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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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373
颗粒名称: 第五章 保险
分类号: F842.3
页数: 2
页码: 524-52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保险公司的历史发展情况。1952年8月成立保险公司,承办水陆运输保险和普通火灾保险等。1953年12月,保险公司撤销,由人民银行代理经办国营企业、合作社单位财产及水陆运输保险。1983年恢复银行保险业务,实行“服务生产,为群众服务”的方针,承保金额4205万元,保险费金额26.6万元。1984年县保险公司建立,全年承保金额5748.7万元,收入29.6万元,共理赔197件13.4万元。1985年配合交通监督部门办理驾驶员和矿工团体意外伤害的人身保险,全年承保6164.5万元,保险费37.7万元,共理赔298件24.68万元。1986年承保金额7661.15万元,保险费56.5万元,比上年增长50%,共理赔535件53.48万元。1987年承保金额12819.7万元,保险费116.18万元,较上年增长105%,共理赔541件64.86万元。
关键词: 永春县 金融志 保险

内容

1952年8月成立保险公司,承办民航站和运输站的水陆运输保险,五里街、3蓬壶、达埔、湖洋等地私营工商业、合作商店(组)的普通火灾保险,附城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和合作社店员的团体人身及简易人身保险,建筑合作社的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1953年3月,开办岵山茂该村简易火险,仰贤乡耕牛保险。12月,保险公司撤销,由人民银行代理经办国营企业、合作社单位财产及水陆运输保险。1954年至1955年,保险费收入1.23万元。1956年,取消银行保险业务.1957年,继续办理企业财产,运输和私营工商业普通火灾保险,收入1.13万元,理赔9件2554元。1958年恢复耕牛保脸和试办养猪保险,收入1.25万元,理s10件6749元。1959年,停办耕牛、简易人身等保险。
  1983年,恢复银行保险业务,实行a服务生产,为群众服务”的方针。参加保险的有工商部门所属公司、基层社,私人汽车和拖拉机,并配合交通监理部门强制执行。为了防灾防损、安全生产、减少赔款,联合消防,公安、暨理等部门进行宣传、检查。全年承保金额4205万元,保险费金额26.6万元。1984年,县保险公司建立,增办理赔100件5.76万元。企业财产、家庭财产、养老金、运输工具及责任、乘客意外险等。全年承保金额5748.7万元,收入29.6万元,其中企业财产保险金额4758.5万元,保险费11.8万元,机动车辆保险金额988.4万元,保险费11.63万元。共理赔197件13.4万元。各项灾害事故损失赔付率达45.31%。
  1985年,配合交通监督部门办理驾驶员和矿工团体意外伤害的人身保险。全年承保6164.5万元,保险费37.7万元,共理赔298件,24.68万元。1986年承保金额7661.15万元,保险费56.5万元,比上年增长50%。共理赔535件,金额53.48万元。1987年承保金额12819.7万元,保险费116.18万元,较上年增长105%,其中企业财产险13.32万元,家庭财产险0.19万元,运输工具险60.63万元,货物运输险0.99万元,短期人身险7.54万元,长期人身险33.51万元(简易人身保险32.6万元,养老金0.91万元)。共理赔541件,64.86万元,其中企业财产险4.79万元,家庭财产险0.72万元,运输工具险55.69万元,货物运输险0.05万元,短期人身伤害险2.38万元,长期人身伤害险1.23万元。总赔率为77%。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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