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习培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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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43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学习培训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2
页码: 622-62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民国时期,永春县进行公务员培训,新中国成立后干部培训工作逐渐加强。文革后,干部培训工作逐渐恢复,并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关键词: 永春县 劳动人事 学习培训

内容

民国24年(1935),本县有公务人员24人到省县政人员训练所受训。25年,国民党永春县党部指导员到江西庐山受训。29年,乡(镇)长26人分批参加省乡政人员干训团受训。34年,县府选送乡(镇)长、主任干事、中心校长18人参加福建省第四行政区保训合一干部训练所受训三个月。
  31年,永春设立县保训合一训练所,有250名保长分期分批轮训,每期一个月,还培训乡(镇)干事、户籍员、事务员及战时国民学校校长、教员和义务教师等。同时集中训练县自卫队和县警备联队队员,为期二个月。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永春县委举办政工人员训练班、革命干部轮训班、社会青年学习班,培训工作人员和区、乡新干部。1950年,县委举办整干学习班、土地改革人员学习班、建党对象学习班。1952年8月,县委开办建党训练班,1955年改为永春县干部训练班。这一年,全县选送县科(局)干部2人到中央党校学习,2人到华东财经学校学习。50年代中期,先后举办区、乡干部学习班,互助合作训练班,干部和党员训练班。县总工会和劳动部门还组织机关企事业职工进行扫育和职业培训,创办干部职工业余学校、夜校,举办高中、初中、高小文化读书班。1958年成立中共永春县委党校,党员干部开始分批培训。为筹建永春化肥厂,中共永春县委工交办公室抽调5名中学、技校的物理、化学教师,带领县技校学生及退伍军人共42人,到上海化工学院培训,学习化肥生产技艺,作为化肥厂的技术骨干。
  “文革”期间,干部培训工作基本停顿。1978年,县委党校恢复。1980年,县职工业余学校恢复培训工作,并成立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永春工作站。县教师进修学校开设中文专科函授班、理工专科全脱产学习班和英语单科教学班。1983年,增设商业系统的财经专业班。
  同年,县劳动局、职工教育委员会、总工会、教育局、团委联合举办职工“双补”班(文化和技术补课),对在职干部和职工中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1968至1980年初中毕业生与1970至1980年的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补课,统一考试,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者继续补习,至考试合格为止。对1968至1980年进入企事业单位,属于三级工(1984年调资前的)以下的技术工和关键岗位上操作的工人,进行技术补课。技术补课考核工作,由劳动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1983至1985年,全县共选拔在职青年干部671人到上级党校或大、中专院校学习。城镇待业人员以各种形式进行就业训练的共560人。1985年,县委党校开办党政专业大专和中专各一个班。城镇待业青年培训结业后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就业的10人,到集体单位就业的60人,自谋职业的50人,干临时性工作的68人。1986年,全县城镇待业人员就业训练结业的926人,其中劳动服务公司培训1班23人,技工学校培训3班87人,企事业培训22班676人,县高级职业中学培训1'班60人,私人及其他形式培训的4班80人。
  全县各企事业凡开设新工种、添置新设备、制造新产品、吸收新工人、调换新工种大多进行培训考核,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起重、焊接、爆破、驾驶等工种进行专业培训,并发给合格证书。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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