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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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32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体制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2
页码: 472-4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民国及之前、新中国成立后永春县的商业发展历程。民国时期,商业主要由私营商铺和摊贩经营,批发业开始兴起。新中国成立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兴起,供销社负责农村市场和农副产品收购,网点遍布各乡镇。在50年代中期,对私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永春商业进行了改革,行政机构精简,管理权限下放,经营推行责任制,企业实行以税代利。
关键词: 永春县 商业 体制

内容

民国及其以前,除盐、铁为专卖外,不论坐商,摊贩都是私营的。民国期间开始有批发业和供销合作组织。批发业基本集中于县城和五里街,农村集镇及山区绝大多数是零售商或摊贩。40年代末,全县有商户643家,其中棉布72,杂货136、京果50、国药40,屠宰68、服务业48、百货38、纸25,文化用品4、五金5、糕饼30、糖6、食盐24、山货24、烟酒38、饮食35,从业人员1008人。
  新中国成立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兴起。1950年2月,在五里街设立福建省贸易总公司泉州分公司永春营业处(5月改称福建省贸易总公司泉州分公司永春支公司),是永春第一家国营商业。1951年3月,达埔狮峰首创供销合作社。继后,玉斗、锦斗改公营店为供销合作社,县总工会也创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到1952年春,全县有50717人参加供销合作社,资金7.83亿元。6月成立永春县供销合作总社,並在黄坂、锦斗、蓬壶、达埔、桥头铺,五里街、城关、大路头、岵山、东平、湖洋等地设基层供销合作社,原各地合作社并入。主营商品为化肥、农药、中小农具、毛竹、柴炭、黄麻、日用陶瓷、柑、茶、笋干、香菇、食盐等,兼营糖、烟、酒、纺织品、针织品、日用品、缝纫机、自行车、手表、家用电器,煤炭等。供销社实行民主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根据城乡分工、经营分工,供销合作社负责农村市场和农副产品收购,网点遍布各乡镇。虽曾两次合并于国营商业,体制性质改变,但机构牌子保留。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设批发部负责商品的采购供应,设零售商店销售各种日用品。
  国营商业的批发,统一按行政区域由专业公司逐级分配调拨。专业公司由上级公司和县商业局双重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经营,高度集中。1953—1954年粮油、棉布先后实行统购统销,粮油归国家粮食部门经营,棉布归花纱布公司经营。
  50年代中期,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后成立五金、文化用品、食品杂货公司和水产营业处。私营商业中有109人参加公私合营,143人过渡到国营商业,867户847人组成46个合作商店(小组),其中商业30个,饮食业5个,服务业11个。到1957年底,全县有百货、纺织品,文化用品、五金,食品杂货、烟酒、水产品、副食品8个批发部。
  “大跃进”期间,实行“政企合一”。1958年4月,县服务局与供销合作社并入县商业局,设立工业品、副食品、农产品、生产资料4个专业经理部和地方国营服务业所属6个商品批发部,专业公司取消和上级公司的领导关系,由县局统一管理。合作商店(小组)过渡为国营,集市贸易关闭。“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经营环节)的商业体制受到破坏。同年,按照集中与分散、专业与综合、大中型与小型、固定与临时的原则,调整零售网点。城关、五里街有30个门市部,农村有8个商业办事处门市部、18个供应点。
  1961年9月开始,逐渐恢复原有体制。供销合作社的网点不断扩大,1965年全县有代销店148个。“文革”期间,再度“政企合一”。1968年12月,县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物资局合并为县贸易管理站,设立3个经营小组,10个商品批发部、站,统管全县内商业活动(包括外贸)。粮食局也改为粮油管理站。1971年,分设商业科、物资科和粮食科,1972年又设工商行政管理科。1978年1月,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分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永春商业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计划经营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政企分开,开放摘活等原则进行改革。行政机构精简,管理权限下放,经营推行责任制,企业实行以税代利。国营商业城乡统管,按商品分工组织流通。1983年10月,成立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落实股权51432股,新增服份31000股,股金总额25.77万元。同时,集市贸易开放,发展集体商业与个体商业。“三多一少”的城乡商业体制又复形成。
  1987年,全县国营裔业企业1457个(其中零售商店1243个,饮食服务店13个),干部职工5827人(其中零售商店职工3898人,饮食服务店职工125人);集体商业企业1288个(其中饮食服务店21个),干部职工4138人(其中饮食服务店60人);个体有证商店7370个(其中饮食服务店1662个),从业人员8222人(其中饮食服务店1868人)。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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