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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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传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640-64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2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司法部门进行法制宣传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司法 法制宣传 石狮市

内容

石狮解放初期,各乡(镇)在晋江县人民政府司法科指导下,配合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1952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教育。1954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8年,各公社制订社会主义爱国公约,对群众进行爱国守法教育。1960年,举办法纪图片展览10次,召开法纪报告会83场,守法座谈会9次,受教育群众达10多万人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法制宣传活动停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公社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1984年6月,司法部门在蚶江乡和石狮中心小学搞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的试点。
  1985年7月,全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全民普法规划,石狮镇作为县的普法试点单位。1986年9月,各乡(镇)全面开展“十法一例”的普法教育,蚶江、祥芝等乡(镇)主要领导干部亲自登台讲法。石狮中心小学以法育苗,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的做法,被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
  1987~1989年,石狮市继续组织实施“十法一例”的全民普法教育。至1989年底,全市普法教育面达20.31万人,完成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计划任务。
  1991年元月,成立石狮市“二五”普及法律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同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决定,全市全面铺开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教育活动。当年,举办普法宣传骨干培训班182期,有8545人受训。
  1992年10月中旬,市普法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六法两例”知识电视大奖赛,有9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市电视台现场直播竞赛实况,扩大宣传教育面。
  1993~1995年,市政法部门配合“严打”斗争,在7个镇(街道办事处)举办轻微违法人员法制教育学习班23期,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进班接受教育者有1000多人次。市商会、税务局、工商局、经济局等单位联合举办10期中外合资企业、乡镇企业经理、厂长法律知识培训班,共有1130人参加,比较系统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关政策、法规。
  在“二五”普法教育期间,各中小学校结合思想品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国旗法》、《国徽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游行示威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市普法办公室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法制教育巡回宣讲组,到各中小学校作法制报告。
  1996年8月开始,全市开展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法的重点对象:科级以上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行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外来劳工。9月,全市开展声势大、覆盖面广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出墙报、板报42期,挂跨街横幅标语19幅,出动宣传车106次,《石狮消息报》、电视台亦开辟法制专栏,从各方面营造“三五”普法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1997年,开展“法律进千家万户”活动,全市共培训骨干581人,订阅有关法律方面的报刊16种2.35万余份,编发宣传资料2.7万份,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21场次。当年3月和11月,两次组织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法制讲座,参加者有600多人次。5月,市普法办、工商局、经济局、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在祥芝镇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全镇79家企业近百名管理人员受训。是年,还在居委会、村委会、老年协会、城监大队、电力公司等单位上法制课476场次。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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