重返南洋经普旧业,并纳入国际救济。
  1949年10月到1953年10月,被马来亚英国殖民当局遣送回永春安置的难侨843人,加上新中国成立前的195人,共1038人,根据盆才最用,面向农村的精神,作了妥善的安置。其中参加土地改革分到土地的724人,安排到北硿垦植场的近百人,参加各种以工代赈的‘时工200多人,还有少数当教员、司机.1960年印度尼西亚当局反华排华,被驱逐回国的华侨安置在永春北硿华侨茶果场共5批642户2500余人。此外,零星回乡投亲定居的华侨约2000人,除少数回国就业的青年和就学的学生外,大部分是年老体弱者,回乡安度晚年。
  土地改革中,有6490户归侨、侨眷分得土地14008亩,农具2038件,耕牛551头.1954年以后,先后发放难贫侨救济款5.3万多元,解决难贫侨,侨眷桷时生活困难和老无所依的归侨生活问题。达埔乡东园村越南侨眷潘密,岩峰村越南侨眷林专,因侨汇中断,靠救济款过生活,林专死时还发给丧葬费。全县从1980年以后,每年约发放难侨救济款500。元左右。
  60年代初,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允许华侨从海外免税进口粮油副食品和化学肥料。从1960年到1963年的4年中,共进口粮油翻食品2000多吨。
  50年代开始,对侨生和华侨子女的升学,都予以照顾,特别是侨办学校。1983年以来,对侨生和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升学录取分数,照顾一个分数段(降低10分)。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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