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度量衡制造销售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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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0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度量衡制造销售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691-69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度量衡制造销售管理的基本情况。民国时期,商业度量衡由晋江县政府建设科和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经管,民国24年,全县度量衡划一工作结束。平时由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组织行业度量衡检查。当年晋江县已有度量衡器的制造、销售和使用管理。5月福建省政府建设厅发给晋江美星度量衡制造厂营业许可执照。新中国成立初期,度量衡器由晋江县政府工商科、室监督与检查。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1986年5月1日起,晋江县政府撤销原县科委所属的计量所,成立晋江县标准计量所,隶属晋江县经济委员会。配合医药部门进行药检及市场查处。进行查处的还有饮料、食品标鉴、眼镜、家用电器、低压电器、电线“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关键词: 晋江县 计量管理 度量衡制造

内容

民国时期,商业度量衡由晋江县政府建设科和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经管,民国24年(1935),全县度量衡划一工作结束。平时由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组织行业度量衡检查。
  当年晋江县已有度量衡器的制造、销售和使用管理。5月福建省政府建设厅发给晋江美星度量衡制造厂营业许可执照。该厂专制衡器,厂(店)主刘国钦,厂址在泉州火烧埔,商标〓,手工制造,平时雇工人5人。
  民国27年5月,福建省政府建设厅还发给晋江县东门外仁风街门牌34号商民陈忠民办的“日用号”(T)营业执照,专制液体量器。
  民国31年可直接向晋江县政府申请度量衡器营业许可执照,经核准可制造、销售。
  新中国成立初期,度量衡器由晋江县政府工商科、室监督与检查。1953年,安海市管会成立,由一位副主任负责度量衡检查,分设度量衡检查组。1954年,对石狮、安海、青阳11、12区市场进行度量衡检查,检查不合格秤1380支(其中有三面秤),没收314支。通过检查、对能够修理的责令其写保证书后,给予修好使用。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9月,晋江县政府就“称改”问题作出专门的部署,并组织市场查处、检查秤400多支,没收20支。1960年1月8日,晋江县工商局《关于加强做好春节期间市场工作的意见》,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在春节前对市场度量衡器具进行一次检查核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修理或予以取缔。
  1975年,晋江县科技组内部有1名科技人员兼管计量工作。
  197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公布后,晋江县医药公司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各批发部、零售部门的用药计量由市制的“斤、两、钱”改造为公制的“千克(公斤)、克”,该工作至1978年7月全部完成。
  1978年恢复晋江县科委,1979年开始组建计量所,并组织对全县计量衡器进行“三普”(普查、普检、普修)。1980年9月,晋江县计量所正式开始业务活动。是年12月,针对县内度、量、衡器普检合格率仅57%的实际,举办晋江县首届衡器培训班,为各行各业的生产、使用、自检和保养维修培训衡器计量骨干50多人。1981年1月3日,晋江县计量所转发《福建省计量器具检定收费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同年8月29日,晋江县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城乡集市贸易度量衡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江县商业部门在商店、门市设立公平秤、公平尺,工商部门在各个市场设立公平秤,县计量所负责定期免费检
  修。11月30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全县商业用、城乡集市贸易用、计价、收费用的衡器实行周期检定。12月中旬,开始对全县19个公社(镇、场)衡器进行周期检定。
  1982年3月13日,根据省政府指示,为切实做好国家检定规程JJG17—80《杆秤》的贯彻和具体实施,召开有生产、修理、销售木杆秤及其制造杆秤配件的个体工商户参加的生产定量铊、刀钮杆秤工作会议。1982年6月15日,晋江县人民政府批转晋江县计量所《关于加强工厂企业计量工作的报告》,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五查”(查机构体制、查人员配备、查计量器具、查规章制度、查计量工作的作用)。1983年,配合工商部门、物价部门,对全县的集市贸易和市场活动开展综合性治理,检查各种衡器3465支(台),没收不合格秤330支(台)。
  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8月20日,晋江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生产使用定量铊双刀钮秤有关规定的通知》,在全县各主要集市、街头、公共场所张贴,废除了容易为不法分子在杆秤上做手脚非法牟利的杂砣及线钮秤。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同年10月份,晋江县计量所利用墙报、标语、宣传车、移动挂图、广播、幻灯、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出动全员到各乡镇主要场所、集市、街头、学校及驻军营地宣传。
  1986年5月1日起,晋江县政府撤销原县科委所属的计量所,成立晋江县标准计量所,隶属晋江县经济委员会。5月8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填报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拥有情况调查登记表的通知》,几天后,出动全员跟踪收回调查登记表,并整理归档。是年,县标准计量所先后举办2期计量定级升级培训,参加数达90多人次。嗣后,正式开展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1986—1988年底,共为12个厂定级,定为二级的有晋江县粉末冶金厂,定为三级的有晋江县粉末冶金制品厂、晋江县日用厂、晋江县柴油机厂、晋江县水泵厂、晋江开关厂、晋江蚊香厂、晋江县拖拉机修配厂、晋江县纺织厂,定为单项验收的有青阳梅山内燃机配件厂、青阳联友服装厂、青阳梅山华侨服装厂、安海恒安实业有限公司、深沪利丰旅游用品厂。对全县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全部发表调查,并跟踪取表,部门分类统计、造册。
  1987年7月晋江县标准计量所对全县生产、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考核发证工作(至1989年初完成)。8月,福建省第二期国家计量监督员考核培训班在晋江县举办。县标准计量所4人参加,考取并获国家计量监督员证。晋江县标准计量所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前,配合各有关部门对全县主要集市贸易进行监督检查,对利用秤支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的商贩进行查处,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1986—1988年底,对79笔短斤少两行为进行处罚,没收不合格衡器879支(件)。配合医药部门进行药检及市场查处。进行查处的还有饮料、食品标鉴、眼镜、家用电器、低压电器、电线“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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