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373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保险 |
分类号: | F842.3 |
页数: | 2 |
页码: | 524-525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保险公司的历史发展情况。1952年8月成立保险公司,承办水陆运输保险和普通火灾保险等。1953年12月,保险公司撤销,由人民银行代理经办国营企业、合作社单位财产及水陆运输保险。1983年恢复银行保险业务,实行“服务生产,为群众服务”的方针,承保金额4205万元,保险费金额26.6万元。1984年县保险公司建立,全年承保金额5748.7万元,收入29.6万元,共理赔197件13.4万元。1985年配合交通监督部门办理驾驶员和矿工团体意外伤害的人身保险,全年承保6164.5万元,保险费37.7万元,共理赔298件24.68万元。1986年承保金额7661.15万元,保险费56.5万元,比上年增长50%,共理赔535件53.48万元。1987年承保金额12819.7万元,保险费116.18万元,较上年增长105%,共理赔541件64.86万元。 |
关键词: | 永春县 金融志 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