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煤炭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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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7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煤炭生产
分类号: F416.21
页数: 6
页码: 399-4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春县煤炭工业由省属天湖山矿务局、地方国营永春煤矿和乡(镇)村煤矿组成。生产规模在不同类型煤矿中差异巨大,国营煤矿一般经过正规设计,生产能力明确;而乡(镇)村煤矿资源情况不清,生产能力难以确定。在发展历程中,国营煤矿经历了由简陋设备到机械化生产的转变,生产规模逐渐扩大。乡(镇)村煤矿始办于1970年,数量众多但规模较小。生产工艺方面,国营煤矿逐渐采用机械化设备,提高了工效;而乡(镇)村煤矿多数采用手工打眼、火雷管爆破等传统方法。本文详细描述了永春县煤炭工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为煤炭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 永春县 煤炭生产 能源经济

内容

永春县煤炭工业,是由省属天湖山矿务局、地方国营永春煤矿和乡(镇)村煤矿组成.省属煤矿和县营煤矿都是由国家投资兴建,经过勘探,正规设计,矿井储量清楚,井型和胶务年限明确。乡(镇)村煤矿大多是在未经勘探或勘探程度较低的井田中建井,也有一部分在国营煤矿较难利用的边角块段中开采,或者是在国营煤矿已报废的采空区中复采,资源情况不清,生产能力难以确定。
  第一节 生产规模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种种原因,天湖山煤炭资源得不到开采利用。1956年,晋江地委工交部派郝文年、宋忠义、赵富林到铅坑开办永春.煤矿,主要是开采露头和浅部煤层。因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当年仅生产原煤5400吨,1958年上升到7.59万吨,1960年6月发展到年产20万吨的规模。1967年8月建曲斗矿井,1973年11月投产,核定年生产原煤9万吨。1969年建杏山买矿井、大蔗沟矿井和天湖岩一号井。大蔗沟矿井于1970年11月投产,核定年生产能力9万吨,杏山头矿井因地质情况复杂,于1972年闭坑,累计生产原煤6.43万吨,天湖岩一号井至1975年12月才投产,年生产能力为4万吨。1976年1月,又建天湖岩二号井,1979年投产,核定年生产能力9万吨,1981年因地质情况复杂闭坑。1987年,天湖山矿务局生产原煤47.08万吨.累计产量达626.97万吨,其中铅坑矿井生产原煤18.72万吨,累计产量279.49万吨;大蔗沟矿井生产原煤11.02万吨,累计产量143.45万吨,曲斗矿井生产原煤15.10万吨,累计产量130.72万吨,天湖岩一号井生产原煤1万吨,累计产量54.94万吨。
  1969年7月,把“大跃进”时期柳坑的个小煤窑,改造为年产3万吨原煤的磨刀坑矿井,建成永春煤矿。1977年兴建南湖一号井,1979年接办天湖山矿务局的南湖二号井,二个井于1983年投产,分别核定年产能力4万吨、2万吨。1987年,生产原煤6.05万吨,其中磨刀坑矿井产煤3.42万吨,累计产量40.17万吨,南湖一号井产煤2.12万吨,累计产量7万吨,南湖二号井产煤0.51万吨,累计产量2.26万吨。
  乡(镇)村煤矿(原称社队煤矿)始办于1970年。最早的是曲斗公社煤矿和达埔公社煤矿,其次是上姚,新村和长溪三个大队办的煤矿,当年生产原煤4300吨。1972年和1973年又新办9个社队煤矿,即横口公社、坑仔口公社、含春大队、福联大队、西坪大队、蓬壶公社、仙夹公社、景山大队和曲斗联办。1974年,国家通过投资和无息贷款支持社队煤矿。1978年办矿单位增至17个,年产煤9万多吨。到1981年全县有社队煤矿21个。在这一阶段中新办的7个社队煤矿为杏村大队、岵山公社、湖洋公社、下洋大队,曲斗大队、下西坑大队,涂山大队。1983年,执行“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大中小煤矿一起搞”的方针,小煤矿迅速发展。1984年就W办31个矿,即玉斗,锦斗、呈祥、桂洋4个乡办矿,新坂,大荣、贵德、云贵,上西坑、姜埕、观山、壶中、都溪、前峰、环峰、福中、高峰、塘溪、磻溪、南石、洋头、福地,岐山、壶永、桂洋、东溪,红山、玉三、吴殊、丽里等26个村办矿,以及县复退办公室办的小煤矿。1985—1987年又有东平乡、大荣林场、苏坑乡、石鼓乡、外山乡、呈祥联办、南幢村、春城、孔里村:龙周村、吾江村等11个单位创办小煤矿。至1987年,全县共有乡(镇)村和单位办的小煤矿63个,其中乡(镇)办16个村办42个,联办3个,集资办2个,当年产煤53.34万吨,其中产量最多的是下洋村煤矿8.1,万吨,其次是上姚村煤矿5.7万吨曲斗村煤矿3.3万吨,蓬壶乡煤矿3.2万吨,横口乡煤矿3万吨。这一年,横口乡、蓬壶乡洋村、上姚村和曲斗村煤矿,总收入均超过100万元。,下,从1970年至1987年,全县乡(镇)村小煤矿累计产量263万吨,其中下洋村、上姚村和曲斗联办煤矿均达25万吨左右为最多,其次是蓬壶乡煤矿17万吨,横口乡煤矿15万吨,下洋镇和长溪村煤矿各12万吨。
  福建省197煤田地质勘探队服务公司于1984年筹建197煤矿,1985年3月投产。
  第二节 生产工艺
  一、掘进
  国营煤矿的开拓方式主要为平硐或平硐暗斜井,乡(镇)村煤矿多平硐开拓,个别的采用斜井或平硐暗斜井。
  国营煤矿在建矿初期,采用手工打眼,火雷管、炸药爆破,一般月进尺为30~60米。主要的生产工具有磅锤、钢钎、畚箕,锄子。常用梯形断面,围岩坚硬稳定性较好的采用裸体巷道,围岩稳定性较差的用木支架支护。60年代中期以后,国营煤矿各矿井都安装空压机,井下改用风钻打眼,并使用电雷管放炮,一般月进尺可达60—100米。天湖山矿务局主巷掘进都配备了装岩机械,减轻工人体力劳动强度,提高了工效,曾创造全岩独头月成巷进尺360米的全省最高纪录。永春煤矿至1987年底为止,仍采用手工装渣。
  乡(镇)村煤矿从1970年至1985年,大部分巷道掘进手段和工艺与国营煤矿建矿初期相同但巷道断面比较小,一般的石门断面为3—3.2平方米,打4—5个炮眼,月进尺30多米。早期办矿的坑仔口、曲斗公社及长溪大队煤矿曾采用风钻或岩石电煤钻打眼,后因电源供应不足,缺少维修而停用。1986年至1987年,有相当一部分乡(镇)村煤矿,由专业m进队承包祠进,开拓巷道,配备小型空压机和风钻,实现机械打眼,但仍采用火雷管、炸药爆破,其巷道断面一般为2.7—4平方米,打10—12个炮眼,一般月进尺可达60—100米.全岩巷道每米单价,1981年为50—60元,1987年为100—120元(不包括支护材料)。
  二、采煤
  天湖山矿务局大多采用短壁式、蚕巷落垛式的采煤方法,或二者结合,也有采用残采、巷采等方法。永春煤矿是以短欲式采煤法和残采为主,乡(镇)村煤矿大多是残采和巷采.采煤工艺一般用炮采。初办矿时,采用手工打眼,后用煤电钻打眼,爆破落煤。工作面单产一般为3000吨,最高达1万吨。回采每个工日为3—5吨。
  三、运输天湖山矿务局原煤或矸石采用矿车装载,机车奉引运输。在采区小片盘中用2.5吨电瓶车牵引至采区中部车场,用绞车提升至采区的上部车场或下放至下部车场,再由7吨架线电机牵引到煤场或排矸场。永春煤矿磨刀坑矿并初办时,用人力板车将原煤由工作面运辕到井口,然后人工桃运至煤场,生产材料也是用人工搬运到井口。70年代采用Y—0.55型矿车装煤和矸石,平巷用人力推车,上下山用纹车升降.1979年南湖一号井,采用u型矿车和架线电机车运输.地面矸石场采用翻矸机倒渣,煤场用机械倒煤。乡(镇)村大部分矿井采用人工肩挑的方法,把原煤从井下桃至地面煤场,少数矿井用矿车或板车,也有用绞车提升矿车运煤的。
  第三节 安全防护
  一、设施
  1975年以前,天湖山矿务局,在生产技术科设专职安全员1人。1976年成立安全科,并规定工程技术人员有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责。1979年安全科改为安全监察处,各矿井成立安全监察站.1984年成立通风科,负责矿并通风和综合防尘工作。至1987年,全局有安全监察员11人,专职安全员59人兼职安全员180多人。永春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矿生产部门管理。1979年成立安全保卫股,各井口配安全员1人,至1987年底,共有安全员38人。县煤炭工业公司于1985年成立安全监察股.乡(镇)村煤矿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天湖山矿务局的矿井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井建有主扇风机房和反风装置,利用机械通风。每个矿井设有专业通风队,负赍测风、测气、测尘和通风设葙的施工、管理工作.永春煤矿初建时,靠自然通风,年代采用高压风或局扇辅助通风,80年代采用抽风机.井下各着道挖有排水沟,使水能自然地流出巷道。乡(镇)村煤矿主要靠自然通风,辅以局扇通风。开采下山矿井时,采用潜水泵排水。井下机电,采用防爆安全型,有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提升装置设有阻车器,上下车场装有声光联系信号。经常进行有害气体的测定,严格按规范保留煤柱。采掘工人进入工作面,严格进行“敲邦问顶”(检查边板和顶板的安全)制度。
  永春煤炭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矿每月进行2~4次安全大检查,各井口每旬自检一次,通过检查进行总结评比。1987年县煤炭工业公司对乡(镇)村煤矿实行“重奖严罚”.因事故死亡1人的矿井,罚款1万元,重伤1人罚款5000元,对事故的资任者,按其情节罚款50—1000元,按煤炭部规定百万吨死亡率6人的标准,低于指标1人者,奖励1.2万元。1987年有58个煤矿实现安全生产,计奖给2.5万多元。
  天湖山矿务局设有职工医院一所,现有医务人员125人,病床120张。配备有较现代化的纤维胃镜、人工肾、超、激光治疗仪、体外反补。基层设有6个卫生所,医务人员30人。1982年组建矿山救护队B,队员14人,经过几年来的培训,已达甲级队标准。救护队除为全局矿山救护外,多次为乡(镇)村煤矿服务。永春煤矿各矿井设有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6人。矿部有救护车一部,驾驶员日夜值班。1985年7月,省地方煤矿公司拨款30万元,在下洋组建泉州市矿山救护中队,人员编制13人(现有7人),由永舂县煤炭工业公司代管,并负责工资费用。矿山救护队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各矿井如发生事故,即刻投入抢救工作。
  煤炭生产属地下作业,开采从上到下,由浅到深,难度较大,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比较突出。虽然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但仍有伤亡事故发生。从1956年开始创建煤矿至1987年,全矿区因事故死亡计118人,其中矿务局顶板事故死亡45人,放炮事故死亡4人,爆炸事故死亡6人(1976年167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中毒死亡5人,运输事故死亡5人,机电事故死亡1人,其他事故死亡2人,永春煤矿顶板事故死亡2人,运输事故死亡1人;乡(镇)村煤矿顶板事故死亡45人,中毒死亡2人。
  二、劳保
  1958年下半年,开始发安全帽,绑腿,1961年开始发水鞋,费用由职工目付一半。1966年以后,劳保用品费用全部由矿务局负责。1980年8月,矿务局根据井下,地面职工的不同工种,制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各劳保用品使用期限具体如下:工作服(套)12—48个月,中统水鞋10—24个月,高温鞋18—24个月,轻便雨鞋12—24个月,毛巾4—12个月,手套1个月,口罩1—2个月,矿灯带46个月,矿帽48—72个月,工作帽、白工作帽、风镜、护腿套、白长衣24个月,太阳镜24—36个月,长雨衣48个月,水壶36个月,布胶鞋12个月,白的确凉衫18个月。
  1971年至1984年,天湖山矿务局与永春县商业局签定保健食品大包干合同,按全局2828人供应糖、油、肉。井下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可享受营养补贴和安全津贴,班组长也给津贴。上述津贴均按出勤天数,每天标准0.1—0.3元。患矽肺病的职工,每月发给保健费6.5元,并按本人标准工资15%发给津贴。1985年10月,井下津贴每天提至1.8元,保健费每天0.26元。
  永春煤矿有井下、职务,夜班和副食品等津贴。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有工作:服、轻便鞋、中统鞋、毛巾、肥皂,纱手套、袖套,围巾、布帽、口罩、胶手套等。乡(镇)村煤矿职工防护用品,一般只有矿帽和雨鞋。矿帽由矿部供应,雨鞋由个人购置。
  三、职业病防治
  天湖山煤矿于1958年建立卫生所,定期送工人到泉州进行X光透视检查。1962年出现首例Ⅰ期矽肺病患者。1970年天湖山煤矿医院开诊,自置X光机,1975年被授权拍矽肺片。1987年已拥有两台200毫安X光机。1962年至1987年底,全局矽肺病患者151人,其中1期78人,Ⅱ期46人,Ⅲ12人。先后死亡15人(Ⅰ期4人、Ⅱ期5人;Ⅲ期6人)。永春煤矿和乡(镇)村煤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较常更换,仅发现3名矽肺病可疑者。
  天湖山矿务局和永春煤矿职工,均享受公费医疗,对1、Ⅱ、Ⅲ期矽肺病患者,除工作上给予照顾外,还可享受营养补贴,或到疗养院疗养。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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