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晋江市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320020220002796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查处走私贩私 |
| 分类号: | F203.9 |
| 页数: | 3 |
| 页码: | 675-677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查处走私贩私的基本情况。1979年4月,晋江县市场上少数人买卖票证,套购侨供物资倒卖给省外。5月,这些人大量进行进口电视机、三用录音机、计算器的黑市交易,并携带运销至各省、市。8月,晋江县沿海的群众与台湾船民接触频繁,一些走私、投机倒把分子同不法分子乘机作案,买卖黄金、银元,兑换台湾制造的手表等商品。有的社队工厂企业以来料加工为名,从港澳大批进口布。罚没收入共计42.96万元。1981年1月20日,成立“晋江县打击走私、投机倒把领导小组”。1984年6月4日,晋江县召开反走私工作表彰大会。11月11日,为贯彻国务院精简机构,深化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工商、海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中共晋江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撤销晋江县打击走私办公室。 |
| 关键词: | 晋江县 经济违法 走私贩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