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弘治十一年(1498),衙南为县狱。民国时期修茸沿用,抗日战争时期曾一度迁仰贤村山美土楼。
新中国成立后,县看守所设在原县狱,有牢房10间,虽经数次修继,设备仍十分简陋。1959年9月,在西安桥畔办劳动教养所,有一幢宿舍和一座18匹马力的水力站。先后收容了88个劳动教养对象集中改造,发给工资,从事炼铁、养猪、加工等。1978年在县城北门环城,路外,征地新建县看守所,1981年竣工,建筑牢固,阳光通风设备良好。1982年2月正式迁入新所,原看守所改为治安拘留所。
看守所对关押的人犯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在保证安全看押的前提下,不搞逼供信,不克扣囚犯粮钱,并对其加强思想教育,促其重新做人。仅1983年至1984年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期间,通过教育,人犯中坦白自首、检举揭发的问题即达700多条。自1963年以来,24年无逃跑、自杀、重大事故,成为安全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