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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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9.275.7
页数: 5
页码: 534-5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36年德化县开始就业,随后年份一路高升。到1987年末,全县职工总数达13682人,其中固定工9365人,女工3852人。
关键词: 德化县 劳动保障 就业安置

内容

一、就业
  民国36年(1947年),德化县无业者3541人,其中女性2254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化县人民政府拨款380万元(旧币)、大米2500市斤救济失业者,同时积极安排就业。1953年,县劳动科介绍、分配163入到企业、学校就业,动员到厦门修海堤34人,支援南安基建23人,介绍107人、扶持34人自谋职业。1953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全县失业工人基本得到安置。
  1949年底,全县职工273人。1953年,全县职工总数1720人。1957年底增加到3419人。
  1958年“大跃进”,厂矿企业一轰而上,从农村招收大批劳动力,年底全县职工实有数激增列6399人,其中固定职工4926人。1959年底,职工总数达6958人。
  1960年初,由于经济暂时困难,开始精简下放,自1961年至1963年,除吸收少量必要的技术人员外,暂停录用新职工.由于精简下放,到1963年底,全县职工下降到3863人。
  1963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好转,开始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并回收少量下放职工归队.到1965年,全县职工人数回升到4376人。
  1966年下半年至1971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破坏,许多工厂停产或半停产,商业服务业萧条,大量城镇待业人员就业机会减少.1969年起,动员大批城镇待业青年到农村去,停止直接从待业青年中招工(按政策规定留城待业青年除外)。1972年,经过企业整顿,开始逐步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和部分城镇待业青年就业,办理临时工转为固定工。到1972年底,全县职工总数上升到6905人。
  1977年,开始实行自然减员、补员制度,至1986年,共补员1522人。
  1978年至1980年,为解决“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大量城镇待业宵年就业问题,3年招收固定工达1996人。同时鼓励和支持城镇待业青年自谋职业,发展第三产业,至1987年末,镇办、街办、集体企业职工计280人,城镇个体劳动者283人。还组织劳务输出(至1987年累计196人,其中1987年组织180人赴新加坡进行劳务合作),多渠道地解决育年就业问题。到1987年末,全县职工总数达13682人,其中固定工9365人,女工3852人。
  二、精简安置
  1961年,开始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压缩非农业人口,支援农业。至1963年,德化县精简下放职工2227人,自动离职职工1876人。精简人员,主要安置回原籍农村。除了发给精简时的当月工资外,另按其工作年限发给生产补助费、退职金、车船费和途中伙食补贴,安置地按规定接纳精简职工落户,分给自留地,安排所需口粮,负责解决生活、生产用具等实际困难,使其迅速投入农业生产。
  1973年至1974年底,为解决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商品粮销售增长过激问题,全县职工总数从1972年底的6905人精简至6379人。
  三、用工形式
  民国时期,德化私营工商户采取雇佣形式,短期临时工多为口头协议,或雇主出价,计日计工付给实物或工钱;常年雇用工,一般通过双方签订契约,规定双方的劳动量、报酬及雇用时效。
  1956年,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用工形式主要有;全民、集体所有制固定工;全民、集体所有制合同工;辅以计划内、计划外临时工,轮换工等。1978年起,政府对城镇劳动力实行统一招工,统一调配的固定用工制,辅之以临时工、轮换工等形式。1983年起,逐步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按计划招工.先在国营企业开始试行劳动合同制。首批招收全民单位合同制工人7人。
  1984年3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工人招收调配等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国营企业执行合同工、临时工、固定工等多种用工形式的用工制度,改革现行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逐步改变就业由国家统管统配的用工形式。
  1984年起,除安置城镇复退军人技工学校毕业生仍为固定工外,其余招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当年全县招收合同制工人531人。到1987年,全县合同制工人达到1395人;其中全民单位合同制工人654人,集体单位合同制工人559人。是年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23人,退回农村8人。
  全民所有工人:1950年,德化县人民政府接管民国时期官商合办的改良瓷厂(今德化瓷厂前身),该厂职工遂成为第一批全民所有制职工。以后,陆续兴建、扩建国营企业,招收全民职工。到1952年底,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增至1494人。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企业的职工大多数转为全民所有制职工。195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发展到3419人。1958年,大办工业,招收大批农村劳力,至1961年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激增到7400人,年底又精简到4096人。1978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7826人。1982年达到10037人。1987年末,全县全民所有Z职工10821人,其中固定工7456人。
  集体所有制工人:1951~1952年,随着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等集体企业的建立和供铕合作社的兴办,出现了集体所有制职工。1957年末,全县基本完成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成立各种行业的合作组织23个单位,入社的集体所有制职工1119人。1958年,集体所有制企业激增,全县集休职工(含季节工、轮换工)人数不下万人。1960年起,经调整、精简,至1962年,县劳动部门登记在册的县办集体企业职工1413人。1978年,县办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1803人。1985年,县办集体所有制职工2928人(含合同制职工193人),乡镇集体所有制职工2309人。1987年末,县办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2861人,其中固定工1909人,女工1051人。另外,乡镇企业职工4202人,村办企业和“个体户、专业户、联合体”企业从业职工近6000人。
  附:县劳动服务公司:
  1983年6月,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德化县劳动服务公司,作为县劳动局下属的全民
  事业单位。9月,正式对外办公。主要职贵是:加强城镇待业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生产、服务及就业前培训,介绍安置青年就业,输送临时工,发展集体经济。截止1986年底,全县城镇待业登记人数1809人。安置待业人员1319人,向港澳地区劳务输出16人,个体就业38人;开办各种就业前培训班26期,培训待业人员454人次;兴办集体企业10家,拥有职工210多人。扶持5个集体企业生产周转金6400元,生产经营总收入175273元,利润26394元。圈症资产净值计35万元,上缴税利9309元。1985年,先后两次组织劳动服务公司产品到省和北京参加展销会。
  1985年底,兴建劳动服务培训中心大楼一座,建筑面积1567平方米,投资31万元。1986年10月,开始筹集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共收缴待业保险基金计77个单位8709元。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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