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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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07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合作社
分类号: F321.2
页数: 1
页码: 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化县在1954年春开始引导农业生产互助组转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年底试办了7个初级社。初级社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和土地分红、评工记分的管理体制。1955年,全县初级社迅速发展,共有255个,5063户,占总户数的19.33%。1956年,全县掀起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办起10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19263户,占总户数的70%。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各户林木、耕牛、大农具折价归集体所有,并按劳动力强弱摊交公有化股份基金和生产费用基金。1957年,德化县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
关键词: 德化县 生产关系 合作社

内容

一、初级社
  1954年春,何良互助组经批准首先转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年底全县又试办7个初级社。初级社社员土地入社,评产定股,耕牛和大农具一般私有租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核算,土地分红、评工记分”的管理体制。1955年,全县初级社迅速发展到255个,5063户,占总户数19.33%。王956年,有94个初级社转入高级社,全县初级社剩下161个,4119户。
  二、高级社
  1956年掀起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全县办起102个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19263户。占总户数70%,社员耕地除留3~5%作自留地外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书各户林木、耕牛、大农具折价归集体所有。分期付清价款,入社社员按劳动力强弱摊交公有化股份基金和生产费用基金。1957年,德化高级社发展到工98个,25468户,占总农户95.92%,全县实现生产资料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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