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族工商业者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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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8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族工商业者工作
分类号: D633
页数: 2
页码: 812-8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晋江县委就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团结、教育民族工商业者,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又推动工商业者发挥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专长,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大事。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工商业界代表参加,倾听他们对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晋江县 地方组织 民族工商业者工作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晋江县委就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团结、教育民族工商业者,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又推动工商业者发挥经营管理经验和生产技术专长,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大事。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都安排一定比例的工商业界代表参加,倾听他们对经济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956年,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工商业者1874人(含店外股东606人),按行业加入百货、棉布、酒厂、木材、源和堂等公私合营企业,对他们统称为私方人员,按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全县共区别1575人,占原工商业者的81%(不予区别的原工商业者299人,占19%),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在进行区别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首先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各项待遇,有的换发了退休证,陆续吸收一部分在职的原工商业者加入工会组织,并对原工商业者的安排使用和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其中按规定给予干部待遇的有55人;补发退休干部房屋维修木材的3人,修缮费1人,补发“文化大革命”被扣工资的3人;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25名工商业者,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给予落实政策,并进行妥善安置,其中办理退休的7人,恢复工作的13人,补发丧葬费、抚恤金的5人,批准办理手续追认原在工商联工作的人员1名,落实对私改造遗留问题1人。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调动了工商界的积极性。民建、工商联两会成员100多人参加经济咨询服务活动,并主动配合商业主管部门培训商业职工,其中百货公司、医药公司共培训5期,300多人。同时积极地开展“三胞”联络接待和“外引、内联”工作,促进对外经济发展和技术交流协作,为繁荣晋江经济作出贡献。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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