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木材采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1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木材采运
分类号: F326.2
页数: 3
页码: 262-2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的森林采伐历史和现状,包括采伐方式、工具、采伐量和溪塔伐木场的情况。同时,还介绍了该县的木材运输方式,包括集材和长途运输。溪塔伐木场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经营方针和策略,包括采育并举、综合经营、多种经营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键词: 永春县 林产经营 木材采运

内容

一、采伐
  (一)
  方式森林采伐方式有择伐、抚育间伐和皆伐三种。
  择伐:即选择所需的林木进行采伐,是私有林木采伐的主要方式。
  抚育间伐:即在未成材的林区中定期间隔砍伐一一部分林木。1970年以后,部分国营林场和社办林场,开始对人工衫木林和天然更新(部分人工营造)马尾松的中、幼龄林,进行抚育间伐。为防止乱砍滥伐中,幼龄林,1983年,规定森林抚育间伐必须经林业技术人员按疏密留稀、疏弱留壮的原则设计、标号,报县林业局批准方可进行。并在一都乡举办马尾松和杉木抚育间伐技术培训班。
  皆伐:1949年前,木材商向林主买的山林,通常都采用皆伐,即把所买山场内的林木整片砍光。1949年以后,提倡小块状皆伐。
  (二)工具
  过去,采伐工具为斧头,快马锯和直龙锯。1958年,溪塔伐木场首先使用弯把锯伐木、造材.劳动生产率提高30~50%。1975年,该场用051型油锯(3匹马力)伐木、造材,劳动生产率又有很大提裔,但由于这种锯不适宜陡坡山场作业,1981年后又恢复使用鸾把锯。
  (三)采伐量
  1949年前,本县木材除丁作燃料、家具、建房及手工业加工外,只有少量销往外县.当时,对木材质量要求高,稍有疵点就抛弃不用,森林采伐量常为木材用量的几倍。
  新中国成立以后,本县销往泉州、晋江、惠安、安溪,厦门、同安、仙游、莆田等县(市)以及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的木材增加。为适应这个需要,1958年创办溪塔伐木场。与此同时,全县森林采伐量随着需要量增长而大幅度上升。1949年至1935年,计划内原木产量为60.48万立方米,而根据1978年和1981年两次对重点林区调查,社会耗材量比计划内指标多5倍以上。1973年至1981年,平均每年消耗林木蓄积量约20万立方米。
  (四)溪塔伐木场
  1958年,在下洋、大荣、溪塔,福鼎、牛牳林,含春,天湖山、景山一带创办国营溪塔伐木场,规划经营面积9.12万亩,森林蓄积量146.44万立方米,其中成熟林、过熟林81.96万立方米,近熟林52.96万立方米,中龄林10.52万立方米,幼龄林1万立方米。树种以马尾松最多,达110.02万立方米,阔叶林次之,为35.15万立方米,杉木较少,仅1.27万立方米,毛竹79.06万株。场部设在溪塔,有干部、职工70多人,分设两个工区。“大跃进”期间,干部,职工剧增至近600人,分四个工区。1969年该场曾与牛牳林经营所合并,后又分开。
  建场初期,采取“采伐为主、综合经营为辅”的方针。1964年至1974年改为“采育并举、小型固定、综合经营”,开始在采伐迹地上营造用材林和经济林。1975年后,则以“采育结合、造管并举、青山常在、永续作业、多种经营,综合利用”为经营方针,积极发展以柑桔、茶叶为主的经济林。
  从建场到1985年,总投资3万多元,修建森工公路6条21.2公里,累计造林1.03万亩(包括经营林场造林后划给经营所的面积)。已采伐森林面积3.52万亩,生产木材10.16万立方米,其中松木9.04万立方米,加上多种经营,至1985年,累计总收入436.8万元,总利润41.8万元,税金317.4万元。
  1958年,省林业厅曾在该场筹建年产600吨纤维板厂,后因电力等问题不能解决而停建。1959年,该场进行栲胶,焦油、松脂,芳香油等林产化工产品的生产,但由于资源,资金、设备、技术等问题没有解决而先后停产。1960年建成水动力制材厂,年生产能力800立方米,1964年调归县木材公司。1980年建立电力制材厂,年生产能力1000立方米。
  1985年,全场有干部7人,工人67人,分设贵德、大丘垄、莲花山3个工区以及采伐、茶果,营护林、养路、后勤、汽车、制材等9个班(组)。经营人工衫木林3664亩,人工马尾松林451亩,柑桔70亩,大桔148亩,茶叶22亩,其他486亩。有固定资产25.72万元。
  二、运输
  (一)集材
  本县有的地方还沿用古老的人工肩驮和滑道溜坡的方法集材,有的用手推车集材,原条或大径木等大规格木材,则用木制土绞车集材。
  溪塔伐木场建场初期至60年代,曾采用木轨车集材。1975年购置2台套绞盘机索道集材设备,开始运用架空索道集材。到1985年,已架设4个工点,最大集材距离3跨988米,横向最大距离200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累计已集材1.2万立方米。
  (二)长途运输
  木材的长途运输有人力运输,水运和车运3种。
  人力运辅:人工肩驮及手推车运输木材有悠久的历史,现在仍常用。
  水运:新中国成立初期及以前销往南安,安溪,晋江,泉州等地的木材主要靠溪流放排。一般是冬、春枯水期采用蓄水放,排,夏、秋洪水期则乘洪赶运。上游每排只有3—5立方米,待到下游才重新编排,每排增加到10—15立方米。一都溪在福德村境内有个吞杉洞,木排不能通过,必须拆排起水,搬过吞衫洞后才重新编排。1952年清理河道,炸掉吞杉洞的石头。湖洋溪下游北硿一带,溪流湍急险阻,群众有“恁廷(丈夫)放排落北硿,恁某(妻子)许厝哭无尪”的俚语。70年代初建东关水电站时,该处截流筑坝,停止放排。
  一都、横口一带的木材,由本县排工从一都溪放运至安溪县湖头交当地排工接运。
  坑仔口、玉斗的木材,一般在坑仔口街集中然后从坑仔口溪编排运至安溪县转运。
  锦斗、蓬壶、达埔,吾峰等地外运的木林,一般,是肩驮到五里街的西安桥畔或城关的西坝,由南安县九都彭新村排工编排水运。
  湖洋的木材由湖洋排工放运至东关桥,然后交九都彭新村排工接运。
  1960年以后,由于水土流失,河床升高,有些溪段筑坝截流,木材水运受阻,加上防地交通条件不断改善,水运明显减少。至80年代初,除湖洋乡插花在德化县大溪村境内的木材仍用水运至湖洋,一都溪少蚕木材也用水运外,其余均陆运。
  车运:民国18年(1929),泉州,永赛、德化公路通车后,开始用汽车运辘木材。
  50年代,车运逐渐增加。60年代,车(包括拖拉机)运成为木材运辅的主委手段。1976年,县木材公司开始配备运输木材专用汽车1981年成立永春县林业车队。1985年林业车队有主车8部34吨位,挂车3部9吨位。从建队,到1985年,运输木材13263立方米,年平均2653立方米。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阅读

相关机构

永春县林业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永春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