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房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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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10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3
页码: 179-18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5年5月,永春县对城关镇范围内公房进行第一次普查,被查总户数6372户,总建筑面积1110226平方米。
关键词: 永春县 公房普查 房产管理

内容

为加强城镇房地产的管理,1984年10月成立永春县房地产管理处。
  永春原有公房的建筑面积为13827平方米,其中公产13363平方米,拨用产464平方米。30多年来,这些公房的管理。修缮,房屋契税征收都由财政局负责。
  1985年5月,开始对城关镇范围内(包括桃城居委会,五里街居委会,环翠村,儒林村,华岩村,西安村)的住宅和机关、企事业等150个单位,以及永春化肥厂、天湖山矿务局、197地质队、北硿华侨茶果场四个工矿区中由县财政直接管理的公房进行第一次普查。被查总户数6372户,总人口数26400人,总建筑面积111022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53414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456812平方米。普查情况如下。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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