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执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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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98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执行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1
页码: 9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1985年3月—1988年年底,共受理各类执行难的案件272件,执行完毕的155件,占受理数的57%。部分执行和未执行的119件,占收案数的43%。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执行工作 晋江

内容

1985年前,县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由于长期实行审执合一的做法,有的审判员只管审判,忽视执行,有的因案件多,无力顾及执行,对执行难的案件久拖不决。1985年3月,县法院组建执行庭,改变以往重审结、轻执行的做法,使案件的审判结果得到兑现。1985年3月—1988年年底,共受理各类执行难的案件272件,执行完毕的155件,占受理数的57%。部分执行和未执行的119件,占收案数的43%。
  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给执行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如有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停产倒闭;有的盲目生产,产品积压;有的“四无”公司、贸易中心负债累累,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愿意承担责任。执行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依法酌情处理。
  执行中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政策、法律上有错误时,则提出书面意见,交原审判庭审查处理,中止或终结执行的决定,由执行机构作出书面裁定,始能实施。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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