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晋江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20002803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度量衡制造销售管理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2 |
页码: | 691-69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度量衡制造销售管理的基本情况。民国时期,商业度量衡由晋江县政府建设科和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经管,民国24年,全县度量衡划一工作结束。平时由各地商会、同业公会组织行业度量衡检查。当年晋江县已有度量衡器的制造、销售和使用管理。5月福建省政府建设厅发给晋江美星度量衡制造厂营业许可执照。新中国成立初期,度量衡器由晋江县政府工商科、室监督与检查。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1986年5月1日起,晋江县政府撤销原县科委所属的计量所,成立晋江县标准计量所,隶属晋江县经济委员会。配合医药部门进行药检及市场查处。进行查处的还有饮料、食品标鉴、眼镜、家用电器、低压电器、电线“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 |
关键词: | 晋江县 计量管理 度量衡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