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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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4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劳保
分类号: F530.69
页数: 5
页码: 615-6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永春县加强劳动保护工作,重视安全生产、容器安全监察和防护保健。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严格监察,工伤事故逐渐减少,劳保福利也得到改善。
关键词: 永春县 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

内容

过去,资方和雇主对雇员、学徒大多不负劳动保护之费。新中国成立以后,规定生产单位要制定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并开展职工劳动保险。
  一、安全生产
  1958年“大跃进”中,工矿企业盲目发展,从农村中招收了一大批新工人,由于缺乏安金操作常识,加上新企业劳动保护机构不够健全,不能及时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是年发生了230起工伤事故,死亡36人,轻重伤194人次。
  1959年3月,县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5人。财贸、工交、卫生等81个单位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分会6个,安全生产小组79个。开展安全教育,制定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县组织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不安全因素7381条,进行整改的7134条,占总数96%。这一年工份事故发生127起,比上一年下降45%,其中死亡9人,轻重伤118人次。 1960年,全县发生工伤事故107起,死亡8人,轻重伤99人次。1965年无死亡事故,重伤1人次,轻伤37人次。
  “文革”期间,安全生产制度受到破坏.仅1976年天湖山煤矿雷管厂发生爆炸,就死亡6人,重伤4人,轻伤9人,炸毁大小车间11向,面积170平方米,室内设备,材料、产品全部被毁,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县最大的恶性事故。
  1977年春季,全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有35个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占总数80%,有专职安全千部35人,查出。患65条。
  1978年,劳动局配备专职安全员。1979年,全县工伤事故死亡4人,重伤3人。1980年5月,开展安全生产月竞赛活动,并进行评比(此后每年5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是年工伤死亡3人’重伤5人。
  1984年,县成立安全卫生委员会’1985年改称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副主任1人,与劳动局合署办公。是年劳动局配备安全监察员2人,由省劳动局发给安全监察员证书.1981至1986年,全县因工伤事故共死亡51人,重伤54人。
  二、容器安全监察
  1961年,全县第一台0.8吨/时土锅炉在酿造厂开车生产。1962年,全县共有5台锅炉。 1963年7月30日,永春化肥厂高166米,直径1米,承受压力3.5kg/cm=的2号铸铁碳化塔,因塔内结晶堵死,操作人员处理不当,使第五塔节处人孔爆炸裂开,幸无人员伤亡。这一年,县劳动科派员到省有关部门学习锅炉技术鉴定业务。此后,锅炉须经县鉴定脸收,由省有关部门发给使用许可征,方可使用.“文革”期间,锅炉安全监察工作一度停顿,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才恢复。 1979年,全县共有19个单位使用28台锅炉、140多台压力容器,其中天湖山矿务局有锅炉7台,永春化肥厂有锅炉6台。
  1983年8月2日,永春化肥厂火电车间一台凸KB6.5—13—350型锅炉因严重缺水爆管,使整台锅炉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2.1万元,有关人员受到处分。同年,一都造纸厂一台3.5吨/时锅炉报废。 1985年,全县共有15个厂矿企事业业使用36台锅炉、140多台压力容器。同年,对全县锅炉及压力容器进行全面登记管理。
  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对操作人员均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进行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操作岗位。1979至1980年,全县共24人分两期参加锅炉司炉人员培训,考核.1981至1987年有71人分5期参加泉州市劳动局举办的锅炉司炉人员培训班,经考核合格。
  三、防护保健
  按规定,对井下作业,有强烈热辐射或有灼烫危险的作业,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因挂钓,磨损衣服而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或特别肮脏的作业,以及从事野外、低温、高空作业等,按需要分别发放劳动保护服,防寒服装,各种手套、高温鞋,登山鞋、绝缘鞋、胶鞋、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草帽、毛巾、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护眼镜,安全带、护腿、裹腿以及胶制工作服和雨衣。
  1963年起,对接触有毒物质,放射线粉尘和高温作业等工种发放保健食品,前者每人每天0.2元,后者每人每天0.15元,每月按25.5天计算。供给食品的标准是每人每月肉2斤、鸡蛋1斤,食油0.5斤,糖1斤。
  1977年,全县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的职工4748人,其中固定工4452人,临时工286人。享受全年保健食品待遇的4093人,全年开支金额1.64万元。从1978年起,建立季节性高温保健食品制度,每年6—9月,每月发给防粉降温饮料食品费3—5元。1978年,全县全年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全民所有制职工4401人,集体所有制职工438人,享受季节性高温保健食品待遇的,全民所有制职工219人,集体所有制职工139人。
  1979至1980年,全县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粉尘、高温作业而享受常年劳保待遇的人数年平均5028人,其中接触有毒有害,粉尘的工人3921人,接触高温作业的工人511人,接触其他有害物质596人。另有8人享受6—9月野外高温保健待遇。
  1981至1987年,从事接触有害有毒。粉尘,高温作业的工人,享受常年保健待遇人数年平均5555人。
  四、职业病防治
  本县工业卫生工作开始于1962年,当时只有夭潮山煤矿工人进行粉尘危害检查,其余厂矿于60年代后期才对工人进行拍片检查。1974年,有Ⅰ期矽肺病者1人(天湖山煤矿病者人数不统计在内,下同),1976年Ⅰ期病者3人,1978年Ⅰ期病者4人。1979年,9个厂矿370人进行拍片检查,可疑病者13人,Ⅰ期的7人,Ⅱ期的1人。1982至1983年10个厂矿1164人进行检查,可疑的24人,Ⅰ期的5人,Ⅱ期的1人。1986至1987年,13个厂矿1025人参加检查,Ⅰ期的10人,Ⅱ期的1人。
  过去,拍片检查须到泉州第一医院进行.70年代省职业病防治院每三年巡回检查一次,下洋附近单位都在天湖山医院进行拍片,鉴片诊断由晋江地区矽肺病诊断小组进行。一且确诊,患者即被调离粉尘岗位进行治疔休养,并事受相应的劳保待遇。
  五、劳动保险
  1951年2月,县邮电系统开始实行职工劳动保险。1953年以后,交通、商业,粮食,供销合作社相继实行劳动保险。至1958年全县参加劳动保险职工643人。1963年共有9个单位1500人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其中伐木场110人,天湖山煤矿720人,邮电局89人,均占3个单位职工数的100%;公路工区52人(另有151人享受个人劳动保险),中百、食杂、医药,木材公司、化肥厂的部分人员也实行劳动保险。
  1973年5月,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的各项费用,改在营业外支付。1979年4月,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商业等企业全部实行劳动保险。1987年6月,县成立社会劳动保险公司,负责合同制工人退休基金统筹,并将逐步统筹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基金。
  附一:永春化肥厂劳动保护
  永春化肥厂是县境内最大的化工企业,其生产特点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毒有害物质有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氨气(NH,))、氨水(NH3H2O)、粉尘等;易燃易爆物质有半水煤气、变换气、氢气(H2))、氨气(NHsf)等。建厂初即配备专职安全员,1982年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厂长兼主任,设专职安全员2人。1984年成立安全检察科,1986年该科配备4人。新工人进厂都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并经常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全厂压力容器都装有安全阀、止回阀,动力机器安装防护罩,高温、有毒有害岗位都安装通风设备,尽量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各车间设立多个防火防毒安全用具箱,置有防毒面具、消防水管龙头、橡胶管等,并配有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灭火机等。1981年建立一套化灰、煤粉自动处理生产吸尘流水线。从1958年建厂至1987年底,全厂死亡1人,重伤6人(机械损伤4人,触电1人,硝酸烧伤1人)。
  厂部对原料,造气等车间长期接触粉尘的职工,每三年进行一次拍片检查。1976年确定I期矽肺病者1人。1982年检查280人,有矽肺可疑的2人。1986年检查323人,确定I期矽肺病的1人。
  1969年开始执行保健食品制度,每人每月糖1斤,油0.5斤,肉2斤,并与商业系统签定大包干合同。还按不同岗位工种发给保健食品费,后勤每人每日0.12元,车间管理0.17元,生产、维修工人0.2元,高温0.24元,电镀0.32元。1978年增加高温(6—9月)清凉饮料费,后勤人员每月3元,车间工人4.5元。1981年,劳保肉票改为折算现金发给。1985年劳保油停止供应,后勤人员季节高温费4.5元、车间工人6元。1986年8月,保健食品费提升一倍,全厂月均9000元。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划分享受标准与期限。
  附二:永春水泥厂劳动保护
  1982年成立治保组,兼管安全生产,建立制度,设立安全生产奖励金。1985年实行责任制后,每月都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987年5月成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监察领导组(属工会)。凡新工人进厂都先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建厂至今,仅1984年4月,石灰石矿冒顶压死工人1人,年千人负伤率为0.04。建厂初期每三年检查职业病并拍片一次,1974年发现I期矽肺病1人。1984年全厂63人接触尘毒作业,12人受噪音危害,矽肺病死亡1人,I期2人,可疑3人。1987年I期2人,可疑3人。矽肺病者都及时给予调岗,并进行治疗,享受相应保健待遇。
  劳动保健费原为每天0.13元,1979年改为0.17元,1985年改为0.35元。享受范围为全厂职工干部。每年全厂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2万元左右。
  水泥厂除尘设施历来居本省同行业之前茅。1966年在鄂式破碎机、生料磨机、水泥磨机、立窑成球、立窑卸料口等处装上防尘设施,使生产车间粉尘平均浓度从1966年前的166mg/m³降低到1971年的33.5mg/m³,1973年又降低到8.4mg/m³。1975年进行技术改造以来,旧除尘设施得到逐步更新,至1987年,先后在压碎、破碎系统、原料磨机、立窑、水泥磨机、中间粉库和均化库等15处安装了18套除尘设备,使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在国家规定标准(GB4915—85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型)之内。1984年县防疫站测定分别为15mg/m³-86.3mg/m³之间。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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