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交通监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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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3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交通监理
分类号: F512.757
页数: 1
页码: 4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春交通监理自1964年建站后负责县内交通监理工作,人员逐渐增加,但由于路窄车多,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摩托车事故,引起社会重视。
关键词: 永春县 交通监理 交通安全

内容

民国期间永春没有交通监理机构。
  1949年至1959年,永春的交通事故由晋江地区交通监理所派员配合当地政府到现场勘查处理。1960年起,晋江地区交通监理所派交通监理员一人常驻永春,兼管德化县和南安诗山等地交通监理工作,重大事故仍与当地政府配合处理。1964年正式成立永春交通监理站,负责永春县境内交通监理工作。1978年配备站长1人、监理员5人。1983年国家拨献42万元建站址于桃城镇桃溪村盛畔山,拥地30亩,1965年竣工。
  1985年永春交通监理站有人员12人。1987年划归公安局后,监理人员增加到18人,负资县内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牌证核发,年度检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路检清障,纠正违章,处理交通事故。
  80年代,由于人口密度逐渐增大,车辆不断增加,加上许多地方公路狭窄,形成交通拥挤,交逶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摩托车事故最多。1985年全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50起,死亡33人,伤33人,直接经济损失6.7万元。1986年全县重大交通事故上升到95起,死亡43人,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18.23万元。1987年全县重大交通事故又上升到105起,死亡43人,伤72人,直接经济损失6.77万元。这种连年上升的趋势,已经引起有关方面和社会上的重视。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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