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外汇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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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外汇管理
分类号: F830.73
页数: 2
页码: 500-5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金融管理中的外汇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主要是取缔外币流通和外汇黑市,便利侨汇,稳定金融市场。1959年始,积极支持对外贸易。1980年12月18日,国务院发布《外汇管理条例》。1988年9月13日,石狮承接辖区内外汇管理业务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金融管理 外汇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主要是取缔外币流通和外汇黑市,便利侨汇,稳定金融市场。1959年始,积极支持对外贸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加强外汇管理,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1980年12月18日,国务院发布《外汇管理条例》。而后,实行外汇留成办法,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同时对外汇实施统筹调剂,放开调剂价格,根据外汇供求状况实行浮动,扩大调剂范围,调动各方面的创汇积极性。1982年,放宽对个人的外汇管理,1985年,开办丙种外币存款业务,允许辖区内居民在银行开立外币存款帐户。1986年试行留成外汇调剂办法。1988年9月13日,石狮承接辖区内外汇管理业务。1989年,实行承包结汇制度,完成外汇券结汇额22.7万美元,港元8万元,为承包数的114.8%;各项外汇额度收入131.6万美元;建立初级外汇额度帐户41个,额度余额146.1万美元。1990年,国家发布《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当年全市贸易外汇留成收入37.4万美元、非贸易外汇留成19.5万美元、外汇券结汇57.3万元,各项留成外汇支出108.8万美元。1991年全市6个收券单位结汇58.3万元,同时做好开立外汇帐户的初审和报批。1993年,全市有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帐户879户,外汇券帐户41户,对公单位现汇帐户9户,并取缔外汇非法活动。1996年7月,将外汇帐户进行区分共462个,其中,结算帐户385个,资本金帐户42个,贷款户35个,外商企业纳入结售汇制。1991~1996年全市出口应收汇18530万美元,经核销管理,累计收汇17509万美元,收汇率达94.5%。并对金得利咨询有限公司、金川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澳门来石狮的一家公司非法外汇期货经营公司依法制止或取缔。工商管理部门经常开展打击外汇黑市买卖,共查获美元118689元,港元584880元、台币213350元、新加坡币47131元,日元68.7万元、法郎36450元、荷兰盾54450元、意大利币2700万里拉、菲律宾币500元、马来西亚币21551元、奥地利1000先令及外汇券242.5元、侨汇券580元,捣毁一批炒买炒卖窝点。1997年对外汇信贷质量及风险和对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汇率、内控制度、外汇帐户、结售汇情况进行检查,打击非法外汇活动,加强进出口收付汇检查,全年出口收汇率达95%,进口付汇率为86%。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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