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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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10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计划管理
分类号: G322.757
页数: 3
页码: 1073-10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科技计划管理情况。包括科研计划、星火计划两方面。
关键词: 科技管理 计划管理 晋江县

内容

一、科研计划
  县属科研计划着重推广应用性、开发性研究。研究计划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局同意报送县科委审查,然后再上报市、省科委,也可由县、市、省科委直接与基层单位联系立项。
  科研或推广项目的立项原则,以近期为主,与国民经济建设相适应,为当地生产服务,综合考虑完成条件与可能;结合晋江县特点,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具有发展前途,大面积推广应用和出口创汇前景。
  凡符合立项原则,重大项目须经费较多者应报省、市、县科委,经审查同意予以立项;一般项目,县财力许可者,由县立项,承担单位必须填写计划任务书。1985年后,改为承担单位与县或省、市科委签订计划合同,然后下达计划予以实施。
  1970—1988年,晋江县由省、地(市)、县三级下达的科研项目130项,其中省属11项、地(市)属17项,县属102项。
  县科委根据项目设计、进度、合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承担单位了解实施情况,协助解决具体问题,促进立项项目计划顺利实施。
  二、星火计划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星火计划的暂行规定》的宗旨和晋江县情,1986年开始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并以“米袋子”、“菜篮子”的工程建设和发展陶瓷产业及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在实施中重于项目选题为实现战略目标服务,具有引导、示范推广意义,系统配套开发、干家万户受益的项目,还优先安排周期短、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项目;在组织项目上,分层上报省、地(市)科委或留县安排,需用经费5万元以上项目坚持做好可行性论证;在项目经费上,以单位自筹为主,国家下拨为辅;获准项目,由承担单位与计划下达单位按技术合同法签订合同;坚持督促、指导、验收、鉴定并按成果水平呈报奖励。
  1986—1988年,晋江县列入省市二级星火计划开发项目有9项,分布青阳、池店、陈埭、罗山、磁灶、内坑、安海、东石、祥芝、蚶江、西滨、紫帽等乡镇(场)。仅土壤识别与优化施肥一项,1988年推广84363亩,早晚二季增加社会收益达127.4万元。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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