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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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4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行政机构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8
页码: 573-590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县级行政机关的历史沿革,从宋代到民国时期,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变化。县级行政机关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名称和职责,包括县署、县衡、县公署、县政府等。新中国成立后,县级行政机关为县人民政府,下设科室和区、乡、村等基层组织。
关键词: 永春县 政权 行政机构

内容

清代及其以前,县级行政机关称县署或县衡,设有县官和若干办事人员,县以下为乡、里(都)。民国初,县级行政机关称县公署,民国15年改为县政府。县政府内设科室,下为区、乡(联保)、保、甲。新中国成立以来,县级行政机关为县人民政府,1956年改为县人民委员会,“文革”期间改称“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恢复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内有科、室、委、局,下有区(县派出机构),乡(公社)、村(大队)。
   第一节 县政府
  宋代分县为赤畿望蘩上中下七等,永春为中县。知县事下有县丞、主簿、县尉和巡检各一人。从建隆三年(962)起,历任知县事。
  刘崇敏 林滂 张绅 孙及 文钧 龚会元 阎惟吉 曹修吉
  欧庆 叶宾 刘定基 张士明 刘介 高易衙 梁惟甫 张中庸
  胡世卿 张晓 邓世永 杨禹珪 张訚 任允 王国仪 卫观
  杨彦国 林师中 何与京 吴执中 任谔 刘说 朱箕 江公望
  范提 李软锡 留镕 章思永 吕著 方叡 姚安仁 杨尚友
  江翊 陈麟 徐永 张叡 李褐 方渐 洪旦 柳绶
  林聘 林廷彦 陈童 吴毅 黄瑀 林闽 管铨 宋煜
  苏铎 杜铎 林羔 薛珙 林丛 黄球 陈宏规 林㧑
  李揆 王珙 林叔秀 杨应 林显 黄概 谢师孟 林敞
  林百嘉 沈绶 叶三锡 张嵩 张傅霖 谢渠伯 方述 黄仲奂
  施余庆 叶溥 陈珙 林致祥 林寿公 陈超(起) 徐润 任敞
  赵汝球 林光庭 蒋有秋 林灏 梁坰 陈应奎 黄宜任 赵必钦
  郑至 邹常 吴起握(渥) 陈豹孙 王国遇 傅与 王仕
  元代,江淮以南三万户以上者为上县,万户以上者为中县,不及万户者为下县。永春是下县,有监县(蒙语叫达鲁花赤)一人,下设县尹、教谕、主簿、县尉各一人。
  历任达鲁花赤:林纯子 李成 哈迷丁 忽都鲁别 兀都蛮 薛里吉思 秃鲁 阿里 那木罕 阿里 苫思丁 伯颜帖木儿 脱欢沙 朵罗孛丁 帖儿帖该 镇奴 回回 沙的 脱欢沙 帖儿帖侯 速刺蛮
  历任县尹:李壁 杨景华 卜弼 韩居敬 刘企祖 汪蒙 李罗仲 徐真孙 真宣孙 李文崇 赵镕 赵塔纳 方维从 于泰来 张焕 方建翁 姜明 安塔儿 卢琦 黄伯颜 牛忠 刘世亨
  明代,以纳粮多少为县的等级,六万石以上为上县,三万石以下为下县。永春是下县,设知县一人,下有县丞、教谕、训导、主簿、典史各一人。后裁去县丞、主簿,以典史兼领其职。
  历任知县:吴文渊 温诱 杜住 李敏 邹端 蔡暹 周范
   毕仲安 刘濬 车政 张铭 王忠 赵建 张克绍
   刘纲 孙贵 罗纲 卢贤 方敏 叶珠 周〓
   于茂 周庠 王景 袁乙凤 饶经 杨太古 柴镳
   陈瑀 陈恕(以贪酷去职) 伊蕙(以贪赃去职) 谢临亨 王良俊
   王渊 罗汝泾 秦琦 万以忠 林万春 谢裘 刘三锡
   陈九仪 许兼善(以贪脏提问) 梁道凝 詹世厚 孙铉
   齐则肃(以贪赃提问) 袁一陟 陈见龙 张时豫 范时化 夏忠
   王国光 周午庆 朱振鳞 黄灏 江九维 周堪赓 冯文伯
   孙天祥 杨允升 王元参 刘士奇 唐朝卿
  清代,县级官制与明代基本一样。升直隶州以后,设知州一人,改教谕为学正,改典史为吏目,还有训导、巡检各一人。
  历任知县:唐朝卿 颜上观 潘际昌 欧阳思 郑名 王共瞻 马生鳞
   骆起明 武怡 王宝善 郑功勋 傅天培 乔恭己 曹〓
   许其谊 周应召 石如金 陈翷 雷淳 于沛 于翰翊
   何琬 李东怀 朱必考 郑文征 周于 岳曹銮 王文沛
   戴梦奎 杨先芳
  历任知州:杜昌丁 刘靖 李淮浦 刘毓珍 李芬 杨魁 郑国望
  黄宽 宋应麟 陈之铨 嘉谟 成诚 杜琮 李倓
   黄彬 胡邦翰 张所受 马淮 永全 郑沄 程廷丰
   姚任道 翟建钺 魏嗣业 刘逢甲 朱景英 郑一桂 周瑛
   郑一崧 瑚图灵阿 陈邦泰 冯图柄 贺祥 叶绍棻 赵逢源
   宋沼 姚观 袁鸿 陈铣 王益谦 沈汝翰 张锡纯
   章复旦 王光锷 黄梓春 丁廷琛 章熙 范泰初 崔洲
   王肇谦 吴翊昌 李翊清 沈晋 陶绶锦 俞绍熙 宋志璟
   蒋麟昌 周式濂 洪麟绶 沈定钧 翁学本 向焘 张梦元
  钟观濂 支昭训 潘玑 袁学显 张庆钧 刘珏 唐宝鉴
   彭鏊 刘朝缙 沈寿昌 何宋钦 张元鼎 沈受谦 陈受颐
   周传辉 李树敏 黄运昭 陈模 温冠春 罗大佑
  民国初,县政权设置多沿旧制,以后才逐步改革。县长初由省府委派,民国7年至21年,地方军阀割据,谁占领由谁派任。永春县级行政机关在民初称永春县公署,长官称知县事(一人)。民国15年,县公署改为县政府,知县事改称县长。
  民国17年(1928),永春开始有中国共产觉的组织。22年曾成立安(溪)南(安)永(春)联维埃政府,制定士地改革和减租办法,实行婚姻自由,打倒土豪地痞。
  民国38年6月6日在达埔成立闽粤赣边永春县人民民主政府(后迁桂洋土楼)。9月20日成立永春县人民政府,由省人民政府任命正副县长各一人。1952年12月第一次由各界人民代表选举县长、副县长。1954年6月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改县人民政府为人民委员会。从1954年6月到1966年3月,选举过六次县长,副县长。“文革”开始后,县人委会受到冲击,1967年1月24日,一批红卫兵联合组织“新永春公社”,夺了县人民委员会及其职能部门的权。2月1日,在驻永春部队和县人民武装部的支持下,另一批红卫兵组织职合成立“永春县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委会”),向“新永春公社”进行.反夺权。并由驻军和“筹委会”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永春县人民武装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组、工交组、财贸组、文教组,代行县政府职权。5月上旬,一批外地学生进入永春县城“声援”“新永春公社”。中旬,“筹委会”把外来的学生赶走。6月,县直机关和公检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
  1968年5月16日,成立由军队代表、“群众代表”和“革命领导干部”组成的永春县革命委员会。各公社、机关单位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9月间,县革委会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始“清理阶级队伍”。在清理中,大搞大游斗和逼供信,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先后得到平反昭雪。
  1980年12月召开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改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首次实行差额选举县长、副县长。
  新中国成立以来历任县长、副县长:
  一、县长(包括县革委会主任)
  二、副县长(包括县革委会副主任)
  1、“文革”前曾任过副县长的:时进路 刘书文 胡美金 吕学蓦 张金贵 苏中亚 唐中吾 林志正 黄种志
  2、经人代会选举的县革委会副主任:王佐党 苏中亚 林士壻 李祖林 林志正 曾伯虎
  3、第九届至第十一届副县长。陈赞良 林金海 许延伦 李文港 何积取 柯荣贵 黄种志 庄绍钦 林继星 洪鹏景 高振明 陈碧云(女) 陈应辉 李松柏
  第二节县府职能部门
  民国初,知县事下设刑名和钱谷两科,各有科长一人,科员二至三人。并设会计、庶务、收发、传达、承审、检吏等各一人,雇员若干人。后改为六个房科,分掌吏、户、礼、兵、刑、工等业务。又设库房、粮胥(图丞)和警备队。
  民国15年以后,县政府下先后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军事科、粮政科、社会科、会计室、军法室、司法处。科、室、处设科长或主任各一人。县政府的直属机关有警察局,卫生院、经征处,各配备局长、院长或主任一人。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人民政府下先后设秘书室及各业务科局。
  “文革”期间,打乱原有科,局设置,有的改为组或会,下辖局、科、室、组。至1976年底,县革命委员会共辖会,局、科,室、组共30个单位。
  1980年12月改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下辖的各委、办、局均按编制规定设立。
  1949年至1987年县人民政府所属委、办、局及其更迭情况。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949年9月20日设立县人民政府秘书室,1956年1月改为办公室。1968年改为革委会办事组,1971年5月又称办公室。1980年1月复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历任秘书和办公室主任。石益、力伯昌、李仁实、康逢年、张永年、郑景渠、胡美金、林祖国、孙力生、马煜、张一帆、林元焕、洪再造、苏中亚、刘俊耀、郑建邦、郭荣宗(办事组组长)、顾锋、刘永乐、陈友经。
  二,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1985年11月10日设立,林玉壁兼主任。
  三、县志办公室
  1959年6月设立,1962年撤铕,1984年5月复成立。
  历任主任:苏中亚、梁天成。
  四、信访办公室(未定级)
  1979年11月设立信访科,1983年改为办公室。
  五、支前办公室(未定级)
  1949年9月16日设立支前办事处,下设民运、财粮、交通、秘书4科;1950年9月5日改为支前委员会,1955年4月改为支前小组,下设办公室:1958年7月改为支前办公室,1959年7月撤销,1962年4月恢复。
  六、档案馆(副局级)
  1959年1月1日成立,1961年8月撤销,1962年1月恢复。
  七、档案局
  1986年7月15日成立,未配正职。
  八、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958年10月设立,1968年5月撤销,1981年6月恢复。
  历任主任:姚秀梅(女)。
  九、人事局
  1953年1月成立人事科,1968年5月并入革委会政工组,1971年5月属组织组。1975年12月成立人事局,与组织部合署办公,1987年5月分开办公。
  历任科局长:许牧村、王金土,郑金钵、魏爱璋(女)、林成到、郑忠南(组织组长)、陈梓宣、郑金鲍。
  十、监察委员会 1952年5月10日成立,1955年7月撤销。1958年10月设立人事监察局,1961年7月并入人事科。
  历任主任:刘书文,局长:黄镇国。
  十一、老干部局 1984年4月成立,未配正职。
  十二、审计局 1984年4月成立。
  历任局长:苏德才。
  十三、计划委员会 1954年10月成立,1971年6月改为计划组,1973年3月恢复。
  历任主任:刘书文(兼)、吕学骞(兼)。
  十四、物价管理委员会 1965年1月成立,1968年5月撤销,1981年12月恢复。
  历任主任:许延伦(兼)、陈金坂。
  十五、物价局 1981年7月成立,12月开始与物委合署办公,1985年5月撤销。
  历任局长:陈金坂。
  十六、统计局 1953年1月成立统计科,1963年11月改局,1968年5月撤销,1978年5月恢复。 历任科局长:余荣华、李金发、李玉树。
  十七、劳动局 1952年6月成立劳动科,1954年11月撤销,1958年10月恢复’1963年10月并入计划委员会,1965年2月又恢复;1968年5月并入社会组,1974年转为计划委员会劳工组,1975年成立劳动局。
  历任科局长:苏昌培,郑芬标、赵俭、张诗简。
  十八、物资局
  1960年9月成立物资局,1961年9月并入商业局,1962年12月恢复,1663年10月改为物资科,1975年改为局。
  历任科局长:郑建邦、林伯齐、林金坂(革命领导组组长)、黄镇国、蔡水占、李桂芬。
  十九、农业委员会 1965年设农业办公室,1975年12月改为农,林、水办公室,1980年4月改为农业委员会。
  历任主任:李其水。
  二十、农业局
  1952年设农建科,1957年7月改局,1968年5月归农林水站革命委员会,1971年6月改为农林科,9月设农业科,1977年8月改为农业局。
  历任科局长:李仁实、林祖国、刘吉全、唐中吾、郑天助、黄尚巾、王挺尧(革委会主任)、林金海、姚章斗、苏荣佳、廖成宗。
  二十一、农业机械局
  1960年1月手管局改为农业机械局,1961年3月并入工业局,1972年设农业机械办公室,1977年8月改为局。
  历任局长(主任):林华墩、苏显政、曾汉英、刘金告。
  二十二、水利电力局
  1955年5月设水利科,1958年6月改为水利电力局,198年5月并入农林水革委会,1971年6月恢复水利水电科,1977年8月改为局。
  历任科局长:林渊泉、和耿山、王挺尧(革委会主任)、李其水(兼)、颜自来、颜金木、王金池。
  二十三、乡镇企业局
  1977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1979年1月改为社队企业管理局,1985年5月改为乡镇企业管理局。
  历任局长:余煅热、王嘉柏、林择吉。
  二十四、林业局
  1955年7月成立林业科,1956年10月改为局,1968年5月归入农林水管理站革委会,1971年6月改为农林科,9月分出设林业科,1975年12月改为局。
  历任科局长:李明正、李国柱、刘俊耀、汤来生、陈赞良、陈盛秩、王文锡、郑秉德。
  二十五、经济作物局
  1960年7月成立,11月撤销,1981年2月恢复。
  历任局长:唐中吾、郑仁竹、林渊泉、陈金吉。
  二十六、畜牧局
  1960年2月成立,未配正职。1961年11月撤销。
  二十七、水土保持办公室(未定级)
  1965年7月成立,1968年5月撤销,1981年10月恢复。
  二十八、区划办公室(未定级)
  1984年8月设立。
  二十九、电气化办公室(副局级)
  1983年成立。
  三十,经济委员会
  1975年12月设工业交通办公室,1981年改为经济委员会。
  历任主任:黄荣全、薛远来。
  三十一、工业局
  1950年2月成立工商科,1955年5月分设工业科,1958年5月改局,1968年5月归入工交组,1971年9月复为工业科,1977年9月改为局,1984年12月并入经济委员会。
  历任科局长。沈开水、林渊泉、黄文渠、罗金田、原善天(革命领导组组长)、周志坚。
  三十二、冶金燃料局
  1960年6月设立,未配正职,1961年8月并入工业局。
  三十三、地质局
  1960年6月设立,未配正职,1961年7月并入工业局。
  三十四、交通局
  1955年12月成立交通科,1958年改局,1968年5月归革委会工交组,1971年6月改工交科,9月分出为交通科,1977年9月改局。
  历任科局长:刘吉全,李金发、林士壻、颜琴棋(革命领导组组长)、王汝祥、林绅佳、赵庚辛。
  三十五、第二轻工业局
  1955年5月设手工业管理科和手工业联合社,1958年6月并入工业局,1959年a月设手工业管理局,1960年10月改为农业机械局,1961年3月并入工业局,1961年9月复设手工业管理局和手联社,1968年5月撤销,1971年9月设手工业管理站革委会,1972年改科,1977年12月改为局,1979年4月改称第二轻工业局。
  历任科局长:潘儒赞、姜文林、王慧文(女)、林华墩(革命领导组组长)、叶应安、颜邦赞、秦静鉴、王荣立。
  三十六、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未定级)
  1987年1月成立。
  三十七、邮电局
  1950年成立邮政局,1951年永春电报局并入邮政局成立邮电局,1969年12月分设电信局和邮政局,1973年合并恢复邮电局。
  历任局长:陈元浩、娄祥麟、林多才、李叙明、黄镇国、周天鹏、郭良偶。
  三十八、财贸办公室
  1975年12月设立。
  历任主任:曾伯虎、林茂石、郑光涌。
  三十九、财政局
  1949年9月设立财粮科,1950年1月分设财政科,1952年7月与农税科合为财粮科,1955年1月复改财政科,1958年9月改局,1968年5月撤销,1971年6月恢复,1975年12月改为局。
  历任科局长:肖汉光、侯云亭、贾培新、张时香、李慎亮、陈福海、孙建斌、陈德坤。
  四十、税务局
  1950年4月设立,1958年9月并入财政局,1959年7月分设,1960年11月又并入财政局,1961年12月再设税务局,1968年12月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75年恢复为局。
  历任局长:徐正、邬镇中、王铣、张时香、林泗所、杜丕拐、陈振宗(革命领导组组长)、李明正(革命领导组组长)、黄春珠、林多才。
  四十一、商业局
  1950年2月设工商科,1955年5月分设商业科,1956年9月改局,1968年5月归贸易管理站革委会,1971年复设科,1975年12月改局。
  历任科局长:叶菌、叶由实、黄起炼、林玉渠、王佐党、林茂石、陈清辉、曾伯虎、陈文海(革命委员会主任)、陈阿富(革命领导组组长)、徐金盘、朱长受。
  四十二、服务局
  1957年7月设,1958年6月并入商业局。
  历任局长:林玉渠。
  四十三、县供销合作社
  1952年6月成立合作总社,1954年10月改为县供m合作社,1958年6月并入商业局,1961年恢复,1968年11月归贸易管理站革委会,1977年11月恢复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历任主任:范进甫、曹志贤、唐中吾、王佐党、林茂石、陈盛椰。
  四十四、粮食局
  1949年12月设科,1952年7月改局,1968年11月成立粮油管理站革委会,1971年6月复改粮食科,1975年12月改局。
  历任科局长:杨同献、索维、矫恒伦、邬镇中、苏昌培、陈仁训、孙立业(革委会主任),牛映江(革委会主任)、魏光照、颜琴棋。
  四十五、工商行政管理局
  1957年11月设局,1958年4月并入商业局,1959年8月复设,1960年11月并入计划委员会,1961年8月又恢复,1968年11月归贾易管理站革委会,1972年12月复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科,1975年12月改局。
  历任局长:黄起炼、林明温,陈文海、曾伯虎(革命领导组组长)、李金杯。
  四十六、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
  1949年12月设中国人民银行永春办事处,1950年2月改为县支行,1968年成立革命委员会,1984年业务归工商银行代理,保留名称,执行银行系统的行政职务。
  历任行长:张国华、王希夷、林健、陈福海、郑华波,杨思三、贾汉广、刘汉珍。
  四十七、工商银行县支行
  1984年成立。
  历任行长:刘汉珍。
  四十八、农业银行县支行 1964年4月建立,1965年10月并入人民银行县支行,1980年1月恢复,
  历任行长:陈福海、陈诗旺。
  四十九、中国银行县支行
  1980年11月设办事处,1981年8月改称中国银行县支行。
  历任行长:吕绵阶。
  五十、建设银行县支行
  1964年10月设办事处,1969年9月并入县人民银行,1979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县支行。
  历任行长:林伯齐。
  五十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春支公司
  1951年设永春特约代理,1952年8月改为支公司,1953年12月撤销,改为特约代理处,1956年12月改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春县工作组,1959年1月撤销,1985年1月重建永春县支公司。
  历任经理:杨志夫。
  五十二、烟草专卖局(副局级)
  1984年5月设立。
  五十三、建设委员会
  1949年9月设交建科,11月改为建设科,1952年7月并入农业科,10月恢复,1956年3月并入交通科,1959年1月设建设局,9月成立基本建设委员会,1960年11月撤销,1961年8月并入工业局,1963年11月复设建设科,1968年5月归生产组,1973年10月恢复建设科,1977年9月改为基本建设局,1979年3月改为基本建设委员会,1983年1月改为建设委员会,1984年改为城乡建设保护局,1985年1月复为建设委员会。
  历任科局长:李仁实、林祖国、刘俊山、王金土、林成到(革导组组长)、陈良、林择吉,刘光耀。
  五十四、土地管理局
  1986年10月设立,未配正职。
  五十五.科学技术委员会
  1960年2月成立,1963年10月撤销,1964年4月恢复,1968年5月撤销,1978年8月恢复。
  历任主任:胡美金(兼)、林志正(兼)、刘孔永。
  五十六、地震办公室
  1980年9月设立,未配正职。
  五十七、教育局
  1949年9月设教育科,1950年2月改为文教科,1956年7月分设教育科,1958年6月并入文教局,1960年2月分设教育局,1961年8月又并入文教局,1968年5月归宣传组,1973年6月分设教育组,1977年5月改局。
  历任科局长:徐凤仪、王平、瘳珠生、马煜、奚奔流、苏中亚,黄志伟、徐莪、史谦逊(组长)、俞肇哲(革命领导组组长)、郑金鎗、陈章鞘。
  五十八、文化局
  1950年2月设文教科,1956年7月分设文化科,1958年6月并入文教局,1960年2月分设文化局,1961年8月又并入文教局,1968年5月归宣传组,1977年8月设文化局与教育局合署办公,1979年2月分开办公。
  历任科局长,黄季平、郑金鎗、郑秀觉、刘声洽。
  五十九、卫生局 1952年7月设卫生科,1968年撤销,1971年6月恢复,1977年8月改局。
  历任科局长:廖珠生、徐凤仪、徐莪,廖玉景、张玉海(革命领导组组长)、郑金树、王兆根、陈和活、吕金盾。
  六十、计划生育委员会
  1976年12月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84年3月改计划生育委员会。
  历任主任:郑金树(兼)、叶东璧、苏富达。
  六十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未定级)
  984年6月设立。
  六十二、体育运动委员会
  1956年6月成立,1968年5月撤销,1980年3月恢复。
  历任主任:林多速。
  六十三、民政局 1949年9月设民政科,1968年5月归入政工组,1969年1月属“四向办”(统战、劳动、民政,卫生), 7月设民卫组,1971年5月改民政组,1977年5月改为局。
  历任科局长:张永年、孙力生、林良美、叶应安、林丽水,李锦水、颜琴棋(民卫组组长)、张广岫(民卫组组长)、林其平、林诗昆。
  六十四,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未定级)1972年12月设立。
  六十五、老革命根据地建设办公室
  1982年7月设立。
  六十六、地名办公室(未定级)
  1980年10月设立。
  六十七、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4年10月设立,1982年并入劳动局。
  历任主任:林基种。
  六十八、公安局
  1949年9月设立,1968年5月归政工组,1969年1月设保卫组,1971年5月改人民保卫组,1973年4月复改公安局。
  历任局长:颜章票、藏明礼、刘玉群、魏英堂、张忠治、张明新、孙景恒、郭景堂、辛凤章、陶金福、黄永江、王克莹、张盛飞(以上三人为保卫组组长)、牛映江、颜文肯(教导员)、张玉海(教导员)、张广蚰、郑墩沃、许开成(政委)。
  六十九、永春县国家安全局
  1985年2月设立,未配正职。
  七十、司法局
  1949年9月设司法科,1952年12月撤销,1981年1月设司法局。
  历任科局长:徐志荣、黄炳国。
  七十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1979年12月设侨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1980年10月改为进出口办公室,1984年10月改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历任主任:王金焙。
  七十二、外贸局
  1977年9月设立。
  历任局长:黄起炼、陈成枫、林文炳。
  七十三、侨务办公室 1953年2月设侨务科,1956年11月改局,1963年11月改科,1968年5月撤销,1978年6月设侨务办公室。
  历任科局长、主任:徐凤仪、林伯齐、许自狮、洪有地,陈义岸。
  七十四、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1985年设经济协作办公室,同年5月改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历任主任:康儒南。
  第三节 县政府派出机构
  1950年6月民主建政,废除旧乡(镇)保甲建制,县下设区,区下设乡。区是县的派出机构,乡为基层政权。乡的主要干部均不脱产,只领一定的误工补贴。
  一、一都区公所
  1949年11月以原一都、荣义、锦斗、桂洋、玉坑五乡属第一区公所,同年11月进行调整,保留一都,福鼎、曲斗仍归第一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一都区公所,1958年3月撤销。
  历任区长:王俊杰、郑怒农、潘揖让、林多丽、郭靖亚、曾汉英。
  二、锦斗区公所
  1949年11月划桂洋、坑仔口、玉斗、锦斗设第二区公所,1952年7月保留锦斗、桂洋仍归第二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锦斗区公所,1958年3月撤销。
  历任区长:王俊杰、黄季平、康明金、郑仁竹。
  三、玉坑区公所
  1952年7月划玉斗、坑仔口设第三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玉坑区公所,1956年6月并入锦斗区公所。
  历任区长:王嘉柏、李家清。
  四、蓬壶区公所
  1949年9月以原蓬壶、常安、达埔三乡属第二区公所,同年11月改称第三区公所,1950年7月保留蓬壶仍为第三区公所,1952年7月改为第四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蓬壶区公所,1958年3月撤销。
  历任区长:颜中艺、吕学骞、侯群(代)、李国柱、曾汉英、李笃潮、李庆国;第二区长林华墩、颜长遢。
  五、达埔区公所
  1950年7月划达埔设第七区公所,1952年7月改称第五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达埔区公所,1956年6月并入蓬壶区公所。
  历任区长:王俊杰、曹志贤、魏文洪,邓德元。
  六、城关区公所
  1949年9月以原西安,桃源镇和岵山、仙夹乡属第三区公所,同年11月保留石鼓、五里街、城关、化龙为第四区公所,1952年7月划五里街、桃城设五里街镇公所,1953年5月改为第十二区公所,1955年10月改为县直辖乡,1956年6月与石鼓、霞陵、东平合为城关区公所,1958年3月撤销。
   历任区长(含直辖乡工作队长):刘汉光、颜中艺、李仁、林华墩,苏昌培、林多求。
   七、卿园区公所
   1952年7月划石鼓设第六区公所,1955年10月改为卿园区公所,1956年6月并入城关区 公所。
   历任区长:何玉和、颜长暹。
   八、岵山区公所 1949年11月划岵山、仙夹设第五区公所,1952年7月改称第八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岵山区公所,1958年3月撤销。 历任区长:陈礼乐(代)、陈友平(代)、林祖国、朱天贵、苏昌培、郑学剑、颜长暹、余煅热。
   九、湖洋区公所 1949年9月以原湖洋,东平,福阳等乡X第四区公所,同年11月改称第六区公所,1952年7月划湖洋设第十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湖洋区公所,1958年3月撤销。
   历任区长:林恭镜、郑子山,黄起炼,冯丕、林多求、陈赞良。
   十、东平区公所 1952年7月划东平、东关设第九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东平区公所,1956年6月并入城关区公所。
   历任区长:林良美、李锦水、陈赞良。
   十一、霞陵区公所 1950年7月划鳌峰、福阳设第八区公所,1952年7月改称第十一区公所,1955年10月改称霞陵区公所,1956年6月并入城关区公所。
   历任区长:刘书文、刘基固,王德振、黄义地、陈琼(女)、李笃潮。
   十二、第七区公所
   1952年7月划桃东,化龙设第七区公所,1955年10月撤销。
   历任区长:叶东璧、潘儒赞、陈盛秩。
   第四节公社管委会乡(镇)政府
  1958年3月撤区并乡,全县设2镇、28乡。各乡(镇)均配备乡(镇)长:龙山乡康儒源,一都乡曾其仁,福鼎乡林木桂,曲斗乡涂章麟,桂洋乡陈志新,玉坑乡康儒音,玉斗乡许天来,锦斗乡林忠炎;苏坑乡张金土,蓬壶镇刘连灯,壶南乡潘为审,南幢乡郭隆盛,汉口乡苏显政,达埔乡郑秋水,达山乡黄世镖,光烈乡张天送,石鼓乡颜长遢,鳌峰乡黄春珠,鳌边乡郑乾浔,城关镇林华墩,桃东乡郑明坦,洋上乡林顺,化龙乡林琴棋,小蛄乡陈文海,南石乡吕玉钦,仙夹乡郭回春,太平乡刘有玉,东关乡陈淑杞,湖洋乡郑学剑,外山乡刘红团。
  1958年10月,30个乡(镇)合并为8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各公社设管理委员会,历任主任(社长):
  一都公社林木桂、黄茂鉴,锦斗公社林忠炎、尤裕纳,蓬壶公社张金土、刘连灯,达埔公社郑秋水、李家清,城关公社苏昌培,汤来生,岵山公社陈文海、汤来生、刘红团,东平公社刘有玉,林琴棋、玉挺尧,湖洋公社郑学剑、郑进国。
  1961年6月,调整为22个人民公社。 “文革”期间,各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1980年11月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6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
  历任社长、革委会主任、乡(镇)长。
  一都 吴高才、郑秋水、陈赞良,刘志阔,林多德、林多才、林振昌、张国林、吴天锡。
  横口 姚炉、苏显政、姚珍珠、温木松、康成传。
  曲斗(1985年9月改为下洋镇)刘连灯、黄春珠、黄加橧、李芳远、许天来、吴万古、林择吉(代)、潘贤川。
  桂洋 林木桂、林忠炎、许统、许天来、刘汉珍、朱长受、苏永沙、吕金盾、林甘湶。
  坑仔口 康义沐、陈诗旺、郑廉荣、林士壻、林木桂、林甘湶、林仲成。
  玉斗 王亢汤、刘国庆,张金豹、林金堆、陈诗旺、王其洲、康元来、肖金佳(代)、官双喜。
  锦斗 康春树,苏青年、颜章灿、李家清,余煅热、苏显政,李南才,康家语、康诗海。
  呈祥 林光针、徐琴棋、苏明坚、刘汉珍、林绵佃,陈明、张国林、章双兴、林渐毕、陈建国。
  苏坑 李慎亮、刘芳演、李明正、刘岳渔,林金厚、林仕佃,刘裔柱、康诗海、张贞宙、林平生。
  莲壶 李家清、颜琴棋、康金星、李其水、郑文庆、陈盛椰、林成栋、庄进勇、辜希平。
  达埔 颜济煌、黄文渠、张时香、林多德、林丽水、林金厚、康春树、肖金使。
  石鼓 刘有玉、王承典、余煅热、陈盛秩、李祖林、林维乔、王亢汤、颜金锻、施自补。
  吾峰 陈其英、余煅热、郑文滚、李家清、林友铿、林诗昆、张贞宙、陈金仁、孙华安、张一申。
  介福 林金裕、颜长遛、陈国良、陈章廻、刘志阔、王安国、陈德智。
  五里 街张成齐、陈明,李九峰、郑国华、叶应安,陈华助、李桂忠。
  城郊(桃城镇) 汤来生、林华墩、陈振宗,郑仁竹、陈盛秩、陈赞良、李桂芬、许昆贞。
  城关镇(1980年8月设立,1986年5月撤销) 刘光耀,陈永彬。
  化龙公社(1971年2月撤销) 张建垦、黄茂鉴、林金堆、郑仁竹。
  岵山 黄木水、颜禧梓,刘有玉、黄开瑞、郑正地、叶金星。
  仙夹 刘红团,黄镇国、林泗所、陈再居、陈费良、苏荣佳、郑速志、陈德智、李建民。
  东平 王挺尧、郑仁竹、郑国华、林伯般、颜琴棋、李桂忠、陈金栋、林华伟。
  湖洋 郑进国、刘志阔、康明金、张成齐、林诗昆、林志明、叶东璧、李其水、余煅热、叶金垦、施自补、陈金栋。
  外山 颜良柱、苏崇滔、傅培元,刘金铭、颜国荣、周良伙。
  各乡(镇)除配备乡(镇)长1人外,尚配备副乡(镇)长若干人,以及文书信访、文教卫生、农业、水利、林业、计划生育等助理员,还有广播员,事务会计、炊事员、通讯员。乡(镇)政府人员编制15至30人左右(不包括公安派出所,工商管理所、税务所人员名额)。 同时,各村建立村委会,设主任、侧主任、人民调解员、治安保卫员,文教卫生员、计划生育员,科学技术普及员,会计,出纳,通讯员等。村民委员会编制5至7人,最多9人(不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人员名额),均不脱产。 1986年,各乡(镇)增设财政所,设主任,秘书、经营管理员、统计信息员,农业协理员、工(副)业协理员、财贸协理员等,编制人员8人左右。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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