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外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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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3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外汇
分类号: F832.6
页数: 1
页码: 51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外汇业务的不同方面,包括收解侨汇、外汇存款、收兑外币、外贸信贷等。其中,1983年和1985年的外汇存款和收兑外币情况有所介绍,同时还有对外贸信贷的详细描述。此外,该文还提到了对外汇资金和外贸贷款的使用实行监督,保护了侨眷与国家的权益。
关键词: 永春县 银行业务 外汇

内容

外汇业务包括收解侨汇,吸收外汇存款,收兑外币,发放外贸货款,以及对外汇资金、外贸贷款的使用实行监督。
  一、收解侨汇(见华侨志)。
  二、外汇存款和外汇企业存款。1983年各种外汇存款20.1万元,其中美元定期存款13.8万元,港币定期存款6.3万元。1985年外汇存款45.1万元,外贸外事企业存款107万元。
  三、收兑外币。1983年收兑外币票据171.9万元,其中美元30.6万元,马来西亚币41.7万元,新加坡币20.2万元,港币79.4万元;兑换外汇券62.4万元。1985年收兑外币、外汇票据86.46万元。
  四、外贸信贷。1960年办理外贸信贷,支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物资等贷款11.28万元。1966年到1968年,发放柑桔基地长期低利贷款(月息1.8厘)11.2万元。1985年发放外贸、外事、“三资”企业贷款1763万元,年底余额达341.46万元,其中“三资”企业贷款11万元,外事企业贷款226.96万元,外贸企业贷款款96万元,专项贷款7.5万元。此外,还对外汇资金和外贸贷款的使用实行监督。1983年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理,保护了侨眷与国家的权益。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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