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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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11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地
分类号: F323.211
页数: 3
页码: 199-201
摘要: 本节介绍了永春县的耕地和土壤情况。
关键词: 农业 永春县 耕地

内容

一、面积分布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全县的田、地、山(农地)和池a等共243780.3亩。后因抽兵和虎患,人口锐减,许多田地荒芜,至永乐十年(1412)全县田地共163140.3亩,加上屯田70804亩,合计233944.3亩。
  清乾隆年间(1736—1795)有田、地、山(农地)、池塘、溪荡和潭坝共165974.11亩,加上屯田42048.64亩,合计208022.75亩。
  民国24年(1935),永春的田地为244000亩,其中水田147000亩,旱田97000亩。至民国30年清丈土地,全县耕地266645亩。民国32年复丈,全县耕地265280亩。1949年,全县耕地261000亩,按农业人口平均,每人1.41亩。
  新中国成立至合作化期间,农民陆续开荒,至1957年,全县耕地增至289114亩,但新开荒地大多是山畲农地,种植几年后陆续退耕。1960年经济困难时期,几千亩边远耕地抛荒,至1965年前陆续垦复耕作。此后;“农业学大寨”期间,开荒和围滩造田3500亩,但由于国家和社,队集体兴修水利,建设公路、创办工厂,以及城乡建房占用了不少耕地,到1987年,全县耕地减少至245060亩(水田227109亩,农地17951亩),又因人口增加,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只有耕地0.59亩。
  全县耕地主要分布在桃溪、湖洋溪、一郁溪和坑仔口溪两岸的溪谷地带以及高丘,低山的排坡上。1980,全县水田231651亩,农地18749亩(不包括柑园和茶园),合计耕地250400亩,其中分布在溪谷平地的水稻田占24.71%,在山丘排坡地的水稻田占62.25%,在山垄和平原潌地的水稻田占5.55%,在坡地上的农地占7.36%,平原地带的农地占0.13%。这些耕地在海拔100米以下的188亩,101米到200米的45055亩,201米到300米的45371亩,301米到500米的63598亩,501米到800米的82823亩,801米以上的13366亩。
  农业合作化以后,耕地连片,实行小丘并大丘,作了部分平整。1958年桃东大队平整汤洋的水田132亩。至1978年全县共平整2万多亩,可机耕的田地从5万多亩增加到7万多亩。有1000多亩开了田间道路,排灌渠道配套,能系统灌溉。但普退集中劳动力摘人海战术,窝工浪费,个别地方铲山头造“小平原”,花工花钱,半途而废。
  二、土壤
  据1980年普查,全县农业土壤有5个土类、7个亚类、17个土属、40个土种。
  1956年开始稻草回田和施用绿肥,以改良土壤。当年全县稻草回田7937亩,施用野生绿肥192583亩。此后每年稻草回田逐渐增至数万亩,1977年最多达到61403亩。60年代至70年代种植紫云英等绿肥每年数万亩。有的社队在砂漏田掺土、粘重田掺砂,以改良土壤。
  1980年普查全县耕地土壤中:
  (一)有机质含量 2.5%以上的占34.4%,1.5—2.5%占54.4%,1.5%以下的占11.2%。
  (二)全氮含量 0.15%以上的占21.9%,0.1—0.15%的占48.7%,0.1%以下的占29.4%。
  (三)速效钾含量 200ppm以上的占13.2%,100-200ppm以3.2%,100—n的占34.5%,100ppm以下的占52.3%。
  (四)速效磷含量 15ppm以上占16%,5—15ppm的占30.3%,5ppm以下的占53.7%。
  (五)肥力总评价 一等32463亩,占13%,二等136354亩,占54%,三等81584亩,占33%。
  (六)酸碱度分析 PH值4.5至5.5的酸性土壤壤占61%,5.5至6.5的微酸性土壤占38%,至5.5的酸性土强酸性土壤占0.7%,中性土壤占0.3%。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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