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6年(1937),永春设有城区消防队和五里街消防队。同年,五里街消防队撤销,城区消防队更名为城区义务消防队。设备仅有帆布水龙、铁帽、楼梯、铁辆车、消防斧锯等。城区义务消防队下设六个分队,人员最多时达100多人。任务为防火、救火和救护。
1949年,城区义务消防队名存实亡,以致端午节时,过境的国民党九十六军在五里街施放燃烧弹,烧毁商店七间,无人扑救。
50年代初期,成立城关、五里街二支义务消防队。设备有消防水泵、泵浦、梯、锹、斧、桶。1968年前,消防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股负责。“文革”初期由保卫组、治安组负责。1974年8月成立消防股。1980年成立消防中队(兵役制),设备有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消防运输车各一部,消防泵浦三部,救火技术、消防能力有了提高。
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日常工作主要是防火宣传,灭火训练,防火建筑审核,火灾原因调查,防火安全检查,火灾统计呈报等。1953年6月30日,桃东土楼发生火灾,同年冬天,桃场“百二间”民房失火,1956年6月华岩忠烈祠粮库起火,1977年蓬壶油库失火,1981年县皮塑厂失火等,这几次较大的火灾,消防队都及时前往扑灭。1977年5月24日,蓬壶油库不慎失火,火焰高达20多米,油桶飞上高空爆炸,火势惊人。县领导亲临火场指挥,永春货车五队、五里街和城关消防队、泉州消防中队、德化空军消防队以及公安干部和蓬壶民兵、群众,金力以赴,及时扑灭了大火,保证了周围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1981年3月4日,县皮塑厂因小孩玩火引起四层大楼的机修、制鞋车间和宿舍失火,一时火焰冲天,聚乙烯毒烟滚滚,形势十分危急,是30多年来最大的一次火灾。县消防中队、五里街消防队等迅速赶赴现场,冒着毒烟,从四楼救出二名被熏昏的女工,经送医院抢救脱险。在奋力救人的同时,发挥消防器材的优势,压制住火头,扑灭大火,避免了大面积延烧。消防干警为了灭火不顾安危,警士梁进喜于1987年1月30日为扑灭城内八角亭边店屋火灾而献出了宝贵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