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机构及社会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68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机构及社会事务
分类号: D632
页数: 13
页码: 1082-1094
摘要: 本章记述了德化县民政机构及社会事务的情况。
关键词: 民政机构 德化县 社会事务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88年,县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同年3月,德化县救灾保险互济会成立,为县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992年,县民政局在各乡镇设立民政办。
  1993年2月,德化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为民政局下属自收自支单位,与德化县救灾保险互济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办公,开展两种业务。
  1994年4月,县民政局设人秘股、财务股、救灾救济股、政权建设股、老区办;下属单位有地名办、支前办、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德化县精神病医院、德化县福利综合厂、烈士陵园管理处。
  1996年5月,德化县进行第三次机构改革,县民政局设办公室、计财科、优抚安置办公室、支前办公室、区划地名办公室、老区办公室,下属单位有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保办公室、殡仪服务站、烈士陵园管理处、精神病医院。同年9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德化县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民政局为县政府27个工作机构之一。
  1997年6月,县民政局内部机构调整,社会团体事务管理办公室挂靠基层政权建设科,支前办公室挂靠优抚安置办公室。同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费从勘界专项经费支付。
  1998年12月,德化县殡仪服务站设立,负责管理殡仪事务,为县民政局股级事业单位,人员从县民政局内部调配,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1999年6月,县编委核定“德化县农村社会保险公司”经费自筹,人员从原德化县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中调配,撤销德化县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收回其所属编制。
  2002年8月,县委、县政府对县级党政机构进行“三定”(定人员、定机构、定职能),民政局规格为正科级,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建设与社区服务管理、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等职能;划入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划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移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支前办公室职能移交县政府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加挂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复员退伍军人接待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股、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挂靠单位有德化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2年9月,县纪委在县民政局派驻纪检组。
  2003年10月,德化县老人公寓管理中心成立,为民政局股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从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调剂,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2004年8月,德化县殡仪服务站更名为德化县殡葬管理站,机构性质及规格、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不变。
  2006年6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从县民政局现有行政编制中调剂。同时,德化县退役士兵就业指导服务站成立,负责全县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就业培训、指导服务工作,为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隶属于县民政局。
  2007年4月,德化县婚姻登记处成立,经费由财政核拨。同年6月,县退役士兵就业服务站增加事业编制,经费由财政核拨。
  第二节 婚姻登记管理
  1991年11月,泉州市政府发出《关于制止早婚早育的通知》,重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要求把婚姻登记同贯彻《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1992年3月底完成“五清理”任务。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鞭炮夫妻”予以补办登记手续。全年补办婚姻登记457对。
  1993年8月,根据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收费检查的通知》;9月上旬,进行自查纠正,下旬,县组织检查组对18个乡镇进行抽查,制止各地违反规定乘婚姻登记进行“搭车收费”的现象。
  1994年2月,民政部发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1995年,对6名新上岗的婚姻登记员进行考核,合格的发给“婚姻登记员证书”。
  2003年9月,县政府下发《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收归县民政局办理,各乡镇不再办理婚姻登记;各乡镇使用的婚姻登记专用章(木质印章及钢印各1枚)以及未使用的“婚姻证”“离婚证”,于10月1日前送交县民政局登记收回;县民政局在民政局二楼设立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同年,涉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婚姻登记收归市民政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收归省民政厅办理。
  2007年3月,县婚姻登记处进驻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
  第三节 老区工作
  一、老区县的确认
  1990年5月,根据省老区办《关于确定老根据地的通知》,确定德化县老区乡5个,为浔中乡、水口乡、龙浔镇、雷峰乡、南埕乡;省定基点村3个,为毛厝村、昆坂村、梨坑村;县定基点村21个,为丁墘村、丁溪村、蒲坂村、仙境村、高阳村、承泽村、湖坂村、久住村、塔雁街、蕉溪村、长基村、三班村、泗滨村、东山洋村、盖德村、下寮村、上坑村、南斗村、下涌村、洪田村、漈头村;一般村35个,为大坂村、世科村、宝美村、浔中村、石山村、祖厝村、石鼓村、隆泰村、村场村、亭坑村、凤坪村、上湖村、丘坂村、雷峰村、朱紫村、坂仔村、肖坑村、瑞坂村、枣坑村、南埕村、塔兜村、前锋村、西山村、高漈村、桥内村、蔡径村、下坑村、山坪村、大溪村、霞碧村、朱地村、上涌村、曾坂村、尤床村、富地村。老区总人口90010人,18303户,健在五老人数634人。
  1994年11月,在老区村水口镇昆坂村坂里为中共福建省委旧址竖碑。
  1995年1月,省老区办下发闽政老办〔1985〕005号文件,明确规定划分革命老根据地和老区乡镇的3条标准。
  1999年3月,县老区办将德化老区重要的革命遗址和老区乡镇情况上报省老区办。
  2003年6月,省委、省政府批准中共福建省委机关旧址陈列馆(水口坂里),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3年10月,福建省老区办印发《福建省老区乡村名册》,德化县列入名册的老区乡镇13个,即龙浔、浔中、三班、盖德、龙门滩、雷峰、南埕、水口、葛坑、国宝、上涌、桂阳、春美,建制村131个,老区人口数21.24万人,是福建省25个一类老区县之一。
  二、支持老区建设
  1988年9月13日,县老区经济开发服务公司成立,指导老区扶建经济实体厂、加工服务点,沟通经济信息和协助销售老区土特产、矿产、陶瓷、叶蜡石等,1989年10月18日注销。
  1990—1993年,县支持老区基础设施建筑材料,钢材8吨,水泥37吨;扶持修建公路24.5千米、桥梁1座,新建校舍5座、村办企业2个;帮助水口镇昆坂村坂里自然村修建公路资金1.5万元,梨坑村架设输电线路资金1万元。
  1995年7月5日,德化县老区建设促进会(简称县老促会)成立,通过访贫问苦,调查研究,在各种刊物宣传老区人民革命优良传统,为老区人民“五老”人员的生活补助、疾病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排忧解难,为老区建设学校、修公路等多渠道争取资金。
  1995年,投入扶持资金9万元用于资助水口镇毛厝村、梨坑村修建公路13千米,桂阳乡洪田村架设输电线路5千米,浔中镇大坂村校舍及热电厂建设。
  1996年,投入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万元,其中新建、修建乡村公路6.5万元,开通水口镇毛厝村公路8千米、葛坑乡漈头村十字格公路5千米,修建水口镇梨坑村公路6千米。
  1997年,在省、市、县老促会支持下,开通水口镇昆坂村溪兜至毛厝村公路,全长8.5千米。
  1998年6月,市老促会到水口镇毛厝老区村召开扶贫现场会,落实扶持发展生产项目资金30.2万元。是年,全县下达支援老区建设资金19.5万元,帮扶水口镇毛厝村、昆坂村新建校舍2所,梨坑村修建公路4千米,毛厝村开公路9千米,上湖村开发叶蜡石,村场村修建桥梁1座;雷峰镇蕉溪村建校舍1所,修建美洋拱桥1座;国宝乡祥云村校舍1所,龙浔镇高阳村修建公路6千米,葛坑祭头村十字格输电线路5千米。
  1999年12月,省老区办资助水口溪兜老区公路建设,拨款7.5万元。是年,全县老区有扶建资金16万元,扶持7个乡镇11个村1所中学建设,修建乡村公路45千米,校舍400平方米,架设输电线路5千米。
  2000年,市、县投入扶持资金490.15万元(其中市扶持资金347.2万元,县扶持资金142.95万元),重点扶持9个老区村道路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另下拨老区扶建资金14.7万元,修建公路30多千米,桥梁2座。
  2001年,扶持国宝乡祥云村和三班镇蔡径村公路建设各1万元。
  2003年4月,省老促会副会长唐文光,泉州市委书记施永康到春美乡尤床村召开办公会,确定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15千米,种植黄花菜、德化梨和发展毛竹等,以及库区养鱼、自来水工程、农田耕地平整,半山老区村搬迁等8个项目,落实扶持资金500万元。是年,全县有省级扶持2个老区村,扶持资金73万元,市级扶持3个老区村,扶持资金370万元,县四套班子领导扶持15个老区村,扶持资金157万元。
  2004年,扶持修建公路项目20个,单位扶建资金29.1万元;扶持修建水利项目1个,单位扶建资金1万元,扶持供水设施1个项目,单位扶建资金2万元;扶持桥梁建设项目1个,单位扶建资金1.5万元。
  1988—2006年,县共拨出支持老区发展资金1386.8万元(其中无偿资金1359.3万元,有偿低息资金27.5万元),扶持项目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食用菌项目等。其中2006年南埕连山、盖德福阳2个老区村继续被列入省级重点扶持村,水口毛厝、龙门滩村兜、南埕梓安3个村列入市级重点扶持村,葛坑水门、雷峰格后、三班桥内、春美新阁4个村列入县四套班子领导挂钩扶持村,省、市、县共筹集扶持资金1318.2万元。其中毛厝老区村新建拦水坝1座,引水渠3千米,解决10公顷耕地灌溉问题;垦复毛竹林100公顷,建设速生丰产林26.67公顷;改造低产芙蓉李果园33.33公顷,种植板栗13.33公顷,银杏13.33公顷,杜仲6.67公顷,推广芙蓉李嫁接黑李20公顷;筹集资金20万元投入梅岭溪一级水力发电站进行技术改造。
  2007年,县老区办向上级老区主管部门争取扶持资金32万元,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
  三、发展老区科技教育
  1988年,保送师范预备班招生6名。1990年,向南安师范学校输送老区预科班新生5名。1991年,下拨老区乡科技培训经费1500元(浔中、雷峰、南埕各500元),向南安师范学校输送老区预科班新生5名。1992年,向南安师范学校输送老区预科班新生5名;招收农函大老区学员175人,参加市老区办培训实用技术人员6人,为23个老区村培训实用菌技术26期,受训人员2347人。1993年,报送老区预科班(中专)招生数3人,招收农函大老区学员125人。1995年招收农函大老区学员90人,举办科技培训班4期,受训1200人,向南安师范学校输送老区预科班新生4人。1996年,招收农函大老区学员90人,举办老区科技培训班8期,受训2680人,选送福建农大老区预科班学员1人。1997年6月,县老促会为筹资建设毛厝小学新校舍,向省、市有关部门争取资金7万元。2000年输送老区预科班新生5人。2003年,核定报考老区预科班考生36人。2003—2005年,按省老区教育阳光工程招生政策,县老促会每年从初高中毕业生中选送一批优秀生进入中专深造;同时,选送低于高考录取线的高中生到福建师大、农大预科班学习,一年后进入本科深造,县老促会被授予“福建省老区教育阳光工程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2—2007年,县老促会通过黄仲咸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高中生283人次、14.15万元。至2007年,全县老区上大学的子女,受县助教助学基金会资助的贫困生1500人次、67.5万元。
  第四节 民间组织管理
  一、社团登记管理
  1991年对全县社团进行清理整顿,登记发证34个,占县级总数48个的70.8%;1992年,基本完成对全县社团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为30个县级社团,9个乡镇级社团注册登记,并核发证书;1993年,年检社团16个,新批准成立5个;1994年,下发《关于社会团体管理使用社团收款收据的规定》,规定社团收款收据的使用原则和范围;1995年,新批准成立社团4个,年检29个;1996年,新批准成立社团3个,年检52个,办理注销1个。配合公安机关取缔邪教组织“呼喊派”在德化的活动;1998年10月25日,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县民政局下发《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审定和换发证书的通知》,规范社团活动,社会团体法人的注册资金由原来5万元以上调整为3万元以上;1999年,对全县57个社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完成自查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34个,换发新证21个,合并2个,新批准成立1个,依法取缔1个。截至2007年6月,全县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45个。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1998年10月,国务院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民间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2002年,开展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理整顿,全面清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资料,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引导的方针,重点发展行业协会和公益性组织,扶持、引导和规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2002—2008年,批准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
  第五节 勘界事务
  一、县际勘界
  德化县位于福建省中部,泉州市西北部。与三明市大田县、尤溪县,福州市永泰县,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永春县毗邻。县级边界线绝大部分处于崇山峻岭、深山老林之中。多数边界线是市级边界线,法定线少,习惯线多,部分为争议线。一些地方林、矿等自然资源权属争端时有发生,历史遗留问题多。
  1996年8月,国务院作出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勘界工作。同年10月,德化县勘界领导小组成立,启动县界勘界工作。至2001年11月,5条县级边界线长353千米全部贯通。
  (一)德化—永春界
  德化—永春县行政区域界线长近90千米,边界线多数为习惯线,少数地段存在权属争议。边界线涉及14个乡镇(永春县9个、德化县5个)。
  1997年5月以后,县勘界办人员到边界线的5个乡(镇)、17个村,即龙门滩镇的大溪、霞霞山、硕儒,三班镇的奎斗、东山洋、泗滨、三班、桥内、岭头、锦山,龙浔镇的高阳、英山,盖德乡的有济、福阳、凤山、上地,美湖乡的阳山等走访调查,收集有效凭据,按经管现状,实地踏勘,标绘主张线。6月13日,在德化召开德化县与永春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泉州市民政局、市勘界办主任钟伟民、德化县副县长郑启梓、永春县副县长许水清及两县勘界办等18人参加会议。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勘定德化县与永春县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核对地形图,一致吻合的边界线3段35.4千米;并形成会议纪要,签订贯通边界线协议。
  1997年8月21日至2000年7月18日,双方县勘界办经实地联合踏勘,多次在德化、永春召开协商定界会议,泉州市勘界办、两县政府及勘界办有关领导等参加会议。经协商定界,贯通33.75千米。对剩下的草山至四角埕17.75千米未贯通地段,经多次协商,仍分歧较大,双方同意上报泉州市政府裁决。
  1999年6月15—17日,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召集两县勘界办人员、有关乡镇人员及村干部群众到实地踏勘指界,依据有效凭据,了解经营现状。10月12日,泉州市政府下达裁决书。此后,埋设2个界桩(不含三交点桩)并完成测绘工作。
  2001年1月3日,德化县副县长林合龙、永春县副县长郑英兰分别代表县政府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和德化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勘界办汇总勘界成果资料,两县政府联合上报泉州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6月11日,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永春县人民政府和德化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该界线89.013千米成为法定线。
  (二)德化—游界
  德化—仙游县行政区域界线长44千米多,涉及两县6个乡(镇)13个村,即德化县水口镇、南埕镇、龙门滩镇等5个村,仙游县凤山乡、西苑乡、度尾镇等8个村。边界线现状多数为习惯线,少数山场或地段存在土地、林木林地等自然资源权属争端,曾出现多起斗殴、绑架等恶性事件。其中,省林业调处办封闭的“磨兜”山场和勘界前发生权属争议的“添眉头”(又名“溪里”)、“路坑里”(又名“桌坑里”“度坑里”)、“白石、硎头”、“北斗山(又名“佛斗山”)、洋中、俤杯洋”等山场,面积0.18万公顷多。
  1998年2月起,县勘界办人员到边界线的3个镇、5个村走访调查,收集有效凭据,按经管现状,实地踏勘,标绘主张线。4月13日,在德化召开泉州市与莆田市勘界工作会议,会议签订《联合勘定泉州市与莆田市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进行图上核对,界线相吻合5.34千米,贯通率13.35%。两县勘界办分别在5月14日、7月1—2日,组织毗邻乡镇村代表22人,对未贯通地段进行实地联合踏勘,按各自经营现状指界,贯通6.56千米,双边村代表在1974年出版的1∶1万地形图上签字,确定为德化县与仙游县的行政区域界线。
  上述两市、两县分别在1998年7月24日、1998年8月10—14日,召开泉州市与莆田市勘定边界线第二次联席会议、第三次协商会议,均未达成共识。
  2000年5月30—31日,在德化召开第四次德化县与仙游县协商定界会议,省勘界办、两市勘界办、两县勘界办领导、技术人员等17人参加会议。经省勘界办综合处处长韩康平协调,以1998年8月14日省勘界办划出的协调线为基础,对“磨兜”“北斗山—俤杯洋”地段进行局部调整,协商定界贯通32.95千米。至此,德化—仙游县行政区域界线44.85千米全线贯通,并用红色实线标绘在福建省测绘局1974年出版的1∶1万地形图上,双方于31日凌晨1点30分在贯通图上签字。此后,两县埋设同号双立单面型与单立双面型等3个花岗岩界桩。
  同年9月16日,两县勘界办与省第一测绘院签订界线测绘合同,至11月完成测绘工作。12月19—20日,德化—仙游县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验收会议在仙游举行,省勘界办、两市与两县勘界办、省第一测绘院等18人参加会议,省、市勘界成果验收小组对德化—仙游线勘界中所形成的文书资料、测绘资料和各类图表进行验收,并进行勘界成果资料汇总。12月28日,德化县副县长林合龙、仙游县副县长黄玉平分别代表该县政府在《仙游县人民政府和德化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两县联合上报两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2001年6月18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仙游县人民政府和德化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该界线44.85千米成为法定线。
  (三)德化—永泰界
  德化—永泰县边界线涉及4个乡(镇),即德化县杨梅乡、水口镇,永泰县盖洋乡、洑口乡,部分为习惯线和法定线、协议线,小部分山场或地段存在着林木林地、矿产资源权属争端。其中,德化县淳湖村与永泰县石塘村的“流水格”金矿权属争端省政府作了备案,1995年毗邻双方因争金矿引发群体械斗,造成伤亡事件。
  1998年2月起,县勘界办人员到边界线乡(镇)、村走访调查,收集有效凭据,实地踏勘,标绘主张线。4月25日,在永泰召开第一次勘界工作联席会议,泉州市、福州市勘界办主任出席并主持会议。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勘定永泰县与德化县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并将各自标绘的主张线进行图上核对,界线相吻合8段15.2千米。5月12日,德化县、永泰县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第二次会议在德化召开,两市勘界办、两县勘界办等12人参加会议;对未贯通的界线进行友好协商,贯通5段5.95千米,并形成会议纪要,签订贯通线段协议。7月21日,德化县、永泰县第三次勘界工作联席会议在德化召开,泉州市勘界办主任钟伟民、福州市勘界办主任俞昌林等18人参加会议,省勘界办处长韩康平到会指导,贯通4千米。9月11日,由省勘界办处长韩康平、技术员林艳主持,组织两市、两县勘界办人员及毗邻乡镇村干部群众,联合实地踏勘“64东西畔协议”东畔山场北界止厝地坪横路。
  2000年1月13—15日,第四次协商定界会议在永泰召开。两市勘界办主任及两县勘界办共15人参加会议,省勘界办定界处处长汪浩生到会指导;经协商,贯通2段1.3千米。5月16—17日,两县勘界办召集双方乡镇村干部、知情群众到德化—永泰县界线未贯通地段联合实地踏勘指界,并在德化进行友好协商,贯通亭坑村、凤坪村与山寨村地段,以及省坑后畲崎地段共4.5千米。6月20日,两县勘界办对两县界线未贯通地段再次商谈。9月16—17日,在德化召开第七次联合勘界协商定界会议,省勘界办、省林业调处办、两市与两县勘界办等16人参加会议。省勘界办处长韩康平、杨铁军,省林业调处办主任林金土到会指导。会议协商贯通“64协议”中的原总参谋部标绘的地图线作为两县行政区域界线,长5.02千米,并形成会议纪要、签订协议。9月27—29日,德化县、永泰县第八次联合勘界工作会议在永泰召开,省勘界办、省林业调处办领导到会。会议就未贯通的“流水格”至德化—永泰—尤溪三县交界点地段进行协商,因分歧较大未形成共识,双方按国务院32号文件和26号令规定,以政府名义,将各自的解决方案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地形图在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省政府。
  2001年2月5日,两县勘界办在德化县水口镇政府分别陈述尖峰尾格至德化—永泰—尤溪三县交界点未贯通地段的主张、理由和依据,对未贯通的地段进行磋商。2月6日,双方到“流水格”实地踏勘指界;协商贯通7千米,并将遗留争议面积缩小到最小范围。2月7日,德化—永泰县行政区域界线新一轮协调会议在泉州召开,会议由泉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国泰主持,福州市副市长杨爱金、泉州市副市长李天乙、省勘界办副主任韩康平、省勘界办处长杨铁军、两市民政局副局长、两市勘界办、两县分管副县长、两县勘界办共23人参加会议。会上,两市副市长同意由省勘界办对尖峰尾格至德化—永泰—尤溪三县交界点界线提出协调意见,两市、两县坚决服从。省勘界办根据两县提供的依据和调查情况提出协调线,两市领导同意省勘界办的协调线,并在协调线工作底图上签字。至此,德化—永泰县行政区域界线45.76千米全线贯通。此后,完成界桩(三交点)埋设、测绘、资料汇总等工作。
  同年10月30日,德化县副县长林合龙、永泰县副县长杨传金分别代表县政府在《永泰县人民政府与德化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并联合上报两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12月25日,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永泰—德化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该界线45.76千米成为法定线。
  (四)德化—尤溪界
  德化—尤溪县行政区域界线长80千米多,边界线多处于崇山峻岭,涉及6个乡(镇),即德化县汤头、葛坑、杨梅、水口,尤溪县坂面、中仙。边界线部分为习惯线和协议线,部分山场或地段勘界前存在林木林地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其中:1963年岭脚村(德化)、永坑村(尤溪)共同侵权格中村(德化)所属的“大坑园”280公顷山场;“后林崎”山场争议省政府多次协调未果;“黄竹坑、藤薯坂”山场争议调处未果,被省林业调处办封闭;山场5处多次协商调处未果。
  1999年2月起,两县勘界办人员分别到实地调查,收集资料,标绘主张线。5月18日,在德化召开第一次联合勘界工作会议,省勘界办处长杨铁军、科长邱航到会指导,泉州市勘界办、三明市勘界办、德化县勘界办、尤溪县勘界办共24人参加会议。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勘定德化县与尤溪县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根据两县勘界办实地调查标绘的主张线进行图上核对,相吻合10段19.74千米;并形成会议纪要,签订贯通界线协议。10月21日,两县勘界办通过友好协商,贯通21.10千米。
  2000年7月15日,在德化召开第二次联合勘界工作会议,两县勘界办就未贯通地段进行协商,定界贯通8段23.05千米。8月1—3日,在福州召开第三次德化—尤溪县联合勘界协商定界会议,省勘界办、省林业调处办领导到会指导,两市勘界办、两县勘界办、两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经友好协商,贯通1段3.32千米。8月22—24日,在尤溪召开两县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第四次工作会议,省勘界办、两市勘界办、两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勘界办共17人参加会议,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廖明光、省林业调处办处长张祖密到会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两县就区域界线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并提供历史依据及经营现状。由省勘界办划定尤溪县西华村与德化县上云村、白叶村的“凤山—扑顶”,山岩村与龙塔村的“乌沙岭”,永坑村与格中村的“大坑园”等3个地段行政区域界线11.20千米,双方签订协议。对德化水门村与尤溪萧坂村“后林崎、后湖”山场,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按国务院32号文件和26号令规定,以政府名义,将各自的解决方案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地形图在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省政府。
  2001年2月23日,省勘界办处长杨铁军、工程师廖振瑞召集两市、两县勘界办人员及毗邻村干部群众,到后林崎、后湖实地踏勘指界,了解经管现状。5月11日,由省勘界办副主任韩康平、科长邱航、工程师廖振瑞主持,召集两县勘界办工作人员、当事村代表到后林崎实地踏勘,了解经管现状和双旗山金矿经管现状。5月15日,德化—尤溪争议线新一轮协商协调会议在泉州召开,省民政厅副厅长林培新、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廖明光、省勘界办副主任韩康平、泉州市副市长李天乙、三明市副市长郑国仁、德化县副县长林合龙、尤溪县副县长郑剑波及两市两县勘界办共25人参加会议。由省勘界办指导,毗邻双方就未贯通的“后林崎、后湖”地段进行协商和协调。会上,两市副市长根据双方汇报情况分别作讲话,表示同意由省勘界办提出协调意见;两市副市长在协调贯通的工作底图上签字。至此,德化—尤溪县界线86.297千米全线贯通。
  同年6月25日至7月31日,两县在界线埋设2个界桩,8月底完成界线测绘工作。9月25日,德化—尤溪县勘界中所形成的文书、测绘、图表、界桩登记、界线走向文字说明等资料通过省、市勘界成果验收小组的验收。9月30日,德化县副县长林合龙、尤溪县副县长杨大荣分别代表县政府在《德化县人民政府与尤溪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并联合上报两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12月14日,福建省政府批复同意《德化—尤溪县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该界线86.297千米成为法定线。
  (五)德化—大田界
  德化—大田县边界线长80千米多,涉及6个乡(镇),即德化县春美、美湖,大田县湖美、早兴、屏山、济阳。边界线部分为习惯线或法定线、协议线,小部分地段勘界前存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其中,德化尤床村与大田高才村“大小石坑”山场权属争议多次商谈未果。
  1999年2月起,两县勘界办人员分别到边界线乡镇村走访调查,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标绘主张线。5月18日,在德化召开第一次联合勘定德化—大田县行政区域界线工作会议,省勘界办处长杨铁军到会指导,泉州市勘界办、三明市勘界办、两县政府分管领导及两县勘界办共24人参加会议。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勘定德化县与大田县行政区域界线实施方案》,根据两县勘界办实地调查标绘的主张线进行图上核对,吻合13段41.73千米,贯通率57.3%;并形成会议纪要,签订贯通界线协议。8月5—7日,两县勘界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大田召开,省勘界办副主任廖明光、省林业调处办处长张祖密、泉州市勘界办主任钟伟民、三明市勘界办主任罗伟生、德化县副县长林合龙、大田县副县长陈汉良、德化县勘界办主任庄龙海、大田县勘界办主任吴文旗共24人参加会议;会议对未贯通地段在图上进行协商定界,贯通13.3千米。11月24—27日,两县勘界工作第三次协商定界会议在德化召开,省勘界办、两市勘界办、两县政府分管领导及两县勘界办共22人参加会议。会上,省勘界办副主任廖明光、省勘界办处长杨铁军、省政府处理山林纠纷办公室主任张祖密对本次联席会议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友好协商,定界贯通6段14.34千米;并形成会议纪要,签订贯通界线协议。
  2000年7月29—31日、9月13—15日,两县分别在福州、德化协商未贯通的“大小石坑”地段,因分歧较大未形成共识,双方按国务院32号文件和26号令规定以政府名义,将各自的解决方案和有关证明材料及地形图于9月25日前逐级上报省政府。
  2001年2月22日,由省勘界办处长杨铁军、工程师廖振瑞主持,召集两市、两县勘界办及当事村代表到大小石坑实地了解经管现状。3月13日,德化—大田争议线新一轮协商协调会议在三明召开,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廖明光、省勘界办副主任韩康平、省勘界办处长杨铁军、泉州市副市长李天乙、三明市副市长郑国仁、两市勘界办、两县政府分管领导及两县勘界办共25人参加会议。会上,两县分别陈述柯树格至德化溪口(大小石坑)未贯通地段的主张、理由和依据,并进行磋商。两市副市长的讲话均认为要按照勘界原则、政策和法规尽快解决未贯通地段,并同意由省勘界办提出界线走向协调线,两市副市长在协调贯通的边界线1段6.1千米工作底图上签字。至此,德化—大田县行政区域界线87.682千米全线划定。
  同年6月21—24日,两县在界线埋设2个界桩,8月底完成界线的测绘工作。9月25日,德化—大田县勘界成果资料通过省、市勘界验收小组的验收。9月30日,德化县副县长林合龙、大田县副县长陈汉良分别代表县政府在《德化县人民政府与大田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及附图上签字,并联合上报两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12月14日,省政府下达《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市与三明市、德化—大田等2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该界线87.682千米成为法定线。
  (六)勘定三县交界点
  德化县行政区域界线有5个三县交界点。德化—永春—仙游三县交界点,即仙游县度尾镇苦竹村、永春县湖洋镇蓬莱村、德化县龙门滩镇大溪村;德化—永春—大田三县交界点,即永春县下洋乡上姚村、大田县济阳乡高升村、德化县美湖乡阳山村;德化—永泰—仙游三县交界点,即仙游县凤山乡柳园村、永泰县洑口乡紫山村、德化县水口镇昆坂村;德化—尤溪—永泰三县交界点,永泰县盖洋乡石塘村、德化县水口镇淳湖村、尤溪县中仙乡华仙村分别在1997年2月、1999年11月、2000年9月、2001年6月,完成埋桩、测绘、签订协议书、资料汇总等工作。德化—大田—尤溪三县交界点,即大田县湖美乡高才村、德化县春美乡尤床村、尤溪县坂面乡厚禄村(被街面水库淹没),2001年6月,完成图上定点、签订协议书、资料汇总等工作。
  二、乡(镇)勘界
  由于历史原因,德化县乡级界线法定线少,习惯线占大部分,部分为自然资源归属而造成的争议线。2001年4月,县开始乡镇界线的勘定工作,于2004年年底完成。
  第六节 其他社会事务
  一、收养登记管理
  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9年4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九届五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县收养登记工作由民政局办公室办理登记;2007年3月,收养登记工作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在民政局窗口办理;2008年4月,收养登记工作由民政局行政审核审批股办理。
  办理收养登记情况:2000年1例,2001年2例,2002年2例,2003年6例,2004年11例,2005年2例,2006年7例,2007年9例。
  二、殡葬管理
  (一)推行火葬
  2003年11月,投资100万元,在浔中镇后山洋建设德化县鹤仙山殡仪馆。2004年2月,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我县殡葬改革步伐的议案》决议;3月,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县政府颁布《德化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5月15日起施行;9月1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德化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改补充,9月21日,县政府颁布修改后的《德化县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并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县城区内禁止举办丧事活动
  2004年6月,县政府发出通告,严禁在县城规划区内举办丧事活动:县城规划区内村(居)民丧事活动应在殡仪馆举办;县城规划区内,严禁西乐队、锣鼓队等从事任何的丧事活动;县城规划区内,禁止从事法事活动;县城规划区内,死者的亲属不得另请他人哭灵;县城规划区内,严禁制作、销售、摆放花圈,遗体告别仪式或祭祀活动在殡仪馆举行,需要花圈的,应在殡仪馆内租用,禁止把花圈带入殡仪馆。2006年5月,县委办、政府办下发《关于严禁在县城规划区内举办丧事活动的通知》。2006年5月19日,县政府召开城区丧事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制定“五天一通报”制度,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整理城区丧事活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向县领导、殡改各成员单位通报。
  (三)农村祭祀活动
  2004年3月,县政府发出通知,推行祭扫习俗改革,改冬至祭扫坟墓为清明节祭扫坟墓。2007年3月,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发出《推行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同年4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行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2008年3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主动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
  三、地名管理
  1988年,在原有地名普查和现有地名档案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审核、调查和考证,更正错误内容,补充遗漏信息,增加新资料,将10年来体制改革中的县归市、社变乡、乡改镇、大队改村委会等再次标准化处理,全县有各类地名3258条,比普查时增加151条,其中行政区划和聚落名称1991条,人工建筑地名190条,纪念地、名胜古迹名称76条,另外还收集到56条古地名与今名对照资料;1993年着手“路、街、巷、村”标志牌整顿工作的准备;1995年8月、12月,2004年6月,县政府先后发布城区路、街、巷、市场标准名称。1996年7月,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乡大辞典》“德化县”条目释文撰写工作。1999年3月,完成撰写《福建省地图集》“德化县概述”。至2005年年底,全县设置街、路、巷牌75块。
  2006年,对6块瓷城大道国家标准地名标志牌、34块城关主干道路牌、26块次干道路牌、9块巷牌进行规范管理。
  2007年,完成城区路名命名和18个乡镇202个村(社区)地名网站信息采集和《八闽城乡地名全录》资料的录入工作。
  四、农村扶贫
  1996年,开展全县农村贫困户普查工作。经普查,全县贫困户2424户、7715人,其中五保对象364户、395人。确定国宝乡南斗村为扶贫挂钩村,扶持贫困户26户,资金1万元,局领导挂钩贫困户3户,每户给予扶持资金1000元。同年,扶持春美乡梁春村贫困户5000元、雷峰镇坂仔村贫困户5000元、国宝乡格头村新建公路资金1500元、水口镇梅岭头造福工程1万元。1997年,确定国宝乡格头村为扶贫挂钩村,民政局领导挂钩计生联系户6户,每户给予扶持资金800元。同年10月,投入扶贫资金16万元,在春美乡古春村村部附近,调整耕地0.47公顷和一片山地,装修一座林场场部,新建两座各100平方米面积房屋,列入县“造福工程”,将古春村偏远角落打石坑的6户、26名村民搬迁落户,解决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困难。1998年,民政局领导挂钩国宝乡计生、贫困户8户,提供扶贫资金4400元;扶持国宝乡新村建设和上洋、格头村发展种植业,提供资金2万元。2006年7月,重点帮扶村浔中镇仙境村1.5万元,盖德乡盖德村2万元。
  2007年6月,下拨扶贫资金3万元;为62名孤儿发放助养金3.1万元。
  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2年11月,民政部同意泉州市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993年,县政府召开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会议,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成立“德化县农村社会保险公司”,负责全县农村养老保险业务。同年10月,县政府下发义务兵养老保险文件,对非农业人口入伍的义务兵,以自愿为原则,给予投保500元,其中个人交纳250元,县财政补助250元,全县义务兵投保119名。
  1994年3月,推行农村幼儿教师社会养老保险;6月,贯彻省民政厅、乡镇企业局《关于在全省实行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精神,在全县乡镇企业推行职工养老保险。
  至1995年年底,全县推行农村义务兵、幼儿教师、村主干、乡镇企业职工、新生儿、新婚和建房等7个险种保险工作。18个乡镇、196个村、2982人参加农村社会保险,收缴保费113万元。
  1998年,全县农村养老保险1690人,收交保费64.59万元;弃婴参加养老保险194人,收取保险费3.9万元;应征入伍义务兵办理养老保险296人,缴纳保费23万多元。
  2001年3月,县政府下发《关于德化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障公司和农村社会保险公司整体移交给县劳动局管理的通知》;4月,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障公司和农村社会保险公司移交给县劳动局管理。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1988-2007

《德化县志.1988-2007》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政区与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社会团体、金融、农业与农村经济、林业、工业、陶瓷、矿业、国内贸易与服务业、农村小康建设与人民生活、外事侨务·港澳台事务、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8-2007年德化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德化县
相关地名