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生活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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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302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生活福利
分类号: F241.32
页数: 1
页码: 9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的劳动人事的工资福利的生活福利的生活补助、干部轮休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晋江县 工资福利 生活福利

内容

一、生活补助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干部、职工提供经济补助。补助的项目有临时困难补助、固定补助、乡干部补助、多子女补助和家属招待费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福利费,其大部分用来救济因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福利费按在职人员的总工资额提成:1954年为每人每月6个工资分,1956年为工资总额的5%,1958—1963年为工资总额的1%,1964年为工资总额的2.5%,1979年每人每月1.4元,1980年起增为每人每月2元。生活补助由个人提出申请,民主评议,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批。
  二、干部轮休
  1952年开始,干部按规定每年可在原工作单位休假10天。1984年又规定全年除52个星期日和7个法定节日外,家居农村的干部还可以照顾给予农忙假12天。
  1985年2月起,对工作满10年以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按工作年限的长短每年可享受10天、15天、20天的休假。1年内若病、事假累计达40天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教师因有法定的寒暑假,不另行享受休假。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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