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训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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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47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训练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1
页码: 6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春县新中国成立后的民兵训练逐渐规范化,训练时间、内容、方式不断完善。1980s后,训练基地建立,提高训练质量,培养后备兵员。
关键词: 永春县 民兵 训练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民兵每年冬季集中训练3至4天。训练内容为武器使用常识和保管、实弹射击等。1955年后,以退伍军人为骨干,县、区、乡分别集中训练,每年6至8天。
  1958年,民兵训练实行劳武结合,按不同兵种集中训练。
  1962年战备期间,永春列沙第三防线,曾组织民年进行反降训练。此后,每年民兵训练由各人民公社集中进行,训练时间一般为15天。1972年,中学生实行军事训练,並举行队列、手榴弹投掷、实弹射击等比赛。1977年后,各人民公社建有射击和战术综合训练场地,每年仍由人民公社组织训练。玉美大队民兵营副教导员康春池,湖洋公社湖城大队民兵营长刘锦明,被福建省军区评为先进民兵千部,县人武部被评为福建省军区装备整顿先进单位。1983年,县人武部分片设点训练基干民兵,被省委、省府、省军区评为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986年至1987年,贯彻“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县人武部建立民兵训练基地,设有配套的州练场地(县人武部内设训练中心,五里街镇埔头村设射击和战术场地),有“四会(会讲解、会示范、会组织指挥,会纠正动作)的教员,有较完善的教学设备,有较好的生活设施,在全省训练基地检查评比中获得一等奖。每年训练基干民兵550人,分为技术兵(追击炮兵、通信兵、工兵、卫生兵、侦察兵)和普通兵(步兵)两种,分期集中在县训练基地训练。:每期训练20天,按不同兵种分别进行技术和战术的基础训练。训练结束时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作为后备兵员。考核标准和证书,由省军区制订发给。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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