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机要通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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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30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机要通信
分类号: F618.1
页数: 1
页码: 4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机要通信由军队和地方党委办理,后由永春邮电局接办。1985年设两条机要邮路,配有专用摩托车。
关键词: 永春县 邮政 机要通信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机要通信由军队和地方党委办理。1957年4月1日起始由永春邮电局接办,设专职机要营业员、机要投递员各1人,兼职机要员2人,寄递永春县委、县政府,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武装部、驻军部队、永春化肥厂、天湖山矿务局等单位的机要文件。后来又增加锦斗658和655工地,雪山空军部队、197地质队等单位机要文件的寄递。“文革”期间,机要寄递范围扩大到公社一级,1980年恢复原来的寄递范围。1985年设机要邮路两条,全长148公里,一条永春至下洋,一条永春至高垄折返岵山197地质队,配有专用摩托车1部。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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