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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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8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406.7;F426.21
页数: 3
页码: 407-409
摘要: 本文详细阐述了天湖山矿务局、永春煤矿以及乡(镇)村煤矿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成本利润以及工资制度。天湖山矿务局实行二级核算制度管理固定资产,折旧费只作账务处理;成本和利润方面,国营煤矿采用年度一次核算和超利分成的办法,乡村煤矿则多采用承包制。在工资制度方面,文中详细介绍了学徒工、熟练工、复退军人、亦工亦农等不同类型职工的工资待遇。总体来看,这些煤炭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工资制度都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关键词: 永春县 煤炭供销 生产工艺 财务管理

内容

天湖山矿务局设有财务科,负贵全局资金成本的累总和部份核算,包括机电、供销科下属的电厂,仓库、装载业务分配的被算。矿设财务股负贵财务成本的具体核算工作。永春煤矿原只设会计、出纳。1979年成立财务科,设有会计、出纳、统计,分别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县煤炭工业公司1980年以前只有专职的会计和兼职的出纳。1984年成立财务股,有会计2人,出纳1人,负贵经济核算,工资福利的发放,以及各乡(镇)村煤矿“三金”(维简费,开发基金、安全技措费)的结算管理工作。至1387年底共提取“三金”921万元。
  一、固定资产
  天湖山矿务局固定资产实行二级核算制度,局、矿均设账卡,进行明细分类管理核算。但资产的调配,增益、报废、变实等则集中矿务局统一安排。折旧费按吨煤7元提取,只作账务处理,不作资金提取的依据。折,旧费的计算,用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和保护资产的完整。永春煤矿和县煤炭工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生产性固定资产按用途分类,由使用部门负贲管理,即谁用谁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房膣归使用单位或个人管理。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负责全面监督。1987年底固定资产原值,天湖山矿务局为3583.41万元,永春煤矿为665.59万元,县煤炭工业公司为39.54万元。
  二、成本,利润随着改革的深入,国营煤矿逐步完善年度一次核算、纵向和横向指标包干,超利分成的办法,乡(镇)村煤矿列多采取承包制,因而成本普退降低,利润则较大幅度提高。天湖山矿务局1985年实行全行业投入产出总承包,年承包基数为67.6万元。三年来共盈利528万元,超承包基数1.6倍。永春煤矿1983年吨煤成本24.97元,年实现利润3.57万元;1985年吨煤成本34.13元,年实现利润0.14万元,1987年吨煤成本29.02元,年实现利润8.34万元。乡(镇)村煤矿的利润则随着原煤销路和市场价格而升降,也受交通条件、煤质优劣等的影响。1987年,乡(镇)村煤矿吨煤利润高者10—15元,低者5元左右。
  三、工资
  学徒工。主要培养技术性工人,期限三年。学徒期间发给生活费,期满转正定级,原定为一级,1985年改为二级。永春煤矿只有汽车修理工招收学徒工,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
  熟练工。即普通工人和较繁重的技术工人,熟练期限半年至一年。熟练期间定为一级工,月工资39元。期满定为二级工,月工资43.20元。三年后定为三级工,月工资57元。
  复退军人。军龄和工龄满8年以上,试用期满定为三级工,不满8年定为二级工,永春煤矿及县煤炭工业公司按新招工处理,军龄可算工龄。亦工亦农。“文革”期间招用的,其工资待遇,津贴补贴、劳保和保险等,在矿期间与固定职工享受同样待遇,实行轮换制度;离矿时,由企业发给一次性生活卜助费(即按本人工作期限满一年发给一月工资),另加路费和补贴。
  职工学习。职工申请到高等院校学习,经组织批准,工龄满5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学习,不满5年费用自理。
  职工调动。在每月10日前调离本单位的发给当月半个月工资,10日以后调离的发给全月工资。本单位内工种调动一般按本人原工资标准。井下调地面工种,不满12年(或10年)取消放宽的级别。在井下重工伤者,不论工作时间长短,不降级别。附加工资。“文革”期间职工没有超产奖励金,每人每月固定补贴4.5—5元。科级以上干部不享受。1977年至1985年,在调资过程中先后冲销。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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