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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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0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4
页码: 519-5
摘要: 本文讲述了中国德化县在不同时期对灾害救济的情况。在清朝和民国时期,由于大饥荒和灾害,政府和民间组织采取了各种措施进行救济,包括煮粥赈饥、平粜谷物、发放寒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化县的救济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在救济过程中,发放了大量的救济款、粮食和其他物资。同时,政府还发动群众开展自由借贷、节约一把米运动等,并引导群众发展生产,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关键词: 德化县 救济 民政

内容

一、灾害救济
  清康熙卅五、卅六年(1696~1697年)相继大饥荒,知县严居敬煮粥赈饥。乾隆八年(1743年)饥荒,米贵。知县鲁鼎梅连续3年谕告全县人民种大、小麦及油菜。六十年(1795年)冬荒,斗米千钱,途有饿殍,知县赵鼎新将情上报批准平粜。道光五年(1825年)饥荒,知县艾荣模报批平粜谷三千余石。同年.知县王源报批平粜谷二千余石。六年又饥荒,知县黄梓春报批平粜谷三千余石。光绪卅年(1904年)五月大水灾,县西双阳乡山洪暴发,知县孙鹏将灾情上报,省派周启铨携款同德化乡绅赴灾区散赈。
  民[国22年(1933年)遭水灾后饥荒,县设平粜局,每户日限一次三升(折合2.25公斤),不到一个月,由于库存不足就倒闭。24年塔雁街失火损失严重,省拨赈济款法币2000元和本地募捐法币2094元,以三成赈遭火灾店主,七成赈受灾人民,计口放赈。27年9月,省赈委会募寒衣二批,分给德化1.4万件。同年县党政军暨各社团负责人于10月7日亲赴城镇各富户劝募救济难民基金,得中镇捐得法币1000余元。又在各界劝募棉衣、寒衣,以及浔中镇负责捐制棉被,各联保捐募背心20条。29年6月,朱地乡因前年农作物,被国民党军派人全部收割,居民饥馑。德化县府拨米19担,救济朱地乡饥民。31年5月,德化县得省拨救济款关金券1万元。35年11月,成立冬令救济委员会,组织筹募冬令救济关金券500多万元,赈济谷372担。各乡镇造报赤贫名册,经社会科审查,每保选择最贫确应受赈的征属20户发放,全县受赈2660人。同月,县承善救署闽处配发救济品旧衣4大包;学校奶粉2000磅、淡奶1889磅;卫生院奶粉300磅、淡奶564磅。旧衣全部分配给全县贫苦公教人员及养济院民等,学校的分给中、小学员生,卫生院的分给赤贫征属、病民等。同年,粮食歉收,民食恐慌,省拨赋谷5000石碾成糙米,第一次分乡平粜,第二次三分一配给各社团公教人员,余给贫民。后来,因风雨灾,向省请拨赋谷1万担平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德化县救济工作自1950~1987年,共发放救济、救灾款4786277元,稻谷27500公斤,以及棉被、衣服等物资。
  1950年,三区南坦乡民房被土匪烧毁;葛坑乡解放战斗中民房火灾。为了及时解决受灾人民生活困难,人民解放军260团将晋江专署拨下救济款提出520元解决受灾户的困难。又对全县军属和地方干部家属的困难补助,发放救济1953元,稻谷2166公斤。同时结合救济城乡贫苦失业工人、贫民以及农村无秋收收入的贫苦农民。由于此时人民政权刚建立,急需救济的贫困户相当普遇,因此,发动群众开展自由借贷,计互借谷子13.24万公斤、人民币2398元、银元29枚、黄金2钱、地瓜干5190多公斤。其中一区丁溪乡就发动群众筹集义仓积谷4187公斤,自行调剂借给该乡缺粮户119户431人,并救济断炊户稻谷190公斤。
  1951年,除自由借贷外,开展节约一把米运动,各区、乡就地解决断炊户共度难关,同时着手引导群众发展生产,根据城乡不同特点,组织从事采矿、伐竹木、烧炭、米粉加工、饮食、缝纫、小摊贩、肩挑运输、小秋收(秋季到山上采野生食物和田地收获后掉失的粮食、薯类)等生产,资金有困难的给予贷款。仅1952年全县组织副业收入达62万元,初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952年5月和7月,大雨、淫雨不断,山洪暴发时有山崩发生,大水冲毁秧苗、田地,农作物损失甚多,七区尤为严重,全区6个乡有5个乡受灾,大溪乡有102户受灾。县发动县、区各机关单位团体干部、职工,捐献歉物支援灾民和断炊户,仅城关就捐献747元,帮11户暂度难关。县根据灾情轻重发放救济歉随同捐献款下拨救济受灾户。
  1953~1954年,先后发生火灾18起,死亡2人,受伤5人,房屋大部被烧毁。当火灾发生时,县、乡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抢救,灾后给予安置和解决救济粮、款。
  1954年5月26日~6月18日,三次大雨,损失甚多,县领导分头亲自带领工作组、水利干部深入~(浔中)、四(上涌)、六(葛坑)区重点灾区检查灾情,发动抢救、抢种,对缺乏秧苗的采取户与户、乡与乡调剂,小株密植、节约用秧、抓紧再育秧;水利、水坝冲坏的先抢修,桥梁先修影响生产和交通要道,木料、资金先由公有林和乡财政解决。县及时发放救灾款,并将灾情上报,经省审核,符合全国第二次民政会议决议精神,得到减免农业税的照顾。
  1951~1955年,救济重点是对无依靠的鳏寡孤独、受灾断炊户和严重困难户。共发放救济款10万元、粮2.75万公斤、棉被137条、棉絮205条、棉花3775公斤、棉衣4822件、夹衣3820件、布2777米,共解决14899户次,34603人次。
  1958年7月15~18日和8月30日、9月4日,遭受强台风袭击,山洪暴发,溪流基涨,受灾严重的有浔中、盖德、三班、俊碧、水口、樟境、美湖等乡,灾情发生时,中共德化县委立即召集人员组织抢救。灾后发放救灾款1.08万元。
  1959年8月8日,全县普降大雨,赤水;上涌两个公社有8个大队山洪暴发,上涌公社水位超过放高水位30厘米。8月29~30日和9月10~且1日又连续发生暴雨灾害,城关超水位警戒线0.38公尺,并发生人员伤亡。县即成立抗灾生产指挥部,各公社组织抗灾突击队,协助、动员391户1379人搬离危险房屋,灾后发放救灾款物。
  1960年6月8~10日,发生台风暴风,最严重的赤水公社降雨量327毫米,暴风雨持续75小时,造成山洪暴发,溪水暴涨,屋倒树拔,损失极为严重。事后县拨救灾款2万元。
  经受上述连续多次自然灾害,德化人民顽强地与灾害作斗争,积极投入抢收抢种,节约度灾,并伸出友谊之手,于1960年捐献物资支援重灾区的龙海县,计有衣服7000多件、稻谷1000多公斤、木材200多根、毛竹4000多支、木柴1万多公斤、现金500多元,以及瓷碗、竹(四)收容遣送.1950年,收容遣送工作开始由民政科负责,所需费用由社会救济款支出。1958年。对于一些小偷小摸、懒汉,山公社、大队办劳动训练队,采取边学习、边劳动改造,经过训练教育72人,遣回原籍,使其转变为自食其力。1959年出现一些童窍扰乱社会治安现象。情节轻微的经教育后,遣回原籍交家长和群众监督,对7名首要的在短期内无法教育改造的,送往莆田教养院收容改造。1960年,无户粮流入的有260人,其中属本专区193人,外专区67
  人,除能通知原地派员带回116人外,其余144人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限期暂住和补办户粮或开给证明回原籍。1961年,在浔中大队设收容点,专门负责收容、安排膳宿和治病,经查明姓名、成份、住址、流入原因后,该遣送的山民政科统一遣送;无家可归的和未查明的,由民政、公安、劳动部门与有关部门联系,暂时给予安排劳动维持生活。经查明后,陆续送回原籍。是年共收容遣送300人,对个别触犯法律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1962年共收容遣送42人,其中外省12人、外专区6人、本专区16人、本县8人。收容遣送过程中支出救济款987元,救济粮42公斤。1964年收容谴送107人,遣送费支出453元。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思想工作及治安工作的加强,后来收容遣送对象逐渐减少,这项工作由公安部门为主负责,遣送费用仍由民政部门给予解决。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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